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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肖建国
释义

§ 湖南省作家协会肖建国

湖南桂阳人。中共党员。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历任湖南省《湘江文学》杂志编辑、编辑部副主任,湖南省永兴县副县长,湖南省作家协会专业作家、党组成员、组联部主任,湖南文艺出版社社长,《芙蓉》杂志主编,广东花城出版社社长,《花城》杂志主编,副编审。

湖南省作家协会第三届理事、第四届副主席,湖南省文联第四届委员,广东省作家协会第四届理事。1972年开始发表作品。1985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 北京科技大学教师肖建国

1955年6月30日出生,北京科技大学法律系  民事诉讼法学博士、副教授

1974年以前就学,

1974年7月至1978年4月知青;

1978年5月至9月工人;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学读书,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2年7月以后在华东政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其中:1986年3月至1990年1月任犯罪学系党总支副书记;1989年1月至1989年10月任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副所长;1989年10月至1992年5月任《法学》月刊副主编;1992年6月至20000年3月任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副所长、青少年法律保护中心副主任、《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副主编;2000年3月后任教务处处长。

§ 主要著作

《论民事举证责任的法律性质》

《论担保物权的强制执行》

《试论刑诉法修改后少年刑诉制度的抉择》

《英美证据法的两点启示》

《证据能力比较研究》

《法官如何依举证责任下裁判》

《合同法上的证据问题》

《试论刑诉法修改后少年刑诉制度的抉择》

§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肖建国

§ 基本信息

姓    名: 肖建国

任教专业: 法学-法学类

在职情况: 在职

性    别: 男

所在院系: 法学院

§ 本人简介

河南省光山县人,1988年考入河南大学,四年后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师从著名法学家江伟教授,于1995年、1998年获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学硕士、诉讼法学博士学位。

曾为北京科技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现已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

§ 代表性著作

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新合同法实用指南新华出版社

§ 代表性论文

关于代表人诉讼的几个问题法学家1994年3期与江伟、肖建国合著

论判决的效力政法论坛1996年5期与江伟、肖建国合著

民事诉讼中的行为保全初探政法论坛1994年3期与江伟、肖建国合著

民事执行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中国法学1995年1期与江伟、肖建国合著

论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北京法制报1999年4期

21世纪上海的发展定位与社会治安前瞻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0年1期

程序公正的理念及其实现法学研究1999年3期

我国强制执行平等与优先原则论纲法律科学1996年2期

论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蕴涵/法律科学2002年3期

论合同法上的证据规范法学评论2001年5期

火车晚点的法律救济--全国首例火车晚点索赔案评析法学1999年7期

研究方向: 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仲裁法学、强制执行法学、司法制度等。主要讲授合同法、侵权行为法、民诉法、证据法、仲裁法等

§ 参考资料

肖建国副教授教学评价: http://pinglaoshi.com/teacherId36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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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2 2: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