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何超明 |
释义 | § 基本资料 图片 名人姓名:何超明 出生年代:1955— 名人职称: 公务员 名人国家:中国(广东省番禺) § 个人概述 (1955—)公务员。广东省番禺人。出生于澳门。 职业生涯 1979年至1983年在中国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是北京大学法律学院经济法博士研究生。曾进修于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法学院。从事行政管理和司法工作多年。1983年起曾担任高等法院助理法官、法官、上诉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1991年前往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文学院、法学院进修语言和法律课程,后返回澳门,出任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性高级专员公署协调员。曾修读澳门大学法学院法律课程、参加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澳门高级公务员培训班。1996年初任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性高级专员公署副高级专员。 何超明,男,祖籍广东番禺,1955年4月出生于澳门,曾在内地居住、求学和任职,1999年12月至今,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本段]求学及工作经历 1958年,因父亲从澳门到广州工作,何超明随家人移居内地[1]。1972年至1979年在广州市外贸局食品进出口公司从事经贸管理工作。1979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1983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大学毕业后,任职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曾担任助理法官、法官、经济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 1990年,何超明随年事已高的父亲返回澳门,恰逢澳门政府选拔合适的法律人才去葡萄牙学习葡萄牙法律,何超明因合乎条件入选其中,从1991年至1993年,在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文学院、法学院进修,被认同于葡萄牙法学士的资格。1993年学成后返澳,出任澳门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性高级专员公署协调员,同时修读澳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特别课程。1995年底升任副高级专员。1998年于中国国家行政学院修读澳门高级公务员培训班。1999年至2002年修读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课程,2002年7月获得通过,成为首位获法学博士学位的澳门司法官。 [编辑本段]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 作为澳门华人司法官中从业时间最长者,也是澳门华人里最高级的公务员,1999年8月,根据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的提名,何超明被国务院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1999年12月20日就职。2004年12月4日再次被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 何超明同时担任澳门检察官委员会主席、澳门检察律政学会会长、澳门经济法律学会名誉会长,并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暨南大学客座教授。 § 个人荣誉 发表有《试论中国内地与港澳商业法律冲突》(1988年)、《反贪污专员公署之权限及作用》(1993年)、《申诉专员在反贪污领域中的作用》(1998年)等文章。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 § 个人影响 1999年12月20日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 § 人物评价 § 相关链接 相关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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