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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孝德天皇
释义

§ 简介

孝德天皇

原名 :天万豊日尊轻皇子

诞生 :596年

即位 :629年1月4日

薨于 :654年11月24日

父母 :(父)茅渟王

(母)吉备姫王

皇后 :间人皇女

皇妃 :小足媛元妃乳娘次妃

皇子 :有间皇子(母小足媛)

陵墓 :大坂矶长陵

年号 :大化 白雉

前任:皇极天皇

继任:齐明天皇

§ 从政背景

孝德天皇

孝德天皇是皇极天皇的胞弟,他再三推辞不愿当天皇,并且推举他的外甥——中大兄皇子的长兄古人大兄皇子继位。可是古人大兄皇子自知苏我氏的靠山已倒,也坚辞不就,他为表示自己的决心,一溜烟跑到庙里当了和尚。49岁的孝德天皇只得勉为其难地坐上天皇的宝座。孝德天皇以中大兄为太子,重用中大兄、中臣镰足等反苏我派人士和一批留唐博士参与朝政。

孝德天皇

孝德天皇博览中国典籍,对古代圣贤的治国之道了解很深,早已立志改革陈腐的政治。6月19日,考德天皇宣布年号为“大化”,取义于《尚书》中“施教化,大治天下”的意思——这是日本第一次使用年号。此后孝德天皇开始的一系列改革,都称为“大化改新”。公元645年6月,日本中大兄皇子联合中臣镰足发动政变,迫皇极天皇退位,拥立孝德天皇即位。中大兄以太子身份摄政,中臣镰足为内大臣, “据宰臣之势,处官司之上”,“进退废置,计从事立”。长期在华留学的高向玄理、学问僧僧旻这时被任命为国博士,充当最高国务顾问。学问僧灵云、惠云等亦因参预改新而被列为“十师”。大化二年(646)元旦,孝德天皇颁诏“改新”。首先是废除皇室和贵族的领地及部民,一律改归国有,变为公地、公民。与之相应的经济措施便是效法唐初实行的均田制,施行了“班田收授法”,每6年按人口班给口分田一次,6岁以上的男子授田2段,女子为其2/3,私奴婢给良民的1/3,死后归公。受田人承担租税,一如唐朝的租庸调制:租为每段2束2把,庸为每人每年10日,调为每户交布1丈2尺。到文武天皇大宝元年(701),又颁《田令》,规定“凡给口分田者,男二段”,“凡国郡界内,所部受田悉足者为宽乡,不足者为狭乡。”《田令》中还规定:“凡职分田,太政大臣卅卌町,左右大臣大卅町.大纳言廿町”,“凡内外诸司公厩田,交代以前种者,入前人”。又有:“正丁(21岁至60岁)每人每年服役十日,次丁减半”。“调”则分两种,有“田调”、“户调”之分。由此《田令》可见,不仅“口分田”、“职分田”、“公厩田”、“宽乡”、“狭乡”、“正丁”、“次丁”,租庸调等等名称均与唐朝相同.而日具体条文也颇相近。

§ 从政轶事

大化改新

皇室陵墓

大化改新的发起人是第36代天皇,孝德天皇(597-654),在位(645-655)。孝德天皇博览中国典籍,对古代圣人的治国之道有很深的了解,有改革陈腐政治的想法。孝德天皇宣布年号为“大化”取意于《尚书》中“施教化,大治天下”的意思。这是日本第一次使用年号。此后孝德天皇的一系列改革都称为“大化改新”。646年,新年伊始,天皇发布了《改新之诏》。大化改新的改革均仿照唐朝的制度,主要措施有:

1 废除氏姓世袭制度,确立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官僚制度。

2 把各级地方官吏的任免权收归中央,

3 实行“班田制度”,将土地和部民收归国有,土地变为公地,部民变公民。官吏和贵族只能把土地当俸禄,暂时占用,而且还要交租税。

4 改革丧葬制度,禁止皇室、贵族营造大型陵墓,殉葬品也有了严格规定。日本古代官职表

另外,日本也建立了自己的科举制度,但与中国科举制度不同。在日本,只有官员的后代才能参加考试,通过了也不一定能当官,重要的是门第的高低。这一点和朝鲜有些相像。其他的,比如经济制度和身份制度等也仿唐建立起来了。大化改新使日本从奴隶制变成了中国式的封建制。

