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梅汝璈 |
释义 | § 个人概述 照片 梅汝璈,出生于江西省南昌,12岁考取北京清华学校,与向哲浚是师兄弟,1924年留学美国,以最优等生的成绩毕业于斯坦福大学,获文科学士学位。24岁时获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26年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1928年获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 § 职业生涯 1929年回国,历任山西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教授。新中国成立后任外交部法律顾问。梅汝璈以代表中国参与“东京大审判”,并为中国赢得荣誉和尊严而闻名于世,但他为参加审判而向复旦告假一事却鲜为人知。 1945年12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决定对发动侵略战争的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当时的中国政府接到驻日盟军统帅总部的通知,便指示外交部和司法部遴选派往东京的外交、司法人员。经过慎重选择,决定指派42岁的复旦大学教授梅汝璈博士为中国法官,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向哲浚为检察官,武汉大学法律系教授吴学义任顾问。 1946年1月9日晚7时,复旦政治学会借大礼堂欢送梅教授。1月31日,梅汝璈致信章益校长: “弟因奉派参加审判远东战犯,即将赴日一行,短期内恐不能返校。所任政治系教授职务,拟请自二月份起准予辞卸。事非得已,至希俯允并宥谅,是幸。专此敬请。大安。”章校长批签作为告假,冀其回国后仍回复旦。 § 个人影响 1946年3月19日,梅汝璈从复旦大学附近的江湾军用机场出发,乘坐一架美国军用飞机飞往日本东京。当天,国民党的《中央日报》、上海的《申报》、《大公报》、《新闻报》纷纷在显著位置以醒目标题刊登这条重要新闻:“清算血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官梅汝璈今飞东京”。此后直到1948年底,梅汝璈和来自其他国家的同行们一起尽心竭力地工作,出色地完成了这一注定被载入史册的国际审判任务。在长达两年半的审判过程中,梅汝璈始终坚持法律原则,有礼有节,在“法官席位之争”、“起草判决书”和“坚持死刑处罚”等关键时刻,以自己的智慧、勇气和学识维护了祖国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赢得了世界的赞赏与尊重。 当时,由中、美、苏、英、法、印、澳等11国指派的法官到齐后,大家最关注的是法庭上的座位排序。正如梅汝璈后来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书稿中所言:“在任何国际场合,争席次、争座位不是个人的私事,而是关系到国家地位和荣誉的大事。”在当时的法庭上,经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指定,由澳大利亚法官韦伯任庭长,庭长右边的第一座位属美国法官。至于其余座次如何排列,特别是庭长左边的第一把交椅该属于谁,法官们各执一词。同盟国诸国中,中国是受侵略之害最惨的国家,但国力最弱,俗话说“弱国无外交”,因此英国、荷兰都试图将座次排在中国前面。对此,梅汝璈义正词严地说:“我认为,法庭座次应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抗战时间最久,牺牲最大。因此,有8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位。”尽管梅汝璈的建议合情合理,但并未被庭长韦伯采纳。等到开庭前一天预演时,韦伯突然宣布入场顺序为美、英、中、苏、法……梅汝璈立即对这一决定表示坚决抗议,毅然脱去黑色丝质法袍,拒绝“彩排”。他说:“今日预演已有许多记者和摄影师在场,一旦明日见报便是既成事实,既然我的建议在同仁中并无很多异议,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进行表决。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由于他的据理力争,法官们进行了最后表决,终于使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合理排定,中国国旗还插在了第一位。 法庭审判进行到后期,围绕对战犯的量刑问题,法官之间产生了激烈争辩。