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吉哈德 |
释义 | § 概述 “圣战”与“吉哈德(Jihad,另译“杰哈德”)”义务 § 历史历程 “圣战”并非伊斯兰教规范用词,它是西方学者对阿拉伯语“吉哈德”的意译。但正如美国著名记者托马斯•李普曼早在1982年就指出的,“吉哈德这个词在当代伊斯兰教中肯定是最被滥用和曲解的一个词”.“吉哈德”在阿拉伯文中的原意是“尽力”、“奋斗”。伊斯兰救经典用其引申意“为安拉之道而奋斗”《古兰经》说,“你们信仰真主和使者。你们以自己的财产和生命,为真主而奋斗,那对于你们是更好的”(61:11这里的“为真主而奋斗” 或“为主道而奋斗”即“吉哈德”。此词语在《古兰经》中至少出现20次。从语言环境看,有时主要指积极传播教义,有时主要指自觉施舍财产,有时则指反抗迫害的军事暴力,更多的没有具体指向,但可以肯定并不等于“圣战”,而是对为传播和捍卫伊斯兰信仰而奋斗的诸多行为的统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吉哈德”理所当然地成为每个穆斯林的宗教义务。多数伊斯兰教法学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将“吉哈德”义务的履行方式概括为心、舌、手、剑四类。其中“剑”的方式即真正意义上的“圣战”。在伊斯兰教早期反对麦加多神教徒的暴力迫害和军事进剿的斗争中,“圣战”对于穆斯林的生存和伊斯兰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是当时“吉哈德”的主要履行方式。《古兰经》中对此给予高度赞许,说凡参加同多神教徒战斗的人,“在真主看来。是品级更高的;这等人就是成功的”(9:20)。对战死沙场的穆斯林,《古兰经》认为虽死犹生,指出“为主道而被戕害的人,你们不要说他们是死的;其实,他们是活的”(2:154)。“他们在真主那里享受给养”(3:169)。但是,伊斯兰教的和平本质决定了“圣战”是非常时期的特殊律令.是—定阶段的宗教义务。一旦对伊斯兰的威胁解除,穆斯林就不能继续杀戮。《古兰经》明确指出。“如果他们倾向和平,你也应当倾向和平,应当信赖真主”(8:61)。“如果他们停战,那末,其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2:192)。倘若把“剑” 式“吉哈德”推而广之,坚持一贯,则有违真主旨意,同伊斯兰“和平教”(2:208)宗旨相背离。所以,穆斯林履行“吉哈德”义务,经常的主要的途径只能是和平的心、舌、手方式。“心”即按照真主的教导,自觉地同内心邪恶作不懈斗争,以抵制诱惑,净化心灵,坚定信仰。十叶派和苏非派教法家尤其推祟这种方式,称之为“大吉哈德”。“舌”和“手”的方式,泛指以口、笔传播伊斯兰,劝诫大众信奉伊斯兰,驳斥教内的异端邪说和教外的歪曲攻击。既然“吉哈德”有如此丰富有效的完成方式。那么穆斯林履行这一宗教义务,当完全可以选择非暴力对抗的手段,特别是在不存在敌对势力剑拔弩张的迫害和进攻的环境中。“圣战”让位于有利社会发展进步的和平方式,更是伊斯兰教义原本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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