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修内司 |
释义 | 修内司 - 职务 掌宫中营造事。北宋设勾当官。以大内内侍充任。神宗元丰改制后,隶将作监。金朝世宗大定七年(1167)始置,设使、副使总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下设直长、部役官、受给官等职。直长二员,正八品,部役官四员,正八品,掌监督工役。受给官二员,正八品,掌支纳诸物。元隶大都留守司,秩从五品。设于世祖中统二年(1261)。领大、小木局及泥厦、车、桩钉、铜、竹作、绳等局工匠。置提点、大使、副大使各一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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