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孙瑞彬 |
释义 | § 简历 孙瑞彬 1975.07--1977.12 魏县下乡知青; 1977.12--1980.03 河北医学院邯郸分院学习孙瑞彬1980.03--1984.09 河北彭城耐火材料厂团委副书记; 1984.09--1995.08 邯郸钢铁总厂团委常委兼机关团委书记,厂团委副书记、书记(其间:1985.09-1988.07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函授学院学习;1991.09-1994.06北京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函授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95.08--1999.01 邯郸钢铁总厂第三炼钢厂党委书记(其间:1996.12-1998.1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工业经济系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 1999.01--2000.11 重庆市重庆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0.11--2002.12 重庆市万盛区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 2002.12--2003.03 重庆市万盛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3.03--2004.05 重庆市万盛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4.05--2005.01 重庆市万盛区委书记; 2005.01--2005.03 河北省沧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5.03--2006.11 沧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04.03-2006.01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 2006.11--2008.01 邯郸市委书记; 2008.01--2008.02 河北省政府副省长、邯郸市委书记; 2008.02-- 河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0.08--河北省省委常、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是第七届省委委员。[1] 2010.08--河北省委决定:孙瑞彬同志任石家庄市委委员、常委、书记。[2] § 职责 孙瑞彬 负责工业(包括工业经济运行)、金融、国土资源、环保、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局)、省环境保护局、省中小企业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机电设备招标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省金融证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与省总工会、省工经联和省民革的工作联系。 联系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证监局、河北保监局、河北银监局及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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