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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伯利兹历史
释义

§ 伯利兹历史

伯利兹原为玛雅人居住地。16世纪初成为西班牙殖民地。1786年英国派驻行政官,取得实际管辖权。1862年英国正式宣布伯利兹为其殖民地,改名为英属洪都拉斯。1956年4月根据新制定的宪法,伯利兹举行了首次大选。人民统一党乔治·普赖斯获胜,组成了立法院。1961年乔治·普赖斯被任命为首席部长。1964年1月伯利兹实行内部自治,但国防、外交和治安仍由英国负责。1965年普赖斯出任总理,并将立法机关改为两院制。1970年8月殖民地的首府由伯利兹城迁到新建的城市贝尔(1973年6月改名为贝尔莫潘)。早在1821年危地马拉独立后,曾宣布它继承西班牙对伯利兹的“主权”。英、危双方多次商谈以解决争端,直至1980年10月11日,联合国非殖民化委员会及联大均以压倒多数通过决议,宣布伯应在一年内独立。1981年9月21日伯正式独立,为英联邦成员国。

§ 简介

伯利兹国花——兰花

伯利兹位于中美洲北部,东濒加勒比海,北邻墨西哥,西、南与危地马拉接壤,面积 22965平方公里,人口16万(1983)。混血种人约占70%,印第安人占24%,余为黑人和白人。居民多信天主教,通用英语和西班牙语。首都贝尔莫潘。

原始居民是玛雅人,曾创造过灿烂的古代文明。16世纪初沦为西班牙殖民地。为了从洋苏木中提炼染料,西班牙殖民者在这里从事伐木活动。1638年,苏格兰海盗P.华莱士等人来此建立据点。此后,英国和西班牙对这一地区进行了长期的争夺。1786年,英国取得对该地的实际管辖权。1821年危地马拉独立时,宣布继承西班牙对该地的主权。1859年危地马拉承认英国对该地的主权,但以修建一条从危地马拉通至大西洋岸边的公路为交换条件。1862年,英国正式宣布伯利兹为其殖民地,并定名为英属洪都拉斯。

1940年,危地马拉以英国未践约为由,宣布1859年条约无效,并在1945年宪法中将伯利兹划入自己的版图。后来两国多次谈判都无结果。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伯利兹人民要求独立的呼声日益高涨。1964年英国被迫同意伯利兹实行“内部自治”。1973年 6月改名伯利兹。1974年,伯利兹加入加勒比共同体和共同市场。1975年,联合国绝大多数国家投票支持伯利兹独立;英国表示允许伯利兹独立,但危地马拉反对。1979年,联合国 139个国家再次投票支持伯利兹独立。1981年3月,伯、英、危三方达成协议,同意伯利兹于年内独立。1981年 9月21日,伯利兹正式宣布独立。独立后仍为英联邦的成员,人民统一党领袖G.C.普赖斯任总理。1984年举行首次大选,统一民主党获胜,M.E.比索诺任总理。

经济以蔗糖、木材为主。1983年国民生产总值1.76亿美元,人均1099美元。

§ 伯利兹蓝洞

“伯利兹蓝洞”是当今世界上最吸引人的潜水地点之一。“伯利兹蓝洞”展项呈现了伯利兹的历史岁月,引发人们的好奇心和想象力。展馆入口处的“棕榈”营造出别样的海岛风情。“林产”、“玛雅人遗迹”和“海产”三个展示区,描绘出伯利兹缤纷美丽的沙滩阳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具特色的文化。伯利兹曾是玛雅人的主要居住地之一,“玛雅人遗迹”展示区造型别致,重点表现伯利兹的传统文化和雕刻技术。“林产”展示区展示伯利兹的森林动物标本和投影。美丽的蓝色背景墙再现伯利兹的海洋动物和风土人情。 伯利兹蓝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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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1 10: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