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襄樊市商贸行业协会 |
释义 | § 协会简介 襄樊市商贸行业协会是原市贸易局改制而来的,市经贸委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商贸行业管理工作。 § 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52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1]22)号精神,设置襄樊市商贸行业协会,为正县级事业单位,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负责全市商贸行业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发展商贸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商贸行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全市商贸行业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商贸待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行业统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掌握和分析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动态,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三)指导全市酒类专卖、生猪定点屠宰、化学危险物品经营、商品展销活动、拍卖业、劳保用品行业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商贸行业各专业协会依据章程开展业务活动,负责做好原贸易局机构撤销和转体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原市贸易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和脱困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贸行业协会设3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二)行业管理科 (三)人事科 纪检(监察)与人事科合署办公。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商贸行业协会事业编制为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设立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科,人员编制4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另:根据襄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襄机编[2006]52号文件“关于市商贸行业协会加挂‘襄樊市酒类专卖管理局牌子’的批示”精神,市商贸行业协会加挂“襄樊市酒类专卖管理局”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其具体业务由行业管理科承担,不增加人员编制。 § 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协会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实施,指导专业协会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优质服务;指导专业协会的业务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本协会印章管理、文字处理、公文办理、文档管理和会务等工作;协调协会内部和外部的工作关系;制定协会有关工作制度。负责国家财会法规在本行业贯彻执行以及协会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负责协会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电话:3702261。 行业管理科 贯彻执行发展商贸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商贸行业发展规划。调查研究商贸行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行业统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掌握和分析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动态,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负责组织拍卖业、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实施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商贸及会员单位科技项目推广,推进行业技术进步;负责行业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 电话:3702265 人事科 负责协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职称、保险、福利、人员录用、调配、退休退职、复转军人安置、相关统计报表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干部考核、任免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会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负责协会纪检监察工作。 电话:3702286 襄樊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市商贸行业协会 ) 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定点屠宰场管理工作 意见,经批准后颁发《屠宰许可证》,负责对屠宰场和屠宰管理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3702281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落实党和政府关于老龄工作 的方针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检查、督促、协调办理相关事宜,为老同志提供热心周到的服务;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协调组织老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协调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下属机构 襄樊市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负责市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落实工作,履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赋予的相应职责。负责市区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打击和取缔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生猪的私屠滥宰行为。 电话:3702281 襄樊市商贸市场信息研究所 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商贸行业交易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设全市商贸行业信息网络,负责商贸行业的市场信息收集、分析、预测、发布等工作。 § 联系方式 地址:襄樊市樊城大庆东路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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