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来宾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来宾市地方税务局于2002年12月so日挂牌成立。内设 有办公室、法规科、税政科、所得税科、计财科、征管科、计算机中心、人教科、监察室等9个职能科、室中心,1个直属事业单位即机关后勤 服务中心,3个直属机构即直属征收管理局、稽查局、兴宾分局,下辖忻城、象州、金秀、武宣、合山5个县 (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行政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上级地方税务局地方税收工作规划、计划,研究制定本行政辖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防洪保安费的征收管理;负责涉外税收中地方税收的管理工作;根据税源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地方税务系统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 四、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辖区各部门、各行业纳税人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五、负责对本行政辖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进行指导和政策性管理。 六、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财务审计、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和纪检、监察工作。 七、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八、进行有关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九、承办上级地方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一、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本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的组织、秘书事务、文电收发处理、文书档案、督查、保密、信访、调研、税收科研、政务信息、税务报刊发行;负责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税建议和提案;负责机关工会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拟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和房产等行政事务。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税务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事项;负责承办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审理,监督行政处罚执行情况;负责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与税收法规相关的其它工作。 (三)税政科 负责属地税部门管理的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固定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种和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的税政业务;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请示和答复;负责有关税种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办理税收减免报批有关事项以及与税种政策相关的其它业务。 (四)所得税科 负责属地税部门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政和征管业务;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请示和答复;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具体事宜;负责对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指导和政策性管理;负责牵头协调涉外税政业务的工作;负责办理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其它税政业务。 (五)征收管理科 负责地方税各税种、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的征收管理业务;根据税收征收管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负责研究制定税收征收管理具体办法;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规、规章;负责组织纳税人户籍、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对在税收征管中普通发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有关违反法规、规章的处罚事宜;负责发票管理和纳税申报表、税收征管法律文书的印制管理;负责对普通发票印制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组织税收征管工作调查研究;负责指导本市地方税收征管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负责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负责处理与税收征管工作相关的其他业务。 (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规划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负责本级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组织应用软件的推广;协助有关部门推广应用税控器具及技术培训工作;对本系统税收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实施技术指导)。 (六)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本市地方税收收入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负责编制、分配和调整税收计划,督促税收计划的落实,检查、分析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汇总全市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资料和数据;建立健全税收会计、统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会计、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全市地方税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地方税务系统会计、计划、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审核本市地方税务系统财务预算、决算;负责基建计划的制定和基建项目的立项、报批,监督检查基建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地方税务系统财务工作。 (七)人事教育科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干部职工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等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地方税务系统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市辖县(市、区)地方税务局正、副局长及相当职务的干部的管理工作和县(市、区)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级机关党群组织日常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直属机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基层建设工作以及与人事教育相关的其他工作。 (八)监察室 负责监督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情况,组织开展税务执法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受理对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纪的行为,移送有关违法案件,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务系统负有经济责任干部的离任审计;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相关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本局纪检组的日常工作以及与税务行政监察和纪律检查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局机关后勤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安全、保卫、车辆、基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与后勤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直属机构(一)来宾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内设机构:综合股、征收管理股、计划统计股、检查股) 负责受理区直、市直属企业的地方税收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逾期催缴、计划会计、统计分析,现场咨询服务、错征税款退付、申报纳税的后台稽核、加收滞纳金、收缴补税罚款等工作以及稽核申报纳税发现大要案的转办;负责全市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发票发放、户籍管理、评估税款以及相关的协调工作。 (二)来宾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内设机构:综合股、检查股、审理股、执行股) 负责本辖区地方税收的税务检查工作,制定本辖区地方税务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涉税举报工作的管理,组织交叉检查及复查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和考核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纳税检查工作;负责重大税务案件的查处和跨行政辖区税务案件的协查以及发票案件的查处;负责税务行政处罚、补税罚款催缴、违章教育等工作。 四、县(市、区)局(一)兴宾区地方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股、政策法规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税源管理三股、计划征收管理股(办税服务厅)。 派出机构:兴宾税务分局、蒙村税务分局、小平阳税务分局、迁江税务分局、凤凰税务分局、良江税务所、石牙税务所。 (二)合山市地方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税政股、征收管理股(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 直属机构:稽查局。 派出机构:岭南税务分局、北泗税务所、河里税务所。 (三)象州县地方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税政股、征收管理股(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 直属机构:稽查局。 派出机构:象州税务分局、罗秀税务分局、寺村税务分局、运江税务所、中平税务所。 (四)武宣县地方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税政股、征收管理股(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 直属机构: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派出机构:黄茆税务分局、三里税务分局、桐岭税务分局、禄新税务分局。 (五)忻城县地方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税政股、征收管理股(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 直属机构: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派出机构:古蓬税务所、马泗税务所、大塘税务所、思练税务所、红渡税务所、果遂税务所。 (六)金秀县地方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税政股、征收管理股(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 直属机构: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派出机构:桐木税务分局、头排税务所、大樟税务所、长垌税务所。 各县税务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所有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法;根据本行政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上级地方税务局地方税收工作规划、计划,研究制定本行政辖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税源和上级税务机关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地方税务系统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辖区各部门、各行业纳税人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负责对本行政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进行指导和政策性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财务审计、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有关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承办上级地方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党组书记、局长 周秋容 女,壮族,1964年9月生,广西桂平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 主持市地方税务局全面工作。主持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税收征管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主持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机构及市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免工作。 副局长 黄志辉 男,汉族,1959年6月生,广西北流人,198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财政专科学校财税专业大专毕业,经济师。 历任解放军六一三团二营四连战士、班长,武宣县税务局专管员、所长、秘书股股长、副局长,武宣县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2000年3月任柳州地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2002年12月任来宾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含驻柳管理处)和市稽查局工作;联系国际税收研究会、忻城县地方税务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春 男,汉族,1960年11月出生,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主要工作简历:1992年11月至1994年9月任柳州地区税务局计会科副科长;1994年9月至1995年12月任柳州地区地方税务局计会科副科长;1995年12月至1999年5月任柳州地区地方税务局计会科科长;1999年5月至2001年12月任三江县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2001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来宾县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2002年12月至2006年10月任来宾市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科科长;2006年10月至2010年10月任来宾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2010年10月至今任来宾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分管征收管理科、计算机信息中心和市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工作;联系金秀县地方税务局。 副局长 周祖军 男,壮族,1965年6月生,广西象州县人,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广西区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师。 历任象州县税务局办事员、科员,副股长、股长、主任科员,象州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象州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6年10任来宾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分管监察室、人事教育科和法规宣传科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工作;联系武宣县地方税务局、兴宾区地方税务局。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陆云飞 男,壮族,1964年11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主要工作简历:1998年12月至2002年3月任柳州地区地方税务局计会科副科长;2002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柳州地区地方税务局法规宣传科科长;2002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广西来宾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局长; 2005年11月至2007年3月任广西来宾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局长;2007年3月至2009年7月任广西来宾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2009年7至2010年10月任来宾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2010年10月至今任广西来宾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 协助局长分管税政科、所得税科和计划财务科工作,分管工、青、妇工作,联系合山市地方税务局。 调研员 韦新业 男,壮族,1953年11月生,广西鹿寨人,197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江西财经管理干部学院会计专业毕业,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 历任解放军五四四四八部队炮兵一连战士、副班长、班长 ,鹿寨县税务局专管员、副局级干部、所长、股长、副局长、正局级干部,鹿寨县地方税务局局长,2000年5月任柳州地区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2002年12月任来宾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2006年12月任来宾市地方税务局调研员。 分管巡视办工作;协助机关党委工作;联系象州县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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