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宋子文(1894~1971) |
释义 | § 宋子文(1894~1971) § 正文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财政部长。原籍广东省文昌县(今属海南省)。1894年12月 4日(清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八)生于上海。父宋嘉树早年留学美国,一度在上海当传教士,后改营工商业,同情和支持孙中山的革命活动。宋子文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继入美国哈佛大学经济系。1917年回国后受盛宣怀之聘,任汉冶萍公司驻上海总办事处秘书等职。1923年10月赴广州任孙中山大元帅府英文秘书兼两广盐务稽核所经理。1924年 8月任中央银行行长。其后调任广东省政府商务厅长。后又升任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兼任广东省财政厅长,整理财务颇有成绩。1926年 1月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任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央商务部长等职,负责筹措北伐军经费。蒋介石夺取国民党党、政、军大权时,他积极从财政上予以支持。1926年12月前往武昌。次年初先后任武汉国民政府委员、常委等职。 1927年4月,宋子文乘武汉政府派他往上海考察形势之机,与吴稚晖、白崇禧等策划反共清党,支持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并力促蒋、汪合流。蒋介石8月下野, 12月同其妹宋美龄结婚。他竭力争取美国当权人物和江浙财团支持蒋介石重新上台。1928年2月蒋介石再次上台任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宋被任为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长,随之任中央银行总裁。1929年3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 以后又连任三届。 1931年6月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九·一八”事变后,曾多次发表演说,揭露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罪行。12月与蒋介石同时下野。1932年宋子文再任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一度代理行政院长。1933年10月后,辞去政府职务,专门从事财政金融活动。次年4月兼任中国银行董事长。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发生,宋赞成和平解决,与宋美龄往西安同张学良、杨虎城及中共中央代表等进行谈判,为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和国共联合抗日作出贡献。 抗日战争爆发后,随国民政府到重庆,任中国银行董事会主任等职,拥有巨大经济实力,操纵着国民党的经济实权。1940~1942年充当蒋介石常驻美国代表,为蒋争取美援,第一次获一亿美元借款,第二次签订租借协定,获五亿美元借款。1942年10月返国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1945年 4月同中国共产党代表董必武等联合组成中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旧金山会议。6月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兼外交部长。1946年 1月任国民党最高经济委员会委员长。10月再任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长,竭力劝说美国杜鲁门政府出钱出枪,多方支持蒋介石集团发动内战。1947年9月为蒋介石谋取退路,宋改任国民党广东省政府主席。11月兼任蒋介石广州行营主任等职。 自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宋子文利用政治特权发展官僚资本,先是控制中央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货币、公债以及通货膨胀等手段掠夺财富,后以开设棉业公司、垄断对外贸易等手段聚集钱财。经过抗日战争时期发国难财和战后接收敌伪产业等办法积聚起巨额财富,同蒋介石、孔祥熙和陈立夫、陈果夫合称为"四大家族",是中国官僚资产阶级的典型代表。1949年1月去法国,随后侨居美国纽约。1971年4月25日病逝于美国旧金山。 § 配图 宋子文(1894~1971)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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