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权延赤 |
释义 | § 人物简介 权延赤祖籍河北完县人。1945年11月26日生于内蒙古赤峰市。1970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学院。历任空军某部无线电技师、宣传干事、大队副政委,北京空军政治部文学创作室专业作家。1975年开始发表作品。1996年转业。其代表作有《多欲之年》、《走下神坛的毛泽东》、《走下圣坛的周恩来》、《红墙内外》、《领袖泪》、《共和国秘使》、《红朝传奇》、《毛泽东与赫鲁晓夫》、《掌上千秋》、《中国最大的保皇派——陶铸沉浮录》、《龙困——贺龙与薛明》、《第三代开天人》等。权延赤文集:红朝传奇(上下)其中《狼毒花》改编为电视剧。 § 主要作品 红朝传奇(上下) 林彪将军 贺龙生与死 司令爸爸许世友 雷英夫与中共领袖 四个秀才一台戏权延赤作品《狼毒花》 红墙内外(上下) 血肉性格 盼望挑战 英雄气,儿女性 我与毛泽东、江青和李讷 专列进行曲 高处不胜寒 陪领袖跳舞 红墙内外的生活 领袖泪 餐桌旁的领袖们 毛泽东与赫鲁晓夫 走下神坛的毛泽东 共和国秘史 掌上千秋 中国最大的保皇派 § 抄袭事件 1991年7月,河北作家阎涛向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权延赤侵犯著作权。阎涛在起诉书中称,他于1950年开始搜集资料,采访120余人,历时38年,于1988年5月出版长篇纪实小说《东行漫记》,一年后发现被权延赤的《走下神坛的毛泽东》、《掌上春秋》、《领袖泪》、《卫士长谈毛泽东》、《伟人的足迹》、《红墙内外》等6本书以照搬、肢解与变通的方法大量抄袭,共计84处,16.2169万字。要求法院判决权延赤侵权,停止出版发行被诉讼的6本书,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与作品使用费65902元。从此开始了这场历时8年的漫长诉讼。1998年12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权延赤败诉。 § 道歉事件 李银桥 1989年,曾在毛泽东身边工作的原卫士长李银桥与权延赤合作出版了《走下神坛的毛泽东》一书。然而,因为权延赤没有归还出书时从李银桥处借走的61张照片,后来又用过激的言辞贬低李银桥,李将权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权延赤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8万元,并返还照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权延赤返还照片、书面致歉,可是权延赤一直没有履行义务,李银桥只好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起初,权延赤表示,照片在该书的责任编辑手中,无法返还,也不可能向李银桥书面道歉。后来,权延赤通过执行员交给李银桥一封长信,希望了结双方的官司。但李银桥认为信中没有任何道歉的意思,坚决要求权延赤必须书面致歉。最后经过协商决定,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一中院的判决书,法院认定为权延赤的书面道歉,登报费用由权延赤承担。权延赤已交纳了公告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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