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大山 |
释义 | § 人物简介 李大山,原名李世玮,曾化名李玄冰、李可敏。1909年生,河北省魏县破井村人。1924年考入大名直隶省立第七师范学校。在校期间,积极参加进步学生运动。192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初,与刘大风、赵纪彬一起成立中共大名特别支部,任组织委员。同年春,为配合国民革命军北伐,奉上级党组织指示,进入红枪会内部做争取工作。1927年7月,革命形势发生逆转,反动势力一度嚣张,他到濮阳从事革命活动。8月任中共濮阳县委组织部长。同年冬,参加组建中共大名县委,并担任组织委员。同年参与领导了濮阳县的农民斗争。1929年2月15日,由于叛徒告密,被地主武装抓捕。后被押解到国民党河北高等法院大名分院审理。在受审期间,与敌人进行了坚决的合法斗争。1929年冬,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1931年10月,刑满出狱,但是3年牢狱生活的折磨,使他患上了严重的肺结核病。回家休养期间与组织取得了联系。1932年春,到北平休养。1933年身体稍有好转,又参加了党的工作,曾担任华北教联组织部长。同年秋,再次被捕,因未暴露身份,不久获释。但经此折磨,旧病复发。为了取得一个公开职业便于隐蔽,1934年冬,考取中央研究院明清史资料员。1937年“七七”事变后,扶病回乡,一路劳顿,病势加重。尽管如此,回乡后仍找到党组织要求工作。但他的身体已不能工作,后转赴漯河医院。1938年3月2日,由于医治无效,病逝于漯河。1952年,魏县人民政府报请上级批准,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 相关条目 历史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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