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方和明 |
释义 | § 基本资料 姓名:方和明(1908--1986) 籍贯:湖北黄安(今红安)人 § 简历 方和明,1908年出生于七里柳林陈家岗。1927年参加黄麻起义,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在红军中历任通讯员、营长、团参谋长、团长、县指挥长等职。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连长,旅后勤科科长、营长等职。20余年经历大小战斗200多次,7次负伤,15次立功受奖。新中国成立后,他谢绝组织去延安休养的安排,解甲归田,回到家乡。他拿着全部复员费——一张五百斤大米的条子,全部兑了米,卖了两百斤,换了些线麻和农具。他用线麻扎成草把子,到野塘里捞回些菱角,以补充口粮的不足。尽管生活如此艰苦,他却没有忘记国家利益,没有丢掉革命理想。1950年,国家第一次发行经济建设公债时,他省吃俭用,硬是挤出了五元钱买了公债;1951年全家还是吃糠咽菜时,他不仅带头主动上交公粮,还多交了280斤;抗美援朝初期,全国开展捐献飞机大炮的群众运动,当时生活困难已经戒烟九个月的方和明,跑去打了三天短工,挣了两角四分钱,送到了乡政府。1951年县民政局干部办残废证明,问其在部队任何职,他只说自己是红军战士。1953年他带领4户贫农组成全乡第一个互助组。后带头组建初级合作社,被选为社长。1957年出席湖北省烈军属模范代表大会,武汉军区司令陈再道将军接见他时赞扬道:“您过去当团长,在战场上是英雄,现在回乡当农民是劳动模范,保持了中国工农红军的光荣传统。” 1959年秋,他带领群众在李家洼修建蓄水30万方的水库,使全大队一半的农田得到自流灌溉。1960年他出席全国民兵先进分子代表大会,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民兵先进工作者称号,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1970年,第一生产队要修一座水库,库址正好选在他的屋基上,他毫不犹豫地决定搬家。但是搬到哪里去呢?县的领导和区里的领导都来接他,方和明婉言谢绝了,选择到条件较差的第七生产队。老团长做新屋了,人们热情地帮忙,都想给这位革命功臣安一个舒适的新居。 方和明说:“我是一个普通的社员,修房子就和贫下中农的一个样。”随后,他自筹材料,盖了两间普通民房,高高兴兴地搬了进去,和贫下中农一起生活,一起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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