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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新宾清永陵
释义 新宾清永陵

§ 概况

永陵,满语称“恩特和莫蒙安”,是大清皇帝爱新觉罗氏族的祖陵,是最早的清代陵寝,建于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原名兴京陵,顺治十六年(1659年)改称永陵。永陵位于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的西北一公里处,前临苏子河,后倚启运山,占地一万平方米。这里埋葬着努尔哈赤的六世祖孟特穆(衣冠冢)、曾祖福满、祖父觉昌安、父塔克世、伯父礼敦和叔父塔察偏古以及他们的福晋等。从1682年到1829年,康熙、乾隆、嘉庆、道光等皇帝曾先后九次亲来永陵祭祖,使永陵祭祖活动成为清代的国家典制。永陵是著名的清初关外三陵之首(另外二陵是坐落在沈阳的福陵和昭陵)。也是我国现存规模较大、体系完整的古代帝王陵寝建筑群。它具有我国古代建筑的优秀传统和满族艺术风格,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

§ 陵寝营建历史

清永陵初为曾祖福满的家族墓地,始建于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

清天聪八年(1634年)称兴京陵。

1636年清太宗皇太极敕封先祖墓地为兴京陵,追封四祖为王。

1648年清世祖福临为四王追尊帝号。

1651年将陵山敕封为“启运山”。

1653年福临首次对清永陵进行改扩建,建造了启运殿和各门、院墙及悬山式升龙袖壁。

1655年建肇、兴二祖神功圣德碑。

1659年改兴京陵为永陵。

1661年建景、显二祖神功圣德碑,同年建成4座碑亭。

康熙十五年(1676年)启运殿、配殿、四碑亭、启运门、正红门更换青瓦为黄琉璃瓦。至此,清永陵的建筑格局和建筑规模基本定型。

§ 陵寝规制沿革及维修保护史

清永陵初创时十分简陋,并无殿堂门墙,自清顺治、康熙两代的改扩建工程,规模和格局日趋完善,形成神路、前朝后寝和三进院落等皇家陵寝规制。

清永陵同清福陵、清昭陵的改扩建工程几乎同步进行,但清朝独对清永陵的改扩建工程作了严格区分,不设石牌坊、石象生、陵园城墙、月牙城、明楼、石五供、二柱门、大宝顶及地宫,这是因为清永陵中所葬人物生前都没有真正做过皇帝,他们的帝号及皇家陵寝的地位是清朝的追尊,基于礼制和尊重历史的原因,才形成了清永陵既具有皇家陵寝的格局又不同于其他皇家陵寝的特殊规制。这种特殊规制历经有清一代近300多年的数十次维修工程没有变化,始终如一。

顺治十三年(1656年)清朝在清永陵红墙外15公里设红桩,红桩外7公里设白桩,白桩外5公里设青桩,规定:“红桩之内,寸草为重。白桩之内,禁止樵采。青桩之内,禁止烧造”。将陵寝方圆30公里内划为皇陵禁区。

清朝对清永陵的管理体制十分完善严谨,设永陵总管衙门,管理陵区的山川、道路、林木及安全值守。设掌官防衙门管理永陵祭祀和维修工程。

清帝退位至伪满洲国时期,由于战乱年久失修,清永陵的建筑一度处于危险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陵寝所有建筑不断进行维修。以启运殿等建筑的琉璃瓦顶为例,由于新宾地处高寒山区,冬冻春化,琉璃瓦不断冻裂破碎,国家每隔几年就要进行一次串瓦维修和栋梁彩画。对尚可使用的木构件及瓦件,妥善保存于原位;对已朽、破碎不可用者按原样、原工艺、原材料更换,对院墙及个别建筑进行了固基工程,在陵寝正红门之外的神路两侧开挖了排水沟,根除了神路的泥泞状态,恢复了省牲所等部分建筑。因此,清永陵保持了历史的原貌。

