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唐东华烈士 |
释义 | 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1917年,入邳县第一高等小学。1924年,入宿迁中学。1927年春,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8年秋,被组织调到中共东海中心县委工作。1930年初,被调任中共灌云县委军事委员。同年秋,组织领导了西新陶河暴动。8月,被调到中共徐海蚌特委工作。10月,被委任中共鲁南特派员赴山东临(沂)郯(城)苍(山)等地区开展党的活动。他以邳县北部边境孟楼村为掩护点,以邳县与临郯交界处的有利条件,深入鲁南地区活动。在郯城涝沟等地先后发展了张鲁峰、孟若梦等一批中共党员,并在郯城、马头、重坊、王场、田家窑、高峰头等处建立了中共党的基层组织。1931年夏,又在郯马地区发展了胡庆余等一批中共党员,在他的主持下建立了中共涝沟区委。1932年3月,又组建了中共马头中心区委。6月,在马头会见了与组织失掉联系而仍然在开展革命活动的共产党员刘之言、孙振国等人,承认了他们新发展的组织和成立的鲁南第一支部,并指定由他俩和马叙卿三人组建中共临郯县委。他以鲁南特派员身份领导县委工作。6月25日,根据上级党组关于近期举行武装暴动的指示,县委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指示,作了“党的任务就是迅速组织暴动,开展游击战争,以牵制敌人兵力,配合中央苏区反‘围剿’”的重要讲话。大会进行了讨论、研究,最后决定在7月举行以四哨为中心的郯马暴动。15日,在北哨开会具体研究暴动计划时,发生情况。28日临郯县委转移到邳北孟家楼开会,研究决定把暴动改在樊家堰举行。此后,一直来往于马头、重坊之间,积极从事暴动的准备工作。7月1日,在重坊,由于地痞告密而被捕,被敌人押送济南第一监狱。在狱中,受尽种种酷刑,但他坚强不屈,大义凛然,严守党的机密。1933年8月30日,因叛徒对证,被济南军法会审处判处死刑。刑前,他高呼“共产党万岁!”“打倒国民党反动派!”等口号,英勇就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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