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竹山县人事局 |
释义 | § 竹山县人事局 在册人员文化程度:本科学历6人,大专20人,中专3人。现内设机构“五股一室一中心”,即局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加挂任免奖惩调配股)、行政事业编制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加挂竹山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股)、工资福利与离退休股、教育培训股、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 职能简介 竹山县人事局是主管全县人事人才工作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按照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原则,县人事局职能调整为: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推进全县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职能,移交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不再下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标;不再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增干计划。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县人事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制订的人事政策、法规;对政府系统人事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二)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管理工作。根据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研究完善实施办法和细则;指导和协调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承办中央在竹单位(企业)及双重管理部门录(聘)用工作人员的审批及其他相关人事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区域性交流,负责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三)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全县人才流动、调配的实施办法;负责人才市场的管理发展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在竹企业以及全县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参与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制定国家急需、应予以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 (四)研究拟定全县人事制度改革规划、实施办法;建立科学化、法规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五)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人才资源开发、配置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高级专业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组织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家、省政府特殊(专项)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六)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制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统一管理和组织全县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和各级各类执业资格的考试;负责各系列(专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 (七)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研究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及调控措施,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津贴和福利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养、退职的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 (八)研究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晋级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研究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政府奖励政策的组织实施;审核省级奖励、表彰人员;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表彰工作;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惩戒与申诉控告 工作。 (十一)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法规、制度和实施细则;综合管理人事代理和人才测评工作;负责人才人事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等级培训考核。 (十二)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负责人事部门的宣传、调研和政务信息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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