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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别录》
释义 《别录》加之《别录》又还有一些其他异名,后人不加辨析,也往往引起混乱。除此以外,还有一点更为重要,那就是:由于《别录》久已亡佚,后人见不到原书,对于书名中何以又有“七略”二字缺乏正确的理解,于是就影响到大家对这部书的看法。比如《别录》也是分类的(即把著录的书分为六大类),有些人就未必注意。

§ 别录

书目名。中国第一部解题式书目。二十卷。西汉刘向撰。汉成帝时,刘向参与校理宫廷藏书,校《别录》完书即写一篇简明的内容提要,后汇编成,《别录》。其子据此序录删繁就简,编成《七略》 。《别录》唐代已佚,今据《汉书·艺文志》可考见其梗概。

别录名医别录, 药学著作。

简称《别录》,辑者佚名(一作陶氏)。约成书于汉末。是秦汉医家在《神农本草经》一书药物的药性功用主治等内容有所补充之外,又补记365种新药物,分别记述其性味、有毒无毒、功效主治、七情忌宜、产地等。由于本书系历代医家陆续汇集,故称为《名医别录》。原书早佚。梁·陶弘景撰注《本草经集注》时,在收载《神农本草经》365种药物的同时,又辑入本书的365种药物,使本书的基本内容保存下来。其佚文主要见《证类本草》、《本草纲目》等书。

§ 撰写

《别录》在汉代,文献的载体主要是竹简与布帛,而图书的流传则主要靠手抄传写,所以同一种书便会因传抄者而有所不同,而且简帛易烂折,编绳易断乱,所以文献整理就成为势所难免之事。于是汉成帝诏命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历时19年而成中国第一部综合性提要目录《别录》。

刘向是当时著名的学者,刘向校书分这样四步:

其一,广罗异本,相互校补。

其二,条别篇章,确定书名与篇名卷数或篇数。

其三,校勘脱文脱简,写成定本。

其四,提要钩玄,撰写叙录。叙录的内容主要分两部分,其一为上述校雠经过的叙述,其二为作者生平及学术思想的介绍与评述。叙录的方法并非出自刘向等人校书时首创,而是早在孔子及其弟子整理《诗》《书》等文献时就已经采用了。刘向等人的贡献在于将这种揭示文献内容的方法第一次用于目录,并进而成为后代评价目录质量的一个标准,影响深远。

刘向等人每校完一本书,撰写叙录后,便“录而奏之”。这表明他们校雠整理的结果是要呈送给皇帝看的。这些叙录最初皆附于各书,后“又别集众录”,这样就有了叙录汇编本《别录》,共20卷。《别录》约亡佚于唐末,其佚文残篇有清姚振宗辑本,见《快阁师石山房丛书》。

西汉末年,刘向撰作的《別录》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群书提要目录,在古代文献学史和学术史上佔有極重要的地位。由於史无明文,加上《別录》於宋代已经不见流传,《別录》的成书过程和体例遂成千古悬案。 在前人论证的基础上作出了新的辨正和補充,確認《別录》始辑自刘歆;在详考今存佚文的基礎上,证明《別录》中並無《辑略》之作,深化了對《別录》的认识。

西汉河平三年(公元前26年)秋八月,成帝下詔命“光祿大夫刘向校中秘书,謁者陳農使,求遺书於天下”。开始了中國早期歷史上一次有深遠意义的大規模典籍整理工作。《汉书?艺文志》详細記录了当时校书的具体情況:“光祿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每一书已,向輒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會向卒,哀帝復使向子侍中奉車都尉歆卒父業。歆於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略》,有《六艺略》,有《诸子略》,有《诗賦略》,有《兵书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班固稱“条其篇目”、“撮其指意”的“敘录”是連同本书一起上奏天子的,現存較为完整的“敘录”有《孫卿书敘录》、《戰國策敘录》、《晏子敘录》、《管子敘录》、《列子敘录》、《韓非子敘录》、《鄧析子敘录》、《說苑敘录》及刘歆的《上山海经表》等,皆附於原书的宋元舊本而行,應是保留了刘向校本的遺制。阮孝緒《七录序》云:“昔刘向校书,輒为一录,论其指歸,辨其訛謬,隨竟奏上,皆載在本书,时又別集衆录,謂之《別录》;即今之《別录》是也。”序文清楚地說明了当时上奏的“敘录”后來彙集成书,名为《別录》,於梁时尤在,为阮孝緒所親見,其言可信。

