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俄罗斯沙文主义 |
释义 | § 大俄罗斯沙文主义 § 正文 沙俄政府推行的压迫各非俄罗斯民族的政策。专制、正教、民族以及帝国的统一和不可分割等基本原则,是大俄罗斯沙文主义的主要内容。 大俄罗斯沙文主义认为:“专制”是俄罗斯完整、巩固、强大和尊严的基础,没有它,俄国就不能存在。俄罗斯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它的领土只能扩大,不能缩小,只能“统一”进来,不能分离出去。“民族”只是指大俄罗斯民族。俄罗斯民族是优秀民族,只有它才能在国家中享有统治的权利。“异民族”是“历史废物”,注定成为统治的对象。“正教”是从精神上掌握了俄罗斯民族的真正宗教,它确立和巩固了上述俄罗斯民族固有的特征。“专制、 正教、 民族”原则是俄国教育大臣C.C.乌瓦罗夫1833年在致沙皇尼古拉一世的奏折中首先正式提出的,但这种思想的存在却要早得多,从16世纪起,俄国的全部历史就充满着争取确立这些原则的斗争。大俄罗斯主义者凭借直接暴力,扩大俄罗斯的统治范围;只承认一个政权,即沙皇专制,一个宗教,即东正教,一个民族,即俄罗斯民族。一切异教徒、反专制分子和异民族都遭到宗教、阶级和民族的压迫,从而使俄国成为“各族人民的牢狱”。当时,俄罗斯人民同盟纲领还规定:必须充分发挥与俄国正教会血肉相连的沙皇专制制度的权力;保证俄罗斯民族占统治地位,保证纯粹由俄罗斯人组成国家杜马,并使之成为沙皇的主要助手;革除一切反对沙皇专制政权官吏的职务等。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大俄罗斯沙文主义政策即被废除。 § 配图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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