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纸盒藏尸案 |
释义 | 纸盒藏尸案 - 案件简述 纸盒藏尸案是发生于1974年12月10日在香港的一宗谋杀案件。一名当时16岁少女卞玉英乘搭电车到达香港岛跑马地后前往安美雪糕公司借用电话,之后被杀害。翌日,清洁女工“林嫂”在街上发现卞玉英的裸尸被藏于电视机包装纸盒内,两个乳头被割去,耻毛被烧焦,处女膜仍完整。 1975年,警方拘捕案发时在雪糕公司工作的中国籍男子欧阳炳强,并控告他谋杀。欧阳炳强被判罪名成立并被处以死刑。这是香港首宗没有人证,纯粹以科学鉴证定罪的谋杀案,嫌犯欧阳炳强从头到尾都强调“我没杀人,我是冤枉的”。欧阳炳强的妻子张金凤多次为丈夫寻找大律师汤家骅上诉,希望获得脱罪的机会,官司打到了伦敦枢密院,但最后仍不成功。此案至今仍有不少疑点,例如:纸盒上的指印不是欧阳炳强留下的;案发地点找不到死者卞玉英的指纹;警方也一直找不到卞玉英的随身物品。警方在死者卞玉英身上发现的269条纤维,只有其中7条与欧阳炳强衣服的纤维吻合。案件曾多次被改编成电影。1977年2月9日欧阳炳强被特赦,改为终身监禁。其后于1981年,张金凤宣布与欧阳炳强离婚,据传已携女改嫁。 此案件曾经被改篇成三级电影《纸盒藏尸之公审》,由任达华,叶童,董骠,陈启泰主演。 欧阳炳强最后于2002年9月11日获得释放,并改名换姓,重投新生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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