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欧阳铎(约1481~1544) |
释义 | § 欧阳铎(约1481~1544) § 正文 明朝大臣,以善理财知名。字崇道,别号石江(亦作石岗)。江西泰和人。正德三年(1508)进士。授官行人,升工部郎中,改南兵部郎中。居官廉洁正直,对不应得的馈赠,拒不接受,对不合理的事情敢于进谏和抗争。后出为延平知府,又调福州知府。不阿权贵。延平司礼太监肖敬家奴杀人,他依法惩办;经考核,政绩第一。嘉靖三年(1524),升任广东提学副使,后召入为太常少卿,又调充南京光禄寺卿。后调任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今江苏南京)等十府,并督理粮储,实行了影响深远的赋役改革。 明朝赋役不均,其主要表现是官田税额过重,致使佃种者难以负担,纷纷逃亡;而官户又具有免除徭役和逃避赋税特权。结果,使差徭和赋税重担都压在平民身上,尤其是江南,逋欠赋税户口逃亡和田土抛弃的现象特别严重。宣德朝,周忱巡抚江南时,曾进行改革,取得显著效果。后任者虽继承周氏遗法,但地方豪强却只顾私利,大肆破坏,政府科派又陆续增加,平民负担更重。欧阳铎早在福州知府任内就指出:地方上有很多士大夫广占田产,而人民有田产者极少,徭役却完全责成人民负担。因而他坚决主张,士大夫要分担徭役之半。十六年推行征一法,税粮方面,在不公开变更赋税制度的前提下,由地方政府分别修改征收方法。其税额最重的用减少耗米、改缴折色等办法减轻,税额最轻的用征发本色、增收耗米等办法加重,使负担比较均平。在差徭方面,从前周忱因为丁银不够用,曾令税粮每石加征若干里甲银作为补贴,实际上这是将差徭从按户佥派改为按田征科的开始;欧阳铎发展了这种方法,将里甲银、夏税、农桑丝绢、马草、盐钞等项并入秋粮,称“均摊”。然后将税粮总额按亩摊征。即所谓“从圩不从户”。差徭按粮、亩摊派,为后代摊丁入地奠定了基础,也是差徭向赋税转化的表现。他又将轻重不一的官、民田土的赋税种则拉平,从而顺应了官田民田化的趋势。后任南京兵部侍郎,进吏部右侍郎。二十年,以九庙灾致仕,家居二年后卒。赠工部尚书。 § 配图 欧阳铎(约1481~1544)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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