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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磺胺多辛
释义

§ 药理毒理

疟原虫形态磺胺多辛属长效磺胺类药物,具广谱抗菌作用,磺胺类药物为广谱抑菌剂,可与对氨基苯甲酸(PABA)竞争性作用于细菌体内的二氢叶酸合成酶,阻止细菌所需叶酸的,抑制细菌的生长繁殖。本品的抗菌作用较弱,因其具有抗疟原虫作用,与乙胺嘧啶联合,对氯喹耐药的疟原虫有效。

§ 药代动力学

磺胺多辛化学结构式

口服吸收后可广泛分布于红细胞、白细胞、肾、肺、肝和脾,并可透过胎盘。单剂口服本品0.5g后,血药浓度峰值约50?75mg/L,在给药后2.5?6小时到达,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100?230小时,平均约170小时。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亦可自乳汁中分泌。

§ 用法用量

口服。首次1/1.5g(2/3片),以后0.5/1g(1?2片),每4/7日服一次。

§ 不良反应

药物过敏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甲状腺肿大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

§ 禁忌症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小于2个月婴儿禁用。

4.巨幼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血卟啉症、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可能过敏。大剂量使用应与碳酸氢钠合用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4.每次服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约240ml),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服用期间也应保持充足进水量,使成人每日尿量至少维持在1200/1500ml。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

5.治疗中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

6.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性疾患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7.新生儿患者和2个月以内婴儿除治疗先天性弓形虫病时可作为乙胺嘧啶联合用药外,全身应用属禁忌。

8.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9.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红细胞破裂造成溶血性贫血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 儿童用药

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

§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 药物相互作用

1.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同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也不宜与含对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药如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

3.与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同用时,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因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

4.与骨髓抑制药同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与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小,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与溶栓药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8.与光敏感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

9.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

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两者合用时可增加保泰松的作用。

12.磺吡酮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的分泌,导致血药浓度升高而持久或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 药物过量

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u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毒性增强。

§ 鉴别

鉴别用盐酸溶液取本品的细粉适量(约相当于磺胺多辛0.5g),加氢氧化钠试液5ml与水15ml,搅拌使磺胺多辛溶解,滤过,滤液滴加0.5mol/L盐酸溶液约10ml,至析出沉淀,滤过,沉淀用水洗涤,在105℃干燥后,依法测定(附录ⅥC),熔点为195~200℃;剩余的沉淀照磺胺多辛项下的鉴别(1)、(2)项试验,显相同的反应。

§ 含量测定

亚硝酸钠试剂取本品10片,精密称定,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磺胺多辛0.6g),照永停滴定法(附录ⅦA),用亚硝酸滴定液(0.1mol/L)滴定。每1ml亚硝酸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31.03mg的C12H14N4O4S。

§ 参考资料

1、中国医学药典  第二部 。

2、磺胺多辛片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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