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博学鸿儒 |
释义 | 清朝制科取士方式之一。清承唐宋旧制﹐于正常科举考试之外﹐增设制科取士。有博学鸿儒﹑经济特科﹑孝廉方正科等名目。博学鸿儒﹐又称博学鸿词﹐亦简作词科或鸿博。鸿始为宏﹐因避清高宗弘历名讳﹐改作鸿。康熙十八年(1679)﹑干隆元年(1736)曾两度举行。光绪三十四年(1908)虽有重开之议﹐旋因德宗死﹐遂告终止。与试者﹐不论已仕未仕﹐皆由在京三品以上官员﹐在外总督﹑巡抚等大吏先行荐举﹐然后汇集京城﹐统一进行殿廷考试﹐录取者授翰林院官。康熙十八年﹐与试一百四十三人(一说一百五十四人)﹐取五十人。干隆元年﹐与试一百九十三人﹐取十五人。次年补试二十六人﹐取四人。无论就得人之盛﹐还是对一时政局的影响而言﹐应首推康熙词科。当时天下名士﹐除顾炎武﹑黄宗羲等人拒不接受荐举外﹐其它如朱彝尊﹑汪琬﹑毛奇龄﹑施润章等都应选录取﹐入翰林院纂修《明史》。这不仅保证了这部史书的编写质量﹐而且对于消弭汉族士大夫的反满思想﹐促进满汉统治阶级的进一步合流﹐都产生了较大影响。而干隆词科﹐旨在驱使士人为朝廷装点门面﹐无非鼓吹承平而已。两科名一却不可同日而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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