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募兵制 |
释义 | § 募兵制 国家以雇佣形式招募兵员补充军队的制度。应募者视当兵为职业﹐较长期地在军队服役。中国在战国时期﹐有的诸侯国就采用考选﹑招募勇士的办法﹐作为组建军队的一种方式﹐如魏国的“武卒”﹑齐国的“技击”﹑秦国的“锐士”等。汉武帝时﹐实行征兵制﹐兼行募兵制。三国初期﹐主要实行募兵制。唐朝自开元十年(722)起﹐由主要实行府兵制改为主要实行募兵制。宋朝﹐主要实行募兵制﹐招募的对象大多是失去土地的农民和无业游民﹐招募时﹐“先度人才﹐次阅走跃﹐试瞻视”﹐中选者编入军队。明朝后期﹑清朝末期和民国初期都实行募兵制。世界上多数国家实行过募兵制。公元前3世纪﹐古希腊开始实行募兵制。16世纪﹐欧洲多数国家盛行募兵制﹐有的称雇佣兵制。18世纪以来﹐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兵员需要量的增加﹐许多国家由募兵制改行征兵制。但是﹐还有一些国家实行募兵制。美英等国平时实行募兵制(亦称志愿兵役制)﹐战时实行征兵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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