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洪森
释义

§ 人物经历

洪森

1951年4月4日,出生于柬埔寨中部磅湛省栋德朗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

1970年,洪森加入红色高棉(柬埔寨共产党)的游击队,历任连长、营长、团长、师长。

1975年在战斗中受伤导致一只眼睛失明。同年红色高棉攻占金边,推翻了朗诺政权之后,进行了大清洗,许多领导人遭到迫害,这使洪森对这一政权感到绝望。

1977年,洪森与柬共东部大区第二十区党委书记谢辛、省党委书记韩桑林等红色高棉领导人投靠越南,并迅即成为反对赤柬势力的重要领袖。

1979年1月17日,越军攻入金边,推翻了红色高棉政权。次日柬埔寨人民共和国革命委员会宣布成立,韩桑林为该委员会主席,洪森为委员会委员兼管外交部长。

1981年,洪森出任柬埔寨人民共和国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

1985年当选为总理兼外交部长,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年轻的政府总理。

1986年到1991年期间,洪森参与了政治解决柬埔寨问题的谈判工作。

1989年1月6日,越南军队从柬埔寨撤军,1991年10月23日的《巴黎和平协议》标志着柬埔寨和平进程的开始。

1991年11月14日,时任柬埔寨人民共和国政府总理的洪森亲自到北京迎接并陪同西哈努克亲王夫妇回国,据洪森回忆,其间亲王与其确立了父亲和义子的关系。随后,韩桑林与洪森等宣布改柬埔寨人民革命党党名为人民党,实行自由经济和多党民主,保证公民的一切人权,宣布佛教为国教,对外实行开放。

1993年,在联合国主持下,柬埔寨举行全国大选,拉那烈为柬埔寨王国政府第一首相,洪森出任第二首相和柬埔寨王家军联合总司令。

由于与拉那烈长期不和,1997年7月5日洪森发动政变,摧毁了拉那烈的奉辛比克党总部。拉那烈被解除第一首相职务并流亡国外。在1998年7月26日的柬埔寨第二次全国大选后,在西哈努克的调解下,11月13日,人民党与奉辛比克党达成全面合作协议;25日,拉那烈当选国民议会议长,洪森任命为首相并负责组阁。

2003年7月柬埔寨举行第三届大选,洪森继续连任。同年7月21日,他要求当地几家中文媒体把他的中文译名改为“云升”,后因有不少人表示未能适应而引起不便,于2004年5月改回使用“洪森”。[1]

§ 政治理念

洪森与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洪森注重柬埔寨实际和效益,以及政策灵活。洪森是红高棉的死对头。但是当1996年7-8月间,红高棉重要领导人英萨利率领柬埔寨西部地区的上万红高棉士兵和群众脱离波博的控制,回归柬埔寨大家庭的时候,洪森和人民党立即表示欢迎和支持。

自1986年起,洪森大刀阔斧地进行经济改革,解散农业合作社,实行土地承包制,到1995年,这个一贯贫穷的东南亚小国居然做到了粮食自给。洪森还废除计划经济,推行市场经济,紧缩国营企业,发展私人企业,实行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国资本。同时积极改善旅游设施,美化金边街头,使“东方小巴黎”面貌焕然一新,旅游业收入翻了几倍。

洪森反对在人民党内进行关于柬埔寨应当搞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的争论,而是主张学习中国的邓小平和新加坡的李光耀,不分什么主义,而是以具体政策对柬埔寨产生的实际效果作为取舍的根本原则。

洪森注意发展和中国的关系。洪森自1991年7月首次到中国出席柬埔寨全国最高委员会会议后,曾多次访华。洪森特别赞赏中国在经济建设与经济改革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并在柬埔寨的政治经济建设中实践中国的经验。洪森访华成功,在客观上加速了红高棉的瓦解进程。

洪森还非常重视民族和谐,对柬埔寨的华裔和越裔一视同仁,把华裔和越裔看成是柬埔寨社会不可分割的部分。洪森和人民党政府允许华人说华语,保持华人传统,开办华文小学和中学、出版华文报纸;允许在商店招牌上写中文店名,但要求比柬文字体小一点;允许华人担任公务员,参加政府、军队和警察等。柬埔寨官方办的“晚报”还特别新开辟一个中文版,在官方的巴戎电视台开设每天两次的华语节目,这在柬埔寨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洪森的上述民族政策深得柬埔寨华人的拥护与支持。[2]

§ 个人生活

家庭

洪森

妻子:文拉妮,是中国海南省移民的后裔。1975年洪森因伤住院期间和文拉妮相识,并在战乱中结成患难夫妻后,曾因战争失散3年,1979年劫后重逢。他们育有3男3女,其中有一个是领养的。2个孩子在美国,两个在法国,一个在新加坡。长子洪马内曾就读于美国西点军校。

嗜好

生活中的洪森最大的嗜好就是吸烟。据说,联合国曾致信给他,称他已被联合国列为世界上最能吸烟的国家领导人之一。洪森自己曾不止一次试图戒烟,但都以失败告终。[3]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594082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1/11 9: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