词条 | 诊法 |
释义 | 诊法 医生运用视、听、嗅、触等感觉功能以及与病人或知情 者交谈,全面了解系统掌握疾病各种相关信息,以探求致病 原因、病变部位、病势转归和病证特点,从而指导临床治疗的中医方法。 诊法包括望诊、闻诊、问诊、切诊4种方法,称为四诊。望诊是对患者的神、色、形、态、五官、舌象以及排出物等进行有目的的观察,以了解病情,测知脏腑病变。闻诊是从患者的语言、呼吸等声音以及排出物的气味以辨别内在病情。问诊是通过对患者及其知情者的询问,从而得知患者平时的健康状态、发病原因、病情经过和患者的自觉症状等。切诊是诊察病人的脉候和身体其他部位的情况,以测知体内外的变化。四诊的临床内容十分丰富,其中以望面色、舌诊、问诊、脉诊为要。四诊各有其独特作用,不能相互取代。在临床上必须综合运用,才能全面而系统地了解病情,对病证作出正确的判断。这就是四诊合参的原则。在一般情况下,四诊取得的信息所表示的疾病本质应该是一致的。在特殊情况下,疾病呈现的症状和征象所示有矛盾,运用四诊合参的原则,周密详尽地掌握各种疾病信息 ,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临床上综合四诊信息以脉、舌、二便等变化为主,并结合病人体质以及病程长短等方面分析,则能纠正仅依靠某一诊法得出的错误诊断结论,从而提高诊断的正确程度。 临床上分为总体诊察和分部诊察二步进行。总体诊察是对全身一般情况的全面诊察过程,包括望神、望面色、闻病人散发的气味,听其呼吸和语言的声音,问其一般情况和现在主要症状等,为有目的的分部诊察提供重要线索。分部诊察是对人体局部有步骤的诊察过程,包括头、面、目、耳、口唇、齿、舌、咽喉、颈项、胸胁、腹、腰背、四肢、前后阴等。目的在于证实总体诊察信息的可靠程度,发现局部和全身的各种症状和病变征象。在总体诊察和分部诊察以后,对出现的疾病征象和症状的局部反复仔细诊察,进一步了解其变化程度,作为综合分析时的重要参考资料。 在诊察疾病过程中,医生必须认真负责,并使病人配合诊治,以取得心理治疗的效果。在诊病时,要求有安静的环境,充足的光线,尽量使病人保持情绪安定,身心放松。医生切忌采用诱导的语言和行为去取得主观片面的疾病信息。要系统、全面地应用四诊,并且要联系季节、气候、居住环境、工作性质、人事变迁、情志变化、体质、民族、家庭等情况,以获得正确的诊断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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