“大化改新”废除了世袭氏姓贵族的称号臣、连、国造、伴造等,制定新官制和冠位制,确立中央集权制度。大化四年,根据国博士高向玄理和 僧旻制定的方案,设置了二官、八省、一台的中央官制和国、郡、县三级地方行政体系。其太政大臣、左大臣、右大臣.号称“三公”,与唐朝的太师、太傅、太保相当。左、右大臣之下有大纳言、少纳言、左辨官、右辨官。左辨官掌中务(管修史、天文)、式部(管官吏任免)、治部(管贵族婚娶、对外事务)、民部(管户籍、民政)四省。右辨官掌兵部(管用兵、治军)、刑部(管司法、刑罚)、大藏(管财政、利税)、宫内(管官田、官营手工业)四省。这与唐朝的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极为相似。弹正台,主监察,分设于各郡,正相当于唐朝的御史台,监察各级官吏。地方的国、郡、县也是参照唐太宗时的道、州(府)、县三级而设,分别由国司、郡司、里长掌管。

军事方面

古代日本盔甲

大化二年,日本仿唐朝的府兵制,建立起”防人制”。京师(今大阪)置五卫府,东国及九州等边塞重地设置军、团、防、戍,征集农民当兵,3年一轮代。其卫府、军团、防戍的设置以及“民兵合一”的情况,恰恰表明是搬用的隋唐之际的府兵制度。

推古天皇以前,日本并不知道什么叫做律法,舒明天皇十二年(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年)回日本的留学生高向玄理、学问僧南渊请安等,首次将唐高祖、太宗时制定的《武德律》、《武德令》、《贞观律》、《贞观令》、《贞观格》、《贞观式》等法律条文带回去。“大化改新”之前,中大兄与中臣镰足还曾向南渊请安学周、孔之教。据日本学者的考察,“大化改新”所颁律令,与唐朝律令相同、相似的条文竟多达420余条。其后,天智天皇颁布的《迈江律令》,沿于唐太宗《贞观律令》。天武天皇颁布的《天武律令》,则以唐高祖《武德律令》、唐太宗《贞观律令》、唐高宗《永徽律令》为蓝本制定。到文武天皇大宝元年(武则天长安元年,701年),新颁布的《大宝律今》更直接仿效唐高宗时由长孙无忌主持编纂的《唐律疏仪》而成。其中.笞、杖、徒、流、死刑及“六议”、”八虐”,分别脱胎于唐律中的五刑、八议、十恶。《大宝律令》为日本史上趋于完备的一部成文法典。元正天皇养老二年(唐玄宗开元六年,718年),又颁布了《养老律令》,对《大宝律令》作出进一步修订。从而在法律上肯定了“大化改新”的成果,确立了以天皇为中心的古代天皇制。“大化改新”以后,自天智天皇至丰臣秀吉的数百年间,日本始终沿用唐律。因此,日本学者桑原骘藏曾经这样说过:“奈良至平安时期,吾国王朝时代之法律无论形式与精神上,皆依据唐律。”所谓“奈良至平安时期”,即公元710年至1192年,正相当于唐玄宗至南宋孝宗前后。

§ 人物影响

天皇故居

早在隋朝,其王致书炀帝即自称“日出处天子”。其后,遣唐使“自言国近日所出,以为名”。至武则天时,唐朝称其为日本。张守节《史记正义》载:“倭国,武皇后改曰‘日本’。”“日本”二字作为国号,首先载于日本史籍者,便是养老四年由太安麻吕与舍人、宗王等修成的汉文《日本书纪》。书中,将“倭”、“大和”等对日本的古称均改为“日本”,这是“日本”这一国名在日本官方文献中的最早记载。“日本”这一国名的产生,深深打上唐朝文化的烙印。国号如此,年号的起用也如此。天皇制建立之初,并无年号,只是某天皇某某年,如推古天皇三十一年。孝德天皇即位后,仿效唐朝,于公于645年起用“大化”这个年号。从此,在日本史上便有了天皇号及年号这一纪年的定制,沿用至今未改。

唐朝的都市建筑制度,在世界建筑史上是一大创举。日本在“大化改新”后逐渐接受了建立统治中心的意识。圣武天皇时,太政官奏议:京师乃帝王所居,万国朝宗之地,如不壮丽,将何以表德!于是,日本先后在奈良、京都建起了藤原京、平城京和平安京。虽然它们占地面积不等,但都是仿照唐朝长安城的规模修筑的。其中,奈良的平城京最为典型。“面积有长安的四分之一,东西三十二町,南北三十六町”,宫城位于城的中轴线北部,棋盘式的街道划出方块形的坊里,街巷中线都直对一个城门,设东市、西市。中轴线大街亦称“朱雀大街”,青瓦、红柱、粉墙、各宫均挂扁额,建筑壮观。日本史家称之为“富有国际性的小长安”,是符合实际的。唐代的长安城原貌已不复存在,平城京却成为今天研究唐代城市建筑的一座珍贵的实物模型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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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3 17: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