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物业管理师
释义

§ 职业名称

物业管理师

§ 职业定义

指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通过对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使用人提供服务的人员。 [1][2]

§ 资格等级

助理物业管理师

物业管理师

高级物业管理师

§ 申报条件

一、助理物业管理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历届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中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二、物业管理师:

1、已通过助理物业管理师级资格认证或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三、高级物业管理师:

1、已通过物业管理师资格认证或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六年以上者。

§ 项目概述

物业管理在中国发展迅速且前景广阔。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03年6月8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年9月1日,该条例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工作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进入了高效、法制、规范的高速发展新时期。

§ 职业背景

近年来,物业管理作为新兴服务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新建物业管理公司不断崛起。2003年6月19日国家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第61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03年6月9日河北省《关于全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企业职工住房管理机构应与生产经营主体分离,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因此,从业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应培训,通过职业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 成绩管理及考试周期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 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物业管理师考试内容:物业管理概述;物业管理机构;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场所、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物业的接管验收与撤管;物业管理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物业管理常用文书;物业管理费用的管理;房屋维护与管理;房屋附属设备维护与管理;安全与环境管理;文体娱乐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考试安排

试科目 考试时间(小时) 考试形式 总分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2.5 闭卷、笔试

《物业经营管理》 2.5 闭卷、笔试

《物业管理实务》 2.5 闭卷、笔试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3 闭卷、笔试

§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 免考说明

1、根据《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参加了《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并合格,没有获得认定的人员,在申请2010年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考《物业管理实务》课程,只参加其余三门科目考试,但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

2、根据《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参加了《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没有获得认定的人员,且符合《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只需参加《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只参加一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性通过。

3、符合《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 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周期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 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培训课程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共计四门课程。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考试信息以人事局网站发布信息为准。本文来自:中国物业教育网(http://www.pmedu.net) 『学习改变人生,做成功物业管理人!』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594082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9 9: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