军事法庭的11名法官中,有些人所在的国家在二战中没有过多地遭受日军的侵略践踏,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缺乏切肤之痛,因此他们主张对战犯从宽处理;有的则由于其所在国刑法废除了死刑而不赞同对战犯处以死刑;还有的则以人道主义为由,反对处死罪大恶极的战犯。梅汝璈用充分的证据证实了日军的暴行,如仅在南京大屠杀中,日军就犯下了砍头、挖心、水溺、火烧、砍四肢、割生殖器等令人发指的暴行,较之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单纯用毒气杀人的办法残酷百倍。梅汝璈说:“如不能依法严厉制裁日本战犯,既有悖于本法庭的宗旨,也违%9D%A6%E5%85%AC%E5%91%8A" class=innerlink>波茨坦公告》之精神。”鉴于此,梅汝璈主张对日军首恶必须处以死刑。未及最后投票,梅汝璈预见到力主死刑的法官只占少数,便来到韦伯庭长的办公室,就法庭严惩日本战犯之事与其磋商。见韦伯不改初衷,梅汝璈激动地说:“审判长先生,我和我的同伴都是受四万万五千万国人的委托,来此惩罚元凶祸首的。如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不能作出令人信服的判决,我等无颜再见江东父老,惟有集体蹈海一死,方能谢国人!”“什么?!”韦伯庭长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当然,个人之颜面、生死均是小事。千百万同胞的血债必须讨还。请审判长考虑我们这一最后请求!”韦伯庭长被梅汝璈真挚的情感深深打动了:“我个人的意见可以收回,只是其他法官……”梅汝璈表示,将与其他各国同仁商谈。由于梅汝璈的慷慨陈词和据理力争,11名法官就死刑问题进行表决,结果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决定对东条英机、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武藤章和广田弘毅等7名主要日本战犯判处绞刑。这当中梅汝璈起了决定性作用。 在法庭最后环节的工作———判决书的书写问题上,梅汝璈再次以其凛然正气和爱国之心为中国人争得了荣誉和尊严。当时,有人主张判决书统一书写,但梅汝璈认为,有关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罪行的部分,中国人受害最深,最明白其痛苦,最有发言权,因此,这部分理当由中国人来书写。经其交涉,由这次历史性审判而形成的长达90余万字的国际刑事判决书中,留下了梅汝璈代表4亿多受害中国人民写下的10多万字。 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宣告结束。国民党政府随即明令公布梅汝璈为行政院委员兼司法部长,但梅汝璈因对国民党政府失望而在东京公开声明拒绝回国赴任。1949年6月,南京、上海相继解放,梅汝璈由东京设法抵港,与中共驻港代表乔冠华取得联系,秘密由港赴京。从1950年起,梅汝璈长期担任新中国外交部法律顾问。 § 相关信息 梅汝璈与东京审判 2006年10月10日适值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所进行的东京审判60周年之际,电影《东京审判》正在全国热映。人们在回顾历史、热评现实的同时,也对其中参与东京审判的几位中国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影片中中国法官梅汝璈艰难斗争的历史场面,勾起了人们对60年前那段无法湮没岁月的怅然回忆…… 内外夹击,梅汝璈艰难赴命 出任国际法庭的法官,在一般人眼中,是神圣而光荣的使命,而对于1946年参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中国籍法官和检察官来说,则更多地意味着艰难和挑战。 这种艰难和挑战具体表现在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从内部因素而言,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正忙于内战,对这场国际审判并不重视,缺乏对东京审判的正确认识和估计。他们以为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事实昭彰,审判不过是个形式,走走过场而已,哪里还需要什么精心准备,因而在庭审准备、证据提供、国际沟通和交流等很多方面表现并不积极;从外部因素而言,由于美苏冷战的对峙局面已经形成,东京审判中国际力量的对抗形势异常复杂,到了后期,美国为了扶持日本成为其在远东地区对抗苏联的势力,已经开始尽力为日本人开脱和辩解,东京审判后期的审判形势受到了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在内外双重压力夹击下的中国法官和中国检察官,如果想将这些日本战犯绳之以法,其工作的艰难和面临的挑战是可想而知的。 当时中国的法学界和司法部门里,有名望、资历深、有留洋经历的人虽不少,然而,真正能够同时精通国际法、英美法及英语的人却不多。