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17日,根据中国国内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政府职能转换的要求,国务院撤销石油工业部,以其所辖主要资源和资产为依托,成立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作为中国的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上游领域的生产业务,兼有部分政府管理、调控职能。
1998年7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直属的12个油气田企业、直属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公司和单位划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划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直属的12个油气田企业:
1.大庆石油管理局
2.辽河石油勘探局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
4.四川石油管理局
5.华北石油管理局
6.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
8.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
9.长庆石油勘探局
10.青海石油管理局
11.玉门石油管理局
12.冀东石油勘探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