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留中 |
释义 | § 简介 明代京官可以个人或职务名义向朝廷呈送奏折。 § 说明 一般有几种处理办法:同意的话就用朱笔加以批示或答复,并抄送各部加以公布,即“批答”;不同意的话,可以对相关的官员加以批评或惩罚。如果皇帝对相关奏折觉得不合己意,又没有合适的理由处罚言官,就可以扣留相关奏折,即“留中不发”,这是一种对廷臣奏议的消极处理方式,可以视为变相的言路压制。在万历初年,高拱曾对此提出强烈抗议。《明史·朝鲜传》:“登州巡抚袁可立上言:‘珲果不道,宜听太妃具奏,以待中国更立。’疏留中。”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594082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