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毛南族文学 |
释义 | § 毛南族文学 § 正文 毛南族聚居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县,少数散居河池、南丹等县,有38000余人(1982)。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无文字。多通汉语和壮语,通用汉文。 毛南族文学主要是口头文学,有民歌、神话、传说、故事、童话等。民歌以体裁分,有比、欢、排见、耍、朗5种,曲调28种。兼用毛南语、壮语歌唱。5种民歌体裁中,以比、欢为主,均为同声二人重唱的二声部山歌,且多为短歌。“比”带有“罗海”衬音,也称“罗海歌”,有“比条”(七言比)、“比单”(五言比)、“比早”(急唱的比)、“比三纽”(三、七言)4种,多为情歌、苦歌;“欢”带有“罗喂”衬音,也称“罗喂歌”,有“欢条”(五言欢)、“欢早”(急唱的欢)两种,多为礼俗歌。“排见”(七言排句)为叙事长歌,但叙事长歌也有用比、欢体的。“耍”是一种轻松活泼的小调,五言或杂以七言,唱腔近于比的称“比耍”,近于欢的称“欢耍”,多为祝贺歌,也用以唱儿歌。“朗”也是一种小调,五言,唱时戴假面具,多为主家举行婚礼、寿礼时请歌师演唱,内容多猥亵话,如今一般不再唱。 民歌的格律,以“七言比”(即“比条”)为代表,每章四句,第二、三句末字押脚韵,上句(单句)末字与下句(双句)中字或首字押腰韵或头韵。每篇三章,第一章为“母”,第二、三章为“子”,第一章四句于第二、三章中分别各重复其两句,八句唱成三章十二句(即一、二、三、四;五、六、一、二;七、八、三、四),这种重复唱法称为“勒脚”。 毛南族散文体的口头文学有反映本民族的历史生活和现实生活的作品,如与石山、洪水、干旱、土司、盗匪、财主等作斗争的故事;有远祖神话《盘古的传说》;风物传说《花竹帽的传说》、《菜牛的传说》;山水传说《甘泉》、《七女峰》;武士故事《卢道一拔树驱敌》;童话《蜈蚣与鼻涕虫》等。还有一些故事,如《孟姜女送衣》、《龙女与汉鹏》(即螺蛳姑娘)、《董永》(即天仙配)等虽然来源于汉族,但在毛南地区流传后已经带上了浓郁的毛南族的民族色彩,是毛南人民的再创作,也是各民族文化交流的结果。 § 配图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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