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于方舟烈士故居 |
释义 | 于方舟烈士故居 距县城芦台镇西30公里,表口乡表口村解放路北。建于民国32年(1943年),自成院落,座北面南,占地面积326.7平方米,建筑面积102.4平方米。于方舟烈士曾与周恩来同志在天津一起从事革命活动,创建“新生社”,为中共天津市委党组织创始人之一。1927年月12月30日在玉田县领导农民暴动时被害。该故居原有砖坯正房四周,庭院和围墙,1976年地震被毁。后由市拨款按原貌修复,粉刷油漆,美化庭院。修复后为:西跨院设有门楼一座,和正院相接中有月亮门。故居砖坯正房屋间,东西藏自治区间为烈士生平事迹展览室,西间为复原室,故居门前题写“于方舟故居”金字横向联合匾。房前正院落东侧墙,建有一座由天津市市长李瑞环题写的“津门之光”陶瓷壁一座。外有围墙,院内设有花池通道。1959年和1981年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定为天津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图片列表 门票价格 交通提示 距县城芦台镇西30公里,表口乡表口村解放路北 相临景点 天尊阁 牡蛎滩 北大岭汉代古文化遗址 后七里海北岸战国—汉代古文化遗址 林节战国—汉代古文化遗址 前七里海北岸战国—汉代古文化遗址 双坨西汉古文化遗址 田庄坨战国——汉代古文化遗址 于方舟烈士故居 于方舟衣冠冢墓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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