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审官院 |
释义 | 主管中下级京朝官的中央官署。宋初沿唐制设尚书省吏部﹐但职责渐为其它机构所夺。文臣京朝官的任免由中书(政事堂)主管﹐不属吏部。太平兴国六年(981)﹐设京朝官差遣院﹐简称差遣院﹐主管少卿监以下官员的考课﹑注拟差遣事务。淳化三年(992)﹐又设磨勘京朝官院﹐简称磨勘院﹐专任京朝官的考课事务。次年﹐改磨勘京朝官院为审官院﹐同年又废差遣院﹐将其主管的事务并入审官院。熙宁三年(1070)﹐改审官院为审官东院﹐又设审官西院﹐主管原属枢密院的阁门祗候以上至诸司使等武臣的考课和常程差遣。元丰改制﹐恢复三省六部制度﹐废罢审官东﹑西院﹐其职责归尚书省吏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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