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恺 |
释义 | § 刘恺 今恺景仰前修,有伯夷之节,宜蒙矜宥,全其先功,以增圣朝尚德之美。”和帝纳之,下诏曰:“故居巢侯刘般嗣子恺,当袭般爵,而称父遗意,致国弟宪,遁亡七年,所守弥笃。盖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听宪嗣爵。遭事之宜,后不得以为比。”乃征恺,拜为郎,稍迁侍中。 恺之入朝,在位者莫不仰其风行。迁步兵校尉。十三年,迁宗正,免。复拜侍中,迁长水校尉。永初元年,代周章为太常。恺性笃古,贵处士,每有征举,必先岩穴。论议引正,辞气高雅。六年,代张敏为司空。元初二年,代夏勤为司徒。 旧制,公卿、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丧,由是内外众职并废丧礼。元初中,邓太后诏长吏以下不为亲行服者,不得典城选举。时,有上言牧守宜同此制,诏下公卿,议者以为不便。恺独议曰:“诏书所以为制服之科者,盖崇化厉俗,以弘孝道也。今刺史一州之表,二千石千里之师,职在辩章百姓,宣美风俗,尤宜尊重典礼,以身先之。而议者不寻其端,至于牧守则云不宜,是犹浊其源而望流清,曲其形而欲景直,不可得也。”太后从之。 时,征西校尉任尚以奸利被征抵罪。尚曾副太将军邓骘,骘党护之,而太尉马英、司空李郃承望骘旨,不复先请,即独解尚臧锢,恺不肯与议。后尚书案其事,二府并受谴咎,朝廷以此称之。 视事五岁,永宁元年,称病上书致仕,有诏优许焉,加赐钱三十万,以千石禄归养,河南尹常以岁八月致羊酒。时安帝始亲政事,朝廷多称恺之德,帝乃遣问起居,厚加赏赐。会马英策罢,尚书陈忠上疏荐恺曰: 臣闻三公上则台阶,下象山岳,股肱元首,鼎足居职。协和阴阳,调训五品,考功量才,以序庶僚,遭烈风不迷,遇迅雨不惑,位莫重焉。而今上司缺职,未议其人。臣窃差次诸卿,考合众议,咸称太常朱伥、少府荀迁。臣父宠,前忝司空,伥、迁并为掾属,具知其能。伥能说经书而用心褊狭,迁严毅刚直而薄于艺文。伏见前司徒刘恺,沈重渊懿,道德博备,克让爵土,致祚弱弟,躬浮云之志,兼浩然之气,频历二司,举动得礼。以疾致仕,侧身里巷,处约思纯,进退有度,百僚景式,海内归怀。往者孔光、师丹,近世邓彪、张D825,皆去宰相,复序上司。诚宜简练卓异,以CA75众望。 书奏,诏引恺拜太尉。安帝初,清河相叔孙光坐臧抵罪,遂增锢二世,衅及其子。是时居延都尉范B723复犯臧罪,诏下三公、廷尉议。司徒杨震、司空陈褒、廷尉张皓议依光比。恺独以为:“《春秋》之义,'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所以进人于善也。《尚书》曰:'上刑挟轻,下刑挟重。'如今使臧吏禁锢子孙,以轻从重,惧及善人,非先王详刑之意也。”有诏:“太尉议是。” 视事三年,以疾乞骸骨,久乃许之,下河南尹礼秩如前。岁余,卒于家。诏使者护丧事,赐东园秘器,钱五十万,布千匹。 少子茂,字叔盛,亦好礼让,历位出纳,桓帝时为司空。会司隶校尉李膺等抵罪,而南阳太守成瑨、太原太守刘质下狱当死,茂与太尉陈蕃、司徒刘矩共上书讼之。帝不悦,有司承旨劾奏三公,茂遂坐免。建宁中,复为太中大夫,卒于宫。 § 相关连接 人物 历史 东汉 西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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