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加藤弘之 |
释义 | § 生平简历 日本 明治时期 教育家、哲学家。生于但马国(今兵库县)出石藩士之家。9岁入藩之弘道院学经学,16岁到江户(今加藤弘之 东京),跟佐久间象山学习军事,18岁跟坪井为春学荷兰传入的西方科学兰学,24岁到"藩书调所"任助教,开始学习德语,同时研究哲学、伦理学、政治学。明治维新后历任日本学界、政界官职。初时主张自由民权思想。著有《立宪政体略》、《真政大意》、《国体新论》等。从1874年开始,逐渐反对自由民权。1875年任元老院议官。1877年东京大学创立时,他筹组法理文学部,1881年任总长。1882年发表《人权新说》,对自由民权思想进行猛烈的攻击。1890年任东京帝国大学总长。 1893年发表《强者的权利竞争》, 1900年发表《道德法律进化之理》,进一步论述其反对自由民权的主张。以后被选为贵族院议员,1895年任宫中顾问官、枢密顾问官。1912年发表《基督教之毒害》、《自然与伦理》。 § 主张 加藤主张国家主义、天皇专制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他把进化论思想应用于国家、社会,认为"唯一利己的根本动向(或能力)",即"个体保存动向"和"种的保存的动向",是生物进化的动力,也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他主张国家有机体论,认为个人之间相互竞争,但对于国家则必须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家服务。他在《吾国体与基督教》中说:"日本在全世界有无比优越的国体";在《自然界之矛盾与进化》中甚至说:"只要为自己的利益幸福,则对于他国而起的侵略战也没有可非难的理由",为日本向外侵略扩张制造理论根据。 加藤宣称他的哲学思想是"一元主义,就是单纯自然主义与进化论"。 他认为 "宇宙本体不是超自然的、精神的东西,而是物质与能力的混合体"。他虽然提倡"物力平等主义",但又认为"物质与能力之间毫无本末轻重之别"。他把物质归结为 "能力" 或"动向","能力"是一切事物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动力。他说:"能力最初成为无生物的运动,其后成为生物的生活力,再后进而成为生物的精神力,这就是能力进化的道理。" 在宗教观上,加藤反对基督教和佛教,拥护民族宗教。 § 年譜 1836(天保7) 6.23 作为但马国出石藩士加藤正照的长子出生,幼名土代士・弘蔵。 1845(弘化2) 进入藩校弘道馆学习学经学。 1852(嘉永5) 赴江戸学习“甲州流兵学”,后师从佐久间象山学习军事。 1854(安政1) 师从坪井为春学习“兰学”。 1860(万延1) 3. 入"藩书调所"任助教,初读西洋书,对“天赋人权说”产生共鸣,接受德川幕府之命,学习德 语,成为日本史上第一位习德语者。 1862(文久2)11. 结婚。[26岁] 1864(元治1) 8. 成为德川幕府高参,兼任开成所教授。 1868(明治1) 同年春,发表“立宪政体略”;将加藤弘蔵改名为加藤弘之。 1869(明治3) 发表“交易问答”。 1870(明治3) 7. 任“大学大臣”。[33岁] 7. 基于“天赋人权说”的观点撰成发表《真政大意》。 12. 担任天皇“西洋书”侍讲(即帝师)。 1871( 4) 7. 任“文部大臣”。 10. 任“外务大臣”。 1872( 5) 为天皇讲授瑞士法学家Johann Kaspar Bluntschli著《国家学》,译稿同年以《国法凡论》名出版。 1873( 6) 参与结成“明六社”。[37岁] 1874( 7) 2. 在《日新真事志》上发表《民选议院设立尚早论》 1875( 8) 发表《国体新论》。 1877( 10) 2. 任东京开成学校综理。(41岁) 4. 任东京大学法理文三学部综理。 1879( 12) 1. 任东京学士会会員。(43岁) 11. 发表否定进化论的天赋人权说的讲演。 1881( 14) 7. 任东京大学综理。[45岁] 11. 将早年自著《真政大意》、《国体新论》自行禁止贩卖,全盘否定“天赋人权说”。 1882( 15) 9. 发表《人权新论》,书中抨击“天赋人权说”,愿遭到来自矢野文雄、植木枝盛筹等人的猛烈批判。 1886( 19) 6. 任东京学士会会长。[50岁] 1888( 21) 5. 获文学博士。 1889( 22) 3. 创刊《天则》杂志。 1890( 23) 5. 任东京帝国大学校长。 9. 当选为贵族院议院议员に勅選 1893( 26) 3. 辞任东京帝国大学校长。 11. 发表《強者的权利竞争》。 1894( 27) 2. 发表《道徳法律之进歩》。 1895( 28) 任皇宮顾问官。[59岁]创刊《太阳》杂志,为该杂志撰写了大量稿件。 1898( 31)11. 与元良勇次郎等人一道创建“社会学研究会”。 1899( 32) 1. 发表《天则百话》。 1900( 33) 4. 发表《道徳法律进化之理》。 12. 《加藤弘之講演会集》出版。 1901( 34) 任东京帝国大学名誉教授[65岁] 1903( 36)12. 自著《道徳法律进化之理》増补改定版出版。 1905( 38) 1. 获法学博士。 6. 任日本帝国学士院第一任院長。 1906( 39)12. 成为枢密顾问官。 12. 发表《自然界的矛盾和进化》。 1907( 40) 9. 发表《吾国体和基督教》,对迷信基督教展开批判。 1908( 41) 7. 发表《迷想的宇宙观》。 11. 发表《新文明的利弊》。 1909( 42) 7. 发表《基督教徒穷途末路》。 1911( 44) 6. 发表《基督教的害毒》。 10. 发表《学説乞丐袋》。 1912(大正1) 3. 发表《自然与伦理》。 1913( 2) 6. 发表《国家的统治权》(《自然与伦理》补遗第一)。 1915( 4) 5. 发表《责任论》(《自然与伦理》补遗第二) 。 11. 发表《人性的自然与吾邦的前途》(《自然与伦理》补遗第三)。 1916( 5) 2. 9 逝死,享年80岁,其葬仪根据加藤生前遗愿没有举行特定的宗教仪式而在青山斋场下葬。 § 配图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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