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姬鹏飞 |
释义 | § 基本资料 姓名:姬鹏飞 曾用名:吉洛 籍贯:山西省临猗县 出生日期:1910.2.2 逝世日期:2000.2.10 § 个人经历 姬鹏飞(Ji Pengfei 1910.2.2~2000.2.10) 1931年参加宁都起义。 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4年参加长征。曾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卫生部部长、中央军委后方卫生部部长。 1937年入延安中央党校、马列学院学习。 1938年后,任新四军后方政治部主任、苏北挺进纵队政治部主任、新四军第一师旅政委、中共苏呀我四地委书记兼苏中军区分区政委、苏中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1945年后,行华中野战军纵队司令员兼政委,华江野战军纵队政委兼苏中军区政委,中共苏中区委书记,苏北兵团、第七兵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调外交部工作。历任中国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外交使团大使衔团长(1950~1953)、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首任大使(1953~1955)、外交部副部长(1955~1972)、外交部部长(1972~1974)。1979年后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 1982年后任国务委员、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副组组长、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1982年、1987年分别在中共第十二、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十三届中顾委常委。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兼秘书长,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长期协助周恩来、邓小平同志处理外交事务。 2000年2月10日13时5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 贡献 1973年1月率中国代表团赴巴黎参加关于越南问题的和平谈判。同年6月应邀出访英国、法国、伊朗和巴基斯坦。曾先后出访苏联、日本、朝鲜、蒙古、越南、缅甸、泰国、埃及、阿尔及利亚、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委内瑞拉、加拿大、叙利亚、塞拉利昂、肯尼亚、布隆迪、马达加斯加、毛里求斯、塞舌尔、吉布提、约旦、科威特、阿拉伯也门和阿曼等国家。 在兼任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积极贯彻执行中国政府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制订的和平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的方针政策,参与接待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并出席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签字仪式。 这位出身农民的前外交部长和港澳办主任,因为参与制定《香港基本法》和中央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而为港人所熟悉。军人出身的姬鹏飞,曾参加过著名的红军长征,是中共外交部系统的老革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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