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石首麋鹿自然保护区 |
释义 | § 概述 石首麋鹿自然保护区石首麋鹿自然保护区位于湖北省石首市境内,总面积1567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麋鹿及其生境。保护区地处长江天鹅洲故道边,属典型的近代河流相冲积,洪积的堆积形成的洲滩平源,地势低平,海拔在35米左右。区内土壤肥活,水质良好,牧草丰盛,分布有广阔的芦苇沼泽湿地。区内高等植物有64科、168属、238种,脊椎动物有100多种,其中大鸨、白鹤等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区是为实现麋鹿回归自然,1991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自然保护区,1993年和1994年分两批从北京麋鹿苑引进 麋鹿64头,由于环境适宜,因此仅在3-4年的时间内,麋鹿种群发展到134头,且麋鹿的野性恢复良好,实现了自然放养的目标。1998年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麋鹿在保护区内全部实现自然放养,恢复了野生习性,种群数量也由最初的64头发展到了800余头,成为全球最大的野生麋鹿种群。 保护区主要任务是实现中英两国政府签订的“麋鹿重引进中国协议”第二阶段目标,即在麋鹿原生地恢复自然种群,并保护其赖以生息的湿地生态环境。有关专家认为:石首保护区在中国首次成功重建了一个野外绝灭的物种种群,结束了数百年无野生麋鹿种群的历史。 § 发展状况 石首麋鹿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以其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成功的麋鹿野生繁育实践赢得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广泛赞誉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005年,麋鹿保护项目分别荣获北京科技进步奖和中华环保基金会、国际野生救援会颁发的首届“中国野生资源保护金奖”,石首市也因此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授予“中国麋鹿之乡”的光荣称号。2006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自然保护区六十周年纪念大会上,保护区又被国家七部委联合表彰为先进单位。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湖北省人民政府和石首市人民政府的关怀和大力支持下,保护区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是麋鹿野生种群发展迅速。1993、1994年和2002年,保护区先后三次从北京麋鹿生态试验中心引进麋鹿94头。截止2008年6月底,麋鹿种群数量突破1000头,形成了保护区核心区、江南三合垸、小河杨波坦三个亚种群,且全部实现了自然放养,恢复了麋鹿的野生习性,成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麋鹿野生种群。2004年,在北京市科委组织召开的“麋鹿重引进项目”科技成果鉴定会上,专家们一致认定石首麋鹿保护区率先建立了世界上完全摆脱对人类依赖、可自我维持的野生种群,结束了数百年来无野生麋鹿的历史,是中国物种重引进的成功典范。 二是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保护区内现有高等植物238种,脊椎动物146种,其中鸟类115种,既是黑鹳、东方大白鹳、天鹅、大鸨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主要栖息地,也是濒危水生动物“长江女神”白鳍豚迁地之处。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被生物学家誉为“湿地基因库”。 三是科研与科普教育逐步展开。保护区多次聘请知名专家前来授课,有力推动了保护区的科普教育工作。与此同时,针对自身科技力量不足的问题,保护区先后与北京麋鹿生态试验中心、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科所、中科院动物所、中科院武汉植物所、武汉大学环境资源学院建立了科研合作关系,取得了丰富的研究资料和数据,为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是国际交流与合作日趋频繁。2005年和2007年,保护区和英国乌邦寺进行了互访。乌邦寺拟在2008年对保护区的科普宣传、优化选择和麋鹿种群结构给予大力支持。此外,保护区还同世界自然基金会、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在科普宣传、湿地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大力合作。近几年,欧美的许多友人、媒体也纷纷争相造访保护区,向世界报道保护区的发展。 五是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1998年的那场特大洪水将保护区原有设施冲毁殆尽。灾后,市政府先后斥资3000多万元,整修加固天鹅洲防洪大堤,修建与省道的连接公路13公里和长达20公里的钢质拉网,建成2000㎡的宣教中心,使保护区保护设施和办公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与此同时,市电信部门对原有通信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拉通了宽带网络、LPTV及光线传输数字电话,实现了“三网一线”,丰富了职工文化生活,同时也为保护区的数字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保护区将根据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野生麋鹿种群及其自然环境就地保护为核心,实现保护区资源管护、科学研究和科普宣教相结合,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有限度地开展生态旅游和多种经营,提高保护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将保护区建成融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生态旅游、自然资源有效保护为一体,管理水平达国内领先水平并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示范自然保护区。 § 建设规划 石首麋鹿自然保护区石首麋鹿自然保护区于1991年11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省级自然保护区),由湖北省环保局和石首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主要任务是实现中英两国政府签订的麋鹿重引进中国协议第二阶段目标--即在麋鹿原生地恢复自然种群。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一是机构设置问题 1991年石首市政府根据省环保局鄂环然字(91)号的意见,石机编(1991)50号行文,设立“石首天鹅洲湿地麋鹿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科级事业单位,配事业编制15人。1998年8月将管理处定级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由于保护区行政级别低,在具体工作中很难有效履行自身管理职能。据了解,全国85%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均为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湖北省周边安徽、江西两省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全部为省编办批准的正处级行政事业单位,湖北省现有的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3个保护区由省编办定编并解决了经费问题。今年省编办又批准了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在剩下两个保护区未能解决。 二是经费不足的问题 在保护区成立之初,人员定编为15人,其人头经费(含事业费)由石首市财政列支拨付,每年石首市政府按人平0.24万元拨款3.6万元。至2002年保护区由于经费短缺无法正常运转,不得不将人员减少到现在的10人,但石首市政府仍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从2003年起将保护区人头经费(含事业费)增至9.8万元,湖北省环保局也从2004年起拨付保护区事业费13.5万元,现在保护区全年事业费和人员工资等共计23.3万元。然而保护区现在麋鹿种群在快速增长,管理难度日渐加大,管护设施和宣教设备维护费也在增加,加上职工的工资和福利水平也需要不断提高,每年用于人员工资、设施管护、日常办公、科研等最基本的经费最少需要50万元。 三是保护区的土地问题 保护区建立之初,石首市人民政府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承诺将长江天鹅洲故道2.3万亩的洪泛湿地洲滩划作麋鹿保护区,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区内的洲滩土地属五家单位集体所有。当时由于麋鹿种群数量较少,与保护区内相关土地权属所有单位和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矛盾尚不突出,所以土地权属问题在建区时只落实了靠故道边的5000亩低滩,保护区土地产权作为遗留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由于防洪大坝的修建、三峡蓄水长江水位降低妨碍了水体自然交换,保护区内洲滩每年不再受长江洪水的影响。土地所有单位为了追求高额利润,纷纷在保护区内开垦农田和种植意杨、棉花。 § 发展方向 石首麋鹿自然保护区1、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提高保护区行政级别。仿照江苏大丰麋鹿保护区和湖北省其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模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由省编委批准麋鹿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为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由省环保局实行垂管或直管。 2、将保护区运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三条“管理自然保护区所需经费,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国家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的规定,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资金补助,而保护区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应由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鉴于目前市级财力有限的情况,人们建议将保护区的人头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以确保保护区正常全面的履行职能。 3、落实保护区土地权属。 请求国家、省环保局相关领导到石首实地调研,与石首市政府共同研究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构建由国家、省、市共建保护区的机制,由国家、省给予一定的征地补助,帮助石首市政府解决保护区内相关农民的转产安置问题,彻底解决土地纠纷,明确保护区土地产权和使用权。[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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