§ 陵园结构

永陵周围群山拱卫、众水朝宗、沃野平畴、草木葱郁,衬托出启运山宛如一条探头藏尾的巨龙,横卧于陵寝身后,临河而驻,俯者饮汝。波光潋滟的苏子河、草仓河如同两条银色飘带,镶嵌于陵区,格外秀美。金瓦红墙交相辉映的永陵陵寝与美妙的大自然共同构成一幅巨大而神奇的图画。 陵园前后由三进院落组成。陵门曰正红门,三间,每间上有对开朱红木栅栏门扇。这充分展示了满族先民树栅木为城寨的古朴习俗。

走进陵门,扑入你眼帘的是神道两侧的四座碑亭。沿着神道,穿过碑亭,便径直来到了启运门。启运门位居方城正中,殿堂高矗,每扇门上九九八十一个金钉,显示了皇帝贵族的地位。大殿金漆彩画,雄伟壮观,四祖神牌,陈设高台。东西配殿,拱卫本侍。绕过启运殿便是宝城,俗称"月牙城"或"坟院"。 "兴祖"宝顶之前原有古榆一株,高数十丈,荫庇数亩,枝干洁屈,状若神龙。

乾隆皇帝东巡到此,封此树曰"神树"并御制《神树赋》一篇,又将其刻成卧碑传世。现仍存于永陵宫。 永陵始建于天命九年为"东京陵",顺治十五年回迁兴京陵,顺治十六年定为"永陵"。从康熙二十一年至道光九年的一百年间,迳相玄烨、高宗弘历、仁宗禺琰、宣宗敏宁四朝四帝先后至此举行隆重的祭祀大典。适时,万人随驾,连绵数十里。至今想来,也令人啧啧。

永陵由下马碑、前宫院、方城、宝城、省牲所、冰窖、果楼等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为一万一千平方米,号称清朝关东第一陵,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陵园内部由前宫院、方城、宝城组成,形制与沈阳福陵、昭陵相同,四周绕以缭墙。

前院南面正中为正红门,硬山式建筑,面阔三间,是覆黄琉璃瓦,垂脊有兽,梁枋彩绘。门内建四祖功德亭.亭内立“肇祖原皇帝”、“兴祖直皇帝”、“景祖翼皇帝”、“显祖宣皇帝”石碑四通。两侧有茶膳房、涤器房、齐班房、祝班房等建筑。

碑亭之北是方城。方城的南门称为启运门。启运门为歇山式建筑,面阔三间,黄琉璃瓦顶,门内两侧各有一座镶嵌着五彩蟠龙的灰瓦顶袖壁.进入启运门正中即是启运殿,建在长方形的月台之上,内设暖阁、宝床、宝座、神牌及五供。东西两侧有配殿。西配殿前有焚帛亭。

启运殿的后面就是宝城了。坟冢分为上下两层、东西排列。第一层台面上左葬礼敦、右葬塔察偏古;第二层台面上,正中葬福满,两侧葬觉昌安、塔克世,孟特穆葬在福满的东北侧。宝城的前部还有“神树”及环绕神树木的琉璃螭壁。永陵在清初三陵中规模最小,但其始建年代最早,经过全面修缮,面貌已焕然一新,金顶红墙在绿树掩映之下,显得更加金碧辉煌。

§ 新宾满族自治县清永陵保护管理条例

(2002年12月8日新宾满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03年6月1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第一条 为加强清永陵的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清永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从事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在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对清永陵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自治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清永陵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 清永陵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关于清永陵文物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执行。清永陵保护范围标志说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拆除。

第五条 在清永陵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砍伐树木,破坏花草、植被;

(二)捕猎野生动物和放牧;

(三)在文物和保护设施上涂写、刻画、张贴和攀登;

(四)设置广告;

(五)随地便溺、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排放污水;

(六)在设有禁止吸烟标志的区域内吸烟;

(七)在设有禁止拍照标志的区域内拍照;