§ 成书

《别录》然而《別录》是於何时又为何人所編成的呢?由於史无明文,歷來都有不同的意见,尤为集中在《別录》和《七略》成书先后的问题上。有些学者認为《七略》成书先於《別录》,余嘉錫謂:“疑《七略》既成,时人始就群书鈔取其录,附入歆书,以省兩讀,但必在王莽未敗,书未散失以前,其主名则不可考矣。”(《七略別录解題》)程千帆也以为“《七略》之成,当在《別录》之先”。4鍾肇鵬则認为:“《別录》是在刘歆上奏《七略》之后,仿《七略》編成,它的編辑分類的体例一遵《七略》,故又稱《七略別录》並非把各书录鈔出,附於《七略》之后。”5另一派学者则認为《別录》成书先於《七略》,章太炎《訄书?征七略第五十七》云:“《別录》先成,《七略》后述。”姚名達亦曾指出:“《七略》較简,故名略;《別录》較详,故名录。先有《別录》而后有《七略》,《七略》乃摘取《別录》以为书,故《別录》详而《七略》略也。”呂紹虞認为:“根據上引《七录序》文,《七略》的名稱,是在《別录》成书以后才出現的。《七略》成书,当在《別录》以后。”8此外,洪湛侯也主張《七略》成书在《別录》之后。已往的研究提出了不少值得參考的意見,但仍然存在很大的差異。仔細斟酌各說,证以有關的材料, 以为《別录》成书實在刘歆奏《七略》之前,亦为刘歆所編。清人姚振宗早在《七略別录佚文敘》中曾提出:《別录》二十卷“殆子駿奏進《七略》之时勒成之,其曰《七略別录》者,謂《七略》之外,有此一录。”10姚氏對於《七略別录》书名的解释,学者咸辨其非,卻对《別录》为刘歆所編的观点未有详论。

按《汉书?艺文志》的记载,刘向卒后少子刘歆接替他主持校书工作,其中必然包括校理群籍和撰寫“敘录”兩個部分。現存的刘歆《上山海经表》(即《山海经敘录》)云“臣秀昧死謹上,建平元年四月丙戌”,按哀帝建平元年即公元前6年,刘歆既於本年寫成《山海经敘录》,则整個《別录》成书当不可能早於此年,這是《別录》成书的上限。当时刘歆欲爭立《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於学官,哀帝令刘歆與五经博士講论其义,博士不肯置對,刘歆遂“移书讓太常博士”,引起群儒的怨恨,大司空師丹“奏歆改亂舊章,非毀先帝所立”,刘歆懼,求出为五原太守(參見《汉书?楚元王传》)。根據《汉书?百官公卿表》,師丹任大司空在綏和二年(公元前7年)十月癸酉至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九月,则師丹之奏必在建平元年九月以前,《七略》之編成估計当在建平元年夏、秋之季。

由於《別录》的編纂決定了其地位的特殊性,它是西汉王朝整理中秘典籍整个工程的成果之一。無论是附於新本或是另外鈔備的“敘录”,均藏於中秘,后遷至天祿閣內,外人無由得見。刘歆上奏《七略》,出守五原之后,校书之事暫告結束,無人再會從事《別录》的編辑。准此《別录》彙成之时必在刘歆奏《七略》之前。若然《七略》已经先成,又何需另編《別录》呢?這是《別录》成书可以肯定的下限。

如上所述,刘歆在短短数月之间,既要“总群书而奏其《七略》”,又要與诸儒議立古文经,以理度之,时间过於短促,恐怕难以兼顾,這可以從《山海经》的整理工作並不理想中得到证明:刘歆上奏的《山海经》新本內留下了許多尚未校定的痕跡12,足以說明刘歆当时的工作十分倉促。《汉书?艺文志》中《六艺略》、《诸子略》、《诗賦略》的“小序”較为详細,而《兵书略》、《術數略》、《方技略》的“小序”则較为简略,極有可能是《七略?辑略》本即如此;原因是刘歆在匆忙之间編成的《七略》,主要是參考刘向親自校理的经传、诸子、诗賦类图书的“敘录”。