而这屈指可数的人群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不愿意出头的:如果审判顺利,日本战犯无论受到多么严厉的处罚,都不会出乎中国人民的意料,那是他们应有的下场;而如果审判进展不顺利,日本战犯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则参与审判的中国法官和检察官们自己就将成为国家和民族的罪人,接受现实和历史的“审判”。显然,出任国际法庭的法官实在是一块“烫手的山芋”。42岁的梅汝璈在历史的重要关口没有选择退缩,他是这样来理解自己肩负的职责的:“今天我能高居审判台惩罚这些元凶巨憝,都是我千百万同胞的血肉换来的。” 法官坐席之争 在任何国际场合,争席次、争座位的斗争总是难免的,国际法庭也不例外。梅汝璈回忆起这一段经历说:“这不仅是个人的事情,而是有关国家地位和荣誉的问题。” 由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中没有明文规定法官席位的次序,因此在开庭前好几天法官们就在此问题上有过热烈的讨论和争执。按理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是由日本投降书上签字的受降各国所派遣,法官们的座席应以受降签字的先后为序,依次是美、中、英、苏等,这是最合情合理的安排。但是,澳大利亚法官、庭长威勃却不喜欢这个安排,因为庭长坐中间,依次出现的美国、中国法官将坐在他的右边和左边,而他则希望与他亲近的英、美两位法官坐在他的旁边,于是便千方百计地反对和变更这一安排。 法官会议并没有就座位的次序进行表决。正式开庭前一天,法官出庭“预演”,威勃终于拿出了蓄谋已久的安排,声称这是经盟军最高统帅同意的,他安排的法官入场顺序为:美、英、中、苏、法、加……梅汝璈意识到,庭长这样做是在千方百计地设法排挤他,不让他占据法官第二席。他立即对这一安排提出强烈抗议:“这个安排是荒谬的,它既非按照受降签字的次序,又非按照联合国安理会五强排列的次序,亦非按照一般国际会议以国名字母先后排列的次序,用意何在,殊属费解。我不能接受这种安排,并不宜参加今天的预演仪式。”说毕,梅汝璈愤然离开会议室,回到自己的办公室,脱下法袍,以示决心。 梅汝璈说:“如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的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该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且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再者,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实属顺理成章。” 由于梅汝璈的据理力争,庭长无奈之下只有召集法官们表决,结果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均按日本投降各受降国签字顺序安排。这次预演虽然推迟了半个多小时才得以进行,但中国法官梅汝璈终于为自己的国家争得了应有的地位,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 事后,梅汝璈回忆说,法官坐席之争的意义在于吸取经验教训和得出正确认识。在任何国际场合,争席位、争排场的明争暗斗是经常发生而且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斗争常常关系到国家的地位、荣誉和尊严,不能把它当做细枝末节,以为无关宏旨而淡然置之。此事表明,中国当时虽然跻身五大国之列,但却依然处处遭受压制和歧视。作为中国人,在国际舞台上,我们必须学会合理合法地进行抗争,维护中国的正当权益。 力主书写判决书,坚持死刑处罚 1948年4月16日,历时31个月的审理终于结束了。经商议,判决书由11章构成,审判法官中有人主张“判决书应统一书写”,但是梅汝璈坚持认为,中国人受害最深,最有发言权,有关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罪行的部分理当由中国人来写。法庭再次接受了他的提议,由他负责判决书第五章“日本对华侵略”的起草。 法庭的另一起波澜是围绕量刑问题展开的。由于存在着不同法律体系的影响,加上各国受日本侵害程度不同,来自不同国家的法官们在对战犯是否该被判处死刑的问题上发生了激烈争执,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也没有提供量刑依据。当时,庭长威勃主张将战犯全部流放到一个远离陆地的荒岛上,像当年的拿破仑那样;印度法官坚持认为,国家行为不应追究个人责任,应判战犯们无罪;美英法官支持死刑判决,但他们的注意力都在那些发动太平洋战争和虐待过美英战俘的战犯身上,而对于荼毒中国甚深的土肥原贤二等甲级战犯,态度却比较暧昧。