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赵绰 |
释义 | § 概述 赵绰,隋河东郡(今山西省永济县)人。生卒年不详,《隋书·赵绰传》只言其“仁寿中卒官,时年六十三岁。仁寿为隋文帝年号,共四年(601一—604年),由此推测,赵绰当生于公元539年到542年之间。赵绰在隋代以执法不阿而名世。 赵绰秉性正直刚毅,在北周时以明干见知,职任内史中士。杨坚辅政后,以赵绰清正刚直,引荐为录事参军。 隋文帝杨坚代周,闻赵绰清正刚直,就任命其为大理丞,不久,又以“处法平允,考绩连最”,升为大理正。大理寺是隋代司法机关,而大理正就是大理寺的长官。 § 经历 赵绰作为法官,十分注重维护法律的尊严。隋开皇初年,社会上偷盗抢劫等犯罪现象屡禁不止,隋文帝很气愤,就下令凡遇此等罪犯,皆严刑处斩。但是赵绰却向隋文帝进奏,说“律者天下之大信,其可失乎!”在封建时代,赵绰有这样的思想,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赵绰在担任法官期间,屡次纠正隋文帝违法量刑的错误行为。有一次,刑部侍郎辛亶穿了一件俗名叫“利于官”的绯裈,隋文帝见到后非常不高兴。隋文帝一生崇尚简朴,最讨厌讲究衣着的人。他讨厌辛亶,就说这件俗名“利于官”的衣服有“厌蛊”之嫌,下令将辛亶判除斩刑。对于隋文帝这种滥用刑法的命令,赵绰当下就说:“据法不当死,臣不敢奉诏。”隋文帝恼羞成怒,吼着对赵绰悦:“你顾惜辛亶,难道就不顾惜你自己吗?”当即命令左仆射高颖将赵绰斩首。刑官当下在朝堂上就将赵绰的官服剥掉,隋文帝问赵绰:“怎么样,还敢固执己见吗?”隋文帝只不过是想吓唬—下赵绰,谁知赵绰太掘强,硬邦邦地回敬了—句;“执法一心,不软惜死。”隋文帝见赵绰不可以威屈,也就只好把他放了。 又有一次,执行巡逻仟务的武候在市上捉到两个以恶钱换好钱的人。隋文帝自然非常气愤,就下令悉斩之,这两个人虽然犯下法,但判刑要有法律依据,不能以好恶为标准,作为法官的赵绰自然懂得这一点,就上奏说:“此二人坐当杖,杀之非法。”隋文帝说:“这不关你事!”赵绰说:“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欲妄杀人,岂得不关臣事!”文帝盛怒,说:“天子之威不可犯,你想寻死吗?”喝令退下。但赵绰却全无惧意,不但没有退下,反而又跨进一步:跪拜不起。隋文帝本是喜欢赵绰的,看到赵绰的牛脾气又上来了,没有办法,只好自己退到殿后。 隋文帝晚年,猜忌心极重,用刑不依科律,动辄严刑酷法以临下。遇到这种情况,赵绰每每敢于以死护法,纠正隋文帝的措误行为。在封建时代,法官要守法不阿,没有别的凭借,只有拿自己的命作抵,这固然是可悲的。不过,一些较开明一点的皇帝,一般都能认识到这是“忠”的表现。隋文帝正是这样看待赵绰的,所以,赵绰并没有因守法而掉了脑袋。即使如此,赵绰的胆识也是非常令人敬佩的。 我们说赵绰是一个非常杰出的法官,还在于赵绰从不利用法官的特权以泄私愤。据《通鉴》记载,赵绰在任大理少卿时,有个僚属叫来旷,因对赵绰不满,就诬告赵绰“滥免徒囚”。隋文帝极重视,就命来信大臣去按验,证明纯属诬陷。隋文帝大怒,命将来旷处以斩刑。身遭诬陷的赵绰并没有对来旷落井下石,反而“固争,以为紧旷不合死”。来旷最后免死流放广州。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赵绰作为一个法官,具有非常良好的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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