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小农经济 |
释义 | § 简介 小农经济农业中与手工工具相联系,从事小块土地经营的个体经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自耕农,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封建社会的佃农,也属于小农经济。 为只供个人使用的手工工具所决定,小农经济是以个体家庭为生产和生活单位的经济。他们的生产具有以下特征:农民个人在其家属的辅助下,独立完成主要产品的全部的生产过程,一般没有外部协作,属于个体劳动的性质。由于生产限于家庭劳动力的范围,农民所耕种的土地,以全家力量所能耕种的面积为限度,经营规模狭小。由于以家庭为生活单位,农民的生产通常是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即所谓“男耕女织”,以满足自己衣食的基本生活需要,具有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性质。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产品日益卷入交换之中,他们通常也生产一部分商品,用以交换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他们的生产也就逐步发展为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相结合。 小农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的个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经济。个体农民根据所有权或租佃权拥有小块土地,不同程度地拥有农具、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他们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经济,相对独立地解决自己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因而具有一定的生产积极性。自耕农具有比较完整的个体所有制和经营自主性,其生产积极性也较高,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在地主制经济下的佃农比之在领主制经济下的佃农,也具有较高的经营自主性和生产积极性。 小农经济经营规模狭小,生产条件简单,在比较贫瘠的自然条件下也可以存在和再生产;又由于它以家庭为生产和生活单位,容易通过勤劳节俭实现生产和消费的平衡,所以小农经济具有稳固性的一面。但由于经营规模狭小,缺乏积累和储备的能力,经不起风吹浪打。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封建地主阶级的沉重的租赋和徭役、商人和高利贷者的盘剥,以及封建地主的兼并等条件下,又经常出现两极分化。除了少数人因生产条件比较优越、家庭生活负担较轻,或适逢市场有利的情况,可以发财致富外,多数人往往陷于贫困和破产。因之,小农经济又是很不稳定的。 自耕农和佃农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普遍的经济形式。自耕农的兴衰对封建经济有重要意义。一般是通过农民战争,或其他形式的生产关系的调整,自耕农大量增加,生产力即可获得发展。在相反的情况下,也会有相反的结果。 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仍然有小农经济存在。但是,随着产业革命的发展,在一些工业发达的国家中,农业中的一部分个体经济,虽然仍以家庭劳动为基础,但是已发展为与先进技术装备相联系的社会化大生产,不属于小农经济的范畴了。 § 演变过程 小农经济中国封建社会是由在没有外族入侵的情况下,由奴隶社会逐步发展变化而来的。中国奴隶社会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度,国家的全部土地都属于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有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称(《诗经·小雅·北山》)。春秋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有的土地制度受到破坏,新兴的封建势力在夺取政权后,相继实行变法改革,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度,允许“民得买卖土地”。从这时起,土地私有制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制度的主要形式。 土地私有制度的产生.一方面存在小土地私有制。同时也必然导致土地兼并的现象,出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情况。形成了大土地私有制的形式。这些大土地所有者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他们先是以隐户奴役制的形式,自唐以后又以租佃制的形式剥削在兼并中失去土地的个体农民。因此,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一直是由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自耕农和依附于地主阶级的佃农(其前身是隐户农民)两种人物构成的。但不论是哪种农民,都是一家一户.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 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私有制度,不管是小土地私有制形式还是大土地私有制形式,都不是纯粹的私有制形式,而是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这既是因为中国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的传统影响,也是因为战国时期各国在变法中都是以国家名义确认土地私有制度。因此,奴隶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神圣原则在封建社会得以继承,并以新的形式与土地私有制度结合起来。在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土地的最高所有权,不仅表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如秦始皇在琅琊石刻上所作的宣告:“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史记·秦始皇本纪》),和自魏.晋、唐以国家名义推行的均田制;而且更主要地表现为历代国家最高统治者所拥有的对国家地籍册上的每一亩土地的最后处分权和户籍册上的每一个人口的直接课税权。 这种建立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土地私有制度基础上的小农经济,一方面使个体农户具有较多的自由,即使是佃农也是如此。他们除了受地主阶级的剥削外,人身并不受其支配;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得不受国家权力的支配,这与西欧封建社会领主制的庄园经济和农奴制有很大的不同。 这种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根本特征,也是全部封建的政治、文化等上层建筑赖以建立和长期存在的深厚而坚实的基础. § 特点 小农经济以铁犁牛耕为主要方式的精耕细作 一、从刀耕火种到铁犁牛耕——耕作方式不断进步 1.原始农业采用“刀耕火种”方式。。 2.在距今七八千年前,耒耜的出现和普遍使用,标志着中国农业进入“耜耕”或“石器锄耕”阶段。 3.