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祭遵严法 |
释义 | § 祭遵严法 西汉末,刘秀起兵,川人祭遵任门下使。刘秀征河北,祭遵任军市令。刘秀舍中儿犯法,祭遵依照法律将其处死。刘秀听说勃然大怒,命令手下将祭遵逮捕。刘秀的主簿陈副劝道:「您不是想做到军纪整齐划一吗?如今祭遵执法不避尊贵,正是您所希望的啊!」刘秀听后恍然大悟,不但没逮捕祭遵,还封他为刺奸将军,并对手下将领说:「你们当心祭遵,我的舍中儿犯法他都敢杀,你们若犯法他也一定不徇私情。」 东汉建武十一年(35年),皇亲宗室刘隆任南阳太守。当时天下初定,农田垦殖数上报不实,户口年龄也不准,严重影响了朝廷的税收。建武十五年(39年),刘秀下令全国核实农田垦殖和户口数,而刺史太守多不认真执行,他们偏袒豪强,侵害羸弱,弄得百姓怨声载道。 在各郡派人汇报情况时,刘秀发现陈留(治今河南开封市东南)郡的公文后附一封信,打开一看,上面写着:「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刘秀问这封信是从哪里得到的,下边的人说:「是从长寿街上捡到的。」刘秀不知这封信是怎么回事,当时刘秀的太子刘庄年仅十二岁,非常聪明,一看就明白了,他对刘秀说:「这是当地在奏报垦田的事呢!」刘秀说:「既然如此,为甚么说河南、南阳不可问?」刘庄说:「河南是帝城,皇帝的近臣很多;南阳是帝乡,皇帝的亲戚很多。他们所占有的田宅数量远远超过了规定,很难核查。」刘秀派人调查,果然像刘庄所说的那样。于是,刘秀下令将刘隆及与此案有关的人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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