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单淘汰制 |
释义 | § 概念 单淘汰制,是参加比赛的队经过一次失败后,即被淘汰。这种竞赛方法,最终可决出冠、亚军,但不能决出其余名次。 § 编排方法 首先根据参加比赛的队数制定比赛轮次表,然后经各队抽签,再将队名填入相应的表内。 第一轮获胜的队进入第二轮,第二轮获胜的队进入第三轮,最后决出优胜队。胜队为冠军,负队为亚军。 如果参加比赛的队不是2的乘方数(4、8、16、32…),第一轮比赛中就会有一些队轮空。在编排上要使第二轮比赛的队数为2的乘方数。 第一轮有5个队轮空,第二轮为2的乘方数。 11个队参加比赛,还有另一种编排方法(通常使较强的队一开始轮空) 从上述比赛的轮次表中不难看出,单淘汰制的比赛方法是不完全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如果两个强队在第一轮相遇,势必有一个被淘汰。为了克服这一缺陷,就是先把“种子队”放在轮次表的适当位置。如果设两个“种子队”,应分别排在轮次表的最上边和最下边。如果设四个“种子队”,应分别排在两个半区的最上边和最下边。如比赛需要有轮空。则“种子队”在第一轮中优先轮空为好。 § 特点 单淘汰制只能确定冠、亚军,如果需要确定其余名次,应进行附加赛。如将第二轮失败的两队再进行一次比赛,则胜者即为第3名,负者第4名。第一轮比赛的负队进行附加赛,可以确定第5~8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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