中国法官梅汝璈则坚决要求严惩这些侵华战争的罪魁祸首。 为了说服其他法官,梅汝璈根据审判过程中两年来收集的日军暴行,例如在南京大屠杀中日军使用砍头、挖心、水溺、火烧、砍去四肢、割下生殖器等令人发指的暴行,将它们与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单纯用毒气杀人进行比较,得出日军比德军更惨绝人寰的结论,主张必须对他们处以死刑。梅汝璈曾说:“戏文中常有‘尚方宝剑,先斩后奏’之说,如今系法治时代,必须先审后斩,否则,我真要先斩他几个,方雪我心头之恨。我中华民族素来主张宽恕以待人,但为防止将来再有战争狂人出现,对这些战犯必予严惩。非如此,不能稍慰千百万冤死的同胞;非如此,不能求得远东及世界和平。我既受国人之托,决勉力依法行事,断不使战争元凶逃脱法网!”最终,东京审判以六票对五票的微弱优势判处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等战犯死刑。这是梅汝璈最艰难的一段日子。在接受上海《申报》采访时,梅先生告诉记者,在最后表决前的一个星期里,他几乎睡不着觉。他说:“要是那些罪孽深重、残害中国和世界各国人民的战犯不被判处死刑,我还有什么脸面回去见江东父老!” 庭审结束后,证据堆积如山,为了尽快完成工作,梅汝璈和他的两个助手夜以继日地工作了一个月,向法庭提交了近 300页、总计10万多字的判决书的第五章。这也是全部判决书中撰写得最快的部分。“那些日子,我们就像钻进成千上万件证据和国际法典的虫子,每天在里面爬来爬去,生怕遗漏了重要的东西。”审判结束后,梅先生在日本《朝日新闻》上发表了《告日本人民书》,他写道:“经过这次审判,日本军界首脑的暴虐行为和虚假宣传已昭然天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最后宣判,清除了中日两国间和睦相处的这些绊脚石,对于今后中日间和平合作,相信必有贡献。” 遗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长达两年半的东京审判不仅程序冗长,而且庭审过程异常惊心动魄,作为历史见证人的梅汝璈,很希望将东京审判如实地描述下来,并结合自己的法学专业知识进行评述。在这种责任感的驱使下,1962年,梅汝璈开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撰写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该书完成了拟定七章中的四章。1973年梅汝璈先生去世。从此,梅先生再也没有机会继续他后几个章节的写作,《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留下了永久的遗憾,法庭判决阶段的种种内幕连同其不可替代的学术价值永远地沉睡于梅汝璈先生的心中。 梅汝璈曾说:“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1998年底,梅汝璈先生的家人遵嘱将厚达尺余的东京审判判决书中文原稿和他在东京审判时穿过的法袍,捐献给中国革命博物馆收藏,希望这些遗物能作为历史的见证警示后人,永远不要忘记过去的那段岁月。 [1] 政协委员建议抢修梅汝璈故居 其曾审判东条英机 梅汝璈是我国著名法学家,曾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籍法官,参加对东条英机等28名“二战”日本甲级战犯的审判。然而,位于江西南昌的梅汝璈故居却已破败不堪,正在召开的政协江西省第十届第四次会议上,民进江西省委会递交提案,呼吁要抢救性修复梅汝璈故居,并新建梅汝璈纪念馆。 梅汝璈1904出生于江西南昌,其故居位于南昌青云谱区朱古桥梅村。民进江西省委会在提案中介绍说,梅村有2000多年的历史,也是西汉南昌尉梅福的故里,距离八大山人纪念馆1.5公里,是典型的江南水乡特色村落。村内现保存有众多的明清古建筑群、古池塘、古晒场、古驿道、古桥、古墓碑、古匾额等。梅汝璈童年和少年都是在梅村度过的,村中还有不少有关他的遗迹。 由于年久失修,当前的梅汝璈故居已破败不堪,内屋已倒塌,外墙只靠一根木头支撑,岌岌可危。再不维修,整个故居就会有彻底坍塌的可能性。 民进江西省委会建议,省有关部门应站在保护国家文化遗产的高度,尽快对梅汝璈故居进行抢救性修复工作。同时,立项新建梅汝璈纪念馆,内作生平介绍、成长经历、东京审判、后人捐赠(法袍、判决书稿)等陈列室,使之与现有的八大山人梅湖景区连成一片,打造成具有丰富旅游观光资源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目前,该提案已转交给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文化厅、省旅游局分别办理。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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