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老祖坟村 |
释义 | 老祖坟村隶属于云南省普洱市宁洱镇温泉村民委员会,属于半山区。位于镇政府东边,距离温泉村委会2公里,距离镇政府4.00公里。国土面积1.29平方公里,海拔1,400米,年平均气温17℃,年降水量1,483毫米。 自然资源截止2008年底,全村有耕地总面积310.00亩(其中:田113.00亩,地197.00亩),人均耕地2.35亩,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红薯等作物;拥有林地1,254.0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25.0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0.19亩,主要种植茶叶等经济林果;其他面积374.00亩。 基础设施该村截止2008年底,全村有30户通自来水。有30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30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和100%);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3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30户(分别占总数的100%和100%)。 该村到镇政府道路为柏油路;进村道路为柏油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2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6公里。全村共拥有拖拉机5辆,摩托车6辆。 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24户;装有太阳能农户10户;已完成“一池三改”(改厨、改厕、改厩)的农户24户。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113.00亩,有效灌溉率为36.45%,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113.00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86亩。 该村到2008年底,农户住房以砖混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5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6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19户居住于砖混结构住房。 农村经济该村200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35.09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18.17万元,占总收入的51.78%;畜牧业收入7.61万元,占总收入的21.68%(其中,年内出栏肉猪420头);渔业收入0.10万元,占总收入的0.31%;林业收入0.64万元,占总收入的1.99%;第二、三产业收入6.28万元,占总收入的17.89%;工资性收入0.40万元,占总收入的1.25%。农民人均纯收入1648.00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养殖业等为主,主要销售往省内。2008年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8.48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27.49%。全村外出务工收入0.40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5人(占劳动力的5.62%),在省内务工5人。 人口卫生截止2008年底,该村有农户30户,共有乡村人口132人,其中男性65人,女性67人。其中农业人口132人,劳动力88人。该村以哈尼族为主(是汉族、哈尼族、彝族等族混居地),其中哈尼族62人,彝族8人,其他民族2人。 到2008年底,全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人,占人口总数的5.30%;参加农村合作医疗105人,参合率77.27%;享受低保2人,五保户2人。 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村卫生所和镇卫生院,距离村委会卫生所2.5公里,距离镇卫生院7公里。 文化教育该村小学生就读到温泉完小,中学生就读到镇中学。该村距离小学校3.00公里,距离中学6.00公里。 截止2008年底,该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12人,其中小学生10人,中学生2人。 村务公开该村到2008年底,已签定农业承包合同33份,农村土地承包面积140.00亩。已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实行自行管理,定期开展村务公开,并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主要以会议方式公开,公开项目有财务收支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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