商周时期,出现了少量青铜农具和中耕农具,掌握了开沟排灌、除草培土、沤制绿肥、治虫灭害技术。农业生产得到发展。 4.春秋时期,铁器农具、牛耕出现,战国时期推广,此后铁犁牛耕成为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 二、土地制度的演变 1.原始社会: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公社成员集体耕种,平均消费。 2.奴隶社会(夏商周):土地归国家所有,实行井田制。 (1)发展过程:开始实行(商)——盛行(西周)——瓦解(春秋)——废除(战国)。 (2)瓦解及原因:春秋时期,铁农具和牛耕的使用(根本原因),生产力的发展,井田制这种生产方式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许多私田出现;战争频繁,劳动力减少;鲁国等进行税制改革,促使土地逐步由国有向私有转变,逐步形成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剥削方式,井田制逐步瓦解。 3.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 (1)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进行了变法运动。封建制度最终在各国确立起来。其中,秦国的商鞅变法最为彻底,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封建土地所有制。 (2)封建土地所有制特点。 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两千多年;封建地主依靠政治经济特权,大量兼并农民土地;广大农民只有很少土地或完全没有土地,受封建地主和国家的剥削和压迫,生活贫困。 (3)屯田制(三国) 原因:东汉末年,曹操为筹措军粮,推行屯田。 做法:招募流农耕种田地;在军事频繁地区,让士兵屯田。 作用:屯田制是封建制的土地国有制,屯田制的推行,安置了大批流亡农民,使流民有田耕种,有利于稳定了社会秩序,缓和社会矛盾;保证了军粮供应;促进了北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4)均田制(北魏至唐中期) 目的: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和徭役征发。 主要内容:北魏时,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给农民一定数量的田地;百姓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服徭役和兵役。隋代和唐代前期推迟了服役的年龄,甚至可输绢代役。 意义:中国古代一项比较完备重要的封建土地制度;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和徭役征发;北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相对稳定,开垦的荒地增多,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促进农业的发展。 瓦解原因:土地兼并严重和土地买卖的频繁。 (5)明代后期,土地高度集中,激化社会矛盾,明末农民起义提出“均田免粮”口号,表达了广大农民获得土地的愿望,说明封建土地制度成为农业生产发展的桎梏。 三、小农经济的艰难成长 1.小农经济的形成条件:铁犁牛耕的出现和逐步普及,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确立。 2.小农经济的特点:以家庭为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 3.小农经济得以发展的原因:①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发展,铁农具和牛耕的使用和逐渐普及;②农民不同程度地有一定土地、农具、耕畜等生产资料,具有生产积极性;③为了求得生存,农民努力提高耕作技术,尽可能提高单位面积产量;④历代统治者采取重农抑商政策,注意减轻农民负担,扶植小农经济。 4.阻碍小农经济发展的原因:①农民经营规模小,生产条件简陋,缺乏必要的积累和储备能力;②封建王朝统治集团腐朽,封建剥削严重;③抵御天灾人祸的能力薄弱。 5.小农经济的地位(影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始终是在中国封建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在较长时期内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自然经济的牢固存在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缓慢和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 历史意义 小农经济农村耕地产权属集体所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变,这种耕地制度最大限度避免了国家在现代化转型中小农经济的急速破产。特别是全社会基本保障制度尚未建立和健全时,小农经济不仅为广大农民提供了生存保障,也让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低成本进入城市成为可能。在这种前提下,中国出现了世所罕见的“春运潮”,但却没有发生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都无法回避的贫民窟现象。每年都有许多因各种原因从打工大军中退出的农民,农村是他们退守的根据地,为他们提供精神慰藉和物质保障。假如这些被切断了生活来源的人,他们的家在城市贫民窟,必将对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 早期西方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用炮舰轰开贸易道路,将国内复杂尖锐的矛盾转化成地区和国际冲突。当今的国际秩序不可能再重复历史,因此,拉美和南亚发展中国家在社会转型中存在严重的两极分化和城市贫民窟现象,成为社会进步中难以化解的难题。与之相比,中国走上了一条和平的高速发展之路,用价格低廉的产品赢得国际市场,并在社会基本安定下,以短短30年时间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推本溯源,小农经济功不可没。 但是,小农经济必须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终结。这是因为:第一,农业作为国民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不可能在工商业不断转型升级下,长期脱离经济运行的主轨道而固步自封在落后状态;第二,小农经济低下的劳动生产率已无法承受上游农资产品的涨价压力,农民增收将越来越难;第三,城乡一体化和工商业向传统农业区域转移,土地作为生产力要素在市场规律下流动和配置,将会动摇小农经济的根基;最后,日益增强的国家财力取代小农经济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已具备了条件。 30年前在农村启动的变革,本质上虽然是小农经济的理性回归而不是产业革命,但却引发了中国经济持续30年的全面井喷,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让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以下问题的认识:即中国问题的核心就是三农问题。 展望未来,从减少农村人口的大局出发,将农民进城问题认真解决好,让他们能够在城市安居乐业,为农业产业革命创造条件。这样,中国将迎来更加辉煌灿烂的下一个30年。[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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