只要比較一下刘向所撰的《列子敘录》和《汉书?艺文志?诸子略》道家類“小序”便一目瞭然,《列子敘录》有云:“道家者,秉要執本,清虛無为,及其治身接物,務崇不競,合於六经。”《汉书?艺文志?诸子略》道家類“小序”謂:“道家者流,蓋出於史官,歷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術也。”兩者之间沿襲的痕跡十分清楚。《汉书?艺文志》各類“小序”的文字既然來自《七略?辑略》,则足证《七略?辑略》的文字又多來自刘向为各书撰寫的“敘录”。

需要說明的是,《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刘向撰《七略別录》二十卷”、“刘歆撰《七略》七卷”13,只能证明《別录》又名《七略別录》。《汉书》顏師古注、《文選》李善注皆作“刘向《別录》”或“刘歆《七略》”,可知《別录》與《七略別录》只是同书異名,是無由证明《七略》早於《別录》的。

綜上所言,阮孝緒《七录序》中所指的“时又別集衆录”的“时”應解作“当时”,即上奏新本之时,是刘向早已另外鈔備各书的“敘录”;而《七录序》中云“歆遂总括群篇,奏其《七略》”的“篇”则應解作“敘录”,因为当时有条件而又有需要編成《別录》之人必为刘歆。总之, 認为《別录》和《七略》的成书關係是:刘歆先將刘向另外鈔備以及自己撰寫的“敘录”編集成《別录》,然后再加以編辑增刪而成《七略》。

§ 体例

《别录》 《別录》是刘歆把散存各书的“敘录”彙集起來,按照六略次第編成的,但是《別录》是否一如《七略》於六略前有《辑略》,则是關乎《別录》体例的一件大事。姚振宗、章太炎、余嘉錫、鍾肇鵬等對於《辑略》內容雖然持不同意見,但都一致認为《別录》是以《辑略》冠首的;然而《七录序》只說“时又別集衆录,謂之《別录》”,並無明言《別录》有《辑略》,且東汉至唐的典籍、古书注和類书亦未提及《別录?辑略》,故此姚名達提出“《別录》不必有《辑略》”。對於姚振宗《七略別录佚文》中斷为《辑略》的文字,姚名達認为刘向“每书‘敘录’中固有此种敘述学術之語句”,姚說甚是,惜未详加考說,今試細述之。

《別录》中不可能有《辑略》,從上述《別录》成书的过程來看是顯而易見的。刘向在校书活動還未結束之前便離开了人世,只存《別录》的雛型──散存的各种“敘录”,而《辑略》理應是《別录》一书的“总序”,在校书工作尚未完成、《別录》尚未成书之前,刘向是不可能为《別录》撰寫《辑略》的。其實《汉书?艺文志》顏師古注早为人們透露了這個訊息,只是 过去一直沒有注意而已。《汉书?艺文志》的各類圖籍的“小序”刪取自《七略?辑略》是公認的事實,若《七略?辑略》又是刪減自《別录?辑略》的話,那麽《汉书?艺文志》的各類“小序”應保留有《別录?辑略》的內容。顏師古在为《汉书?艺文志》作注时,於各种圖籍下遍引刘向《別录》为注,唯獨於各類“小序”中卻未見有引用《別录》隻字片言,對於這种現象唯一的合理解释是顏師古所見的《別录》根本沒有《辑略》。

清人有洪頤、嚴可均、顧觀光、陶浚宣、馬國翰、姚振宗、王仁俊、章太炎等多家《別录》辑本,各有善处,其中姚振宗的《七略別录佚文》最为完備15,《辑略》部分的佚文也最多,一共35条另附录1条。佚文大致可分为兩類,一为敘述学術源流的文字,一为有關“校讎”的文字。16 先看敘述学術源流的佚文,在31条佚文之中有29条全出自荀悅的《汉纪?孝成皇帝纪》。從“刘向典校经传,考集異同,云《易》始自魯商瞿子,受於孔子”,直至“皆典籍苑囿,有采于異同者也”17,這段文字涉及《易》、《书》、《诗》、《礼》、《乐》、《春秋》、《论语》的流传和西汉早期不同家派的情況,以及 关于小学、诸子各家的內容,它和《汉书?儒林传》、陸德明的《经典释文敘录》大体相同。