(八)野炊,焚烧树叶、荒草、垃圾,燃放烟花爆竹;

(九)取土修建墓地;

(十)其他有损文物、有碍景观的行为。

第六条 在清永陵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必须经国家文物局同意,报国家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在清永陵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清永陵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其风格、高度、体量、色调等与清永陵的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七条 清永陵的文物维修工程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逐级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清永陵进行修缮、复原等文物维修工程。清永陵的保护和维修不得改变文物的原状、原貌。

第八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清永陵保护、维修专项经费,列入自治县本级财政预算。上级国家机关的拨款、社会筹集和国内外捐赠的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作它用。

第九条 拍摄电影、电视、专业录像和专业摄影,需要拍录文物场景和文物,都应具有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清永陵文物保护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条 凡申请在清永陵保护范围内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征得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在清永陵保护科学技术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其他重要贡献的;在清永陵保护管理、安全保卫及环境治理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由自治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以下列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除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赔偿实际损失外,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责令其停止破坏活动,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恢复原状,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三)、(四)、(五)、(六)、(七)、(八)项规定的,予以制止,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九)项规定的,责令其限期迁出,恢复原地貌,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补办审批手续,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拆迁,造成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恢复原状、原貌,并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后果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从事清永陵文物保护管理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 旅游注意事项

1.气候:到永陵旅游在夏、秋两季比较好,因为新宾在辽宁的北部与吉林的通化市相临,就是山区,冬季较冷,而春季因为是刚刚开化,景色也不是很美,而夏天因为新宾地区有山有水是个避暑的好地方,又可以吃到时鲜的蔬菜和水果而秋天则是收获的季节,秋高气爽,适合游玩,又可以吃到当地产的榛子与山梨等干果。

2.住宿:在清永陵出来过了牌坊就进入了永陵镇,镇上有住宿的旅馆。

3.交通:乘抚顺汽车往新宾的长途汽车在永陵下车。

4.美食:从清永陵的陵宫出来,走过牌坊就是永陵镇,镇上有当地百姓开的饭店,可以尝到正宗的农家饭菜。    永陵是最早的清代陵寝,建于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原名兴京陵,顺治十六年(1659年)改称永陵。永陵位于新宾永陵镇的西北一公里处,前临苏 子河,后倚启运山,占地一万平方米。这里埋葬着努尔哈赤的六世祖孟特穆(衣冠冢)、曾祖福满、祖父觉昌安、父塔克世、伯父礼敦和叔父塔察偏古等。

陵园由前院、方城、宝城组成,形制与沈阳福陵、昭陵相同,四周绕以缭墙。前院南面正中为正红门,硬山式建筑,面阔三间,是覆黄琉璃瓦,垂脊有兽,梁枋彩绘。门内建四祖功德亭.亭内立"肇祖原皇帝"、"兴祖直皇帝"、"景祖翼皇帝”、“显祖宣皇帝”石碑四通。两侧有茶膳房、涤器房、齐班房、祝班房等建筑。碑亭之北是方城。方城的南门称为启运门。启运门为歇山式建筑,面阔三间,黄琉璃瓦顶,门内两侧各有一座镶嵌着五彩蟠龙的灰瓦顶袖壁.进入启运门正中即是启运殿,建在长方形的月台之上,内设暖阁、宝床、宝座、神牌及五供。

东西两侧有配殿。西配殿前有焚帛亭。启运殿的后面就是宝城了。坟冢分为上下两层、东西排列。第一层台面上左葬礼敦、右葬塔察偏古;第二层台面上,正中葬福满,两侧葬觉昌安、塔克世,孟特穆葬在福满的东北侧。宝城的前部还有“神树”及环绕神树木的琉璃螭壁。永陵在清初三陵中规模最小,但其始建年代最早,经过全面修缮,面貌已焕然一新,金顶红墙在绿树掩映之下,显得更加金碧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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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2 1: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