姚振宗認为“《別录》中《辑略》之文,荀氏节取为《纪》,班氏取以为《儒林传》,陸氏取以为《敘录》,各有所取,亦各有详略。”(《七略別录佚文敘》)姚氏判斷荀悅是“节取为《纪》”而非刘向原文是正確的,问题在於是否三书皆取自《別录》? 認为,《汉书?儒林传》一如《汉书艺文志》,皆是刪減自《別录》和《七略》的。《汉纪》则誠如荀悅自言是“鈔撰《汉书》,略舉其要”(《汉纪序》),而非來自《別录》的,這一点只要 略为瞭解《汉纪》的寫作背景即可明白。《汉纪》是荀悅建安三年(公元198年)奉汉献帝詔开始撰寫的,兩年后即建安五年(公元200年)完成,当时献帝剛被曹操挾持至許昌,東汉洛陽皇室的圖籍在董卓之亂中散失殆盡,荀锐在书籍缺乏的情況下,用如此短促的时间寫成《汉纪》,其间能否看到《別录》已是一個问题,就算看到也應該沒有足夠的时间去參考《別录》。此外,《汉纪》之文较《汉书》为简略,也可作为《汉纪》刪取《汉书》的佐证。《经典释文敘录》恐怕也是來自《汉书》而非《別录》的。总之,《汉纪》這一段文字不足以证明《別录》中有《辑略》,說其就是《辑略》佚文更是鑿空之论。

另外2条不出自《汉纪》的佚文分別是:

①《易》有“救氏”之注。

②《魯论语》二十篇,皆孔子弟子記诸善言也……《齐论语》二十二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頗多於魯《论》……魯恭王时嘗欲以孔子宅为宮,壞得《古文论语》……凡二十一篇,篇次不與齐魯《论》同。

第①条佚文出自《史記?淮南衡山列传》司馬貞《索引》引“刘向《別录》云”,此条佚文可能出自某一种《易》類著作的“敘录”,不必一定是《辑略》的內容。第②条出自何晏《论语集解序》篇首稱“汉中壘校尉刘向言”,此與《汉纪》的情況相同,明顯为是意引而非《別录》原文。

再看有關“校讎”的佚文,共有4条佚文、1条附录:

①讎校,一人讀书,校其上下,得謬誤为校。

②讎校者,一人持本,一人讀书,若怨家相對,故曰讎也。

③讎校中经。

④殺青者,直治竹作简书之耳。新竹有汗,善朽蠹,凡作简者,皆於火上炙幹之。陳楚间謂之汗,汗者,去其汗也。

《后汉书?吳佑传》注云:殺青者,以火炙简,令汗取青,易书,復不蠹,謂之殺青。亦謂之汗简。义見刘向《別录》。

在4条佚文中有第①、②条是 关于“校讎”一詞的,第④条是 关于“殺青”一詞的。先說“殺青”, 关于“殺青”一詞的佚文分別見於《文選?刘孝標重答刘秣陵沼书》李善注、《北堂书鈔》卷一百四。李善注为“《風俗通》曰:刘向《別录》,殺青者,直治青竹作简书之耳。”可知本为《風俗通》解释“殺青”的文字而非《別录》原文。再說“校讎”, 关于“校讎”一詞的兩条佚文分別見於《文選?魏都賦》李善注、《太平御覽》卷六百十八《学部》十二《正謬誤》,其實亦为應劭《風俗通》的佚文,已有学者详辨之。19至於出自顧野王《玉篇?言部》、释慧琳《大藏音义》卷七十七的第③条佚文,以及附录《后汉书?吳佑传》注述及刘向《別录》 关于“殺青”之义,则更不足证明《別录》中有《辑略》。

上面通过對姚辑《別录•辑略》佚文的考察, 可以总結三点:一是有部分佚文是节取《別录》或节取它书來自《別录》的文字而非《別录》原文;二是部分佚文根本與《別录》無關;三是這些佚文雖然有助於 瞭解《別录》的內容,但是不能以此证明《別录》有《辑略》。

綜上所言,各家辑本中所謂《別录》的佚文,原为刘向为各书(尤其是经传)所撰的“敘录”中的文字,不另外別为一略。刘歆編《七略》时刺取各篇“敘录”中帶有通论性質的敘述学術源流的文字,組合为《七略?辑略》,当然不排除有刘歆自撰的文字。班固又“刪其要”为《汉书•艺文志》的“小序”,故此后人誤以为《別录》也有《辑略》。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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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xinli110.com/html/4/4-1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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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1 22: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