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垃圾排放权交易 |
释义 | 垃圾排放权交易是指在“分区、分级、分期、分类”控制垃圾排放总量前提下,垃圾生产者(交易主体)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垃圾排放量。减排者作为排放权的卖方将节约出来的剩余排放权出售并获得经济回报,这实质上是市场对有利于环境的外部经济性的补偿;相反,那些无法按照政府规定减排或认为减排代价过高而不愿减排的超排者只得作为排放权的买方,不得不去交易市场购买其必须减排的排放权,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为其外部不经济性而付出的代价。可见,排放权交易有助于平衡公平与效益矛盾,达到控制垃圾排放总量、降低垃圾管理成本和促进生产与消费可持续发展等目的。 扩展阅读 “企业排垃圾超量要畀钱”市民盟拟在市两会提交“构建垃圾排放权交易体系”提案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03-10 作者:孙莹 原创 摘要:每个企业有额定“垃圾排放权”,排少了可以出售,排多了就要购买。市民盟打算在两周后的市两会上,提交“构建垃圾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提案。提案执笔人、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总工熊孟清博士认为,经济手段能比政府硬性操作更好地解决垃圾围城问题。 本报讯 (记者 孙莹)每个企业有额定“垃圾排放权”,排少了可以出售,排多了就要购买。市民盟打算在两周后的市两会上,提交“构建垃圾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提案。提案执笔人、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总工熊孟清博士认为,经济手段能比政府硬性操作更好地解决垃圾围城问题 垃圾处理“邻避效应”凸显 提案中称,目前关于垃圾处理的“邻避效应”愈发凸显,各区群众极力拒绝所在地区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同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征地日益艰辛。 熊孟清认为,目前,白云区受纳了中心城区所有垃圾,但并未因此获得经济效益,而且,因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失去的发展机会也未获得补偿,这极大地挫伤了白云区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的积极性。而其他行政区在扩大再生产的同时生产出更多垃圾,但并未因此多支付垃圾处理费,这又负面地鼓励了这些行政区推卸垃圾处理责任。 熊孟清提出,建立“垃圾排放权交易体系”正是治理“邻避效应”的“良方”:垃圾生产者之间,可以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垃圾排放量。少排垃圾的,可以出售“垃圾排放权”。排多了的,就要到市场上去购买。 排放权初始分配是难题 熊孟清说,构建该体系,需要先测算出环境容量,初始分配排放权,然后建立排放权交易市场。 最难的就是排放权初始分配。这一步,涉及面广且难度大,必须综合考虑新老企业、污染程度不一的企业利益均衡等问题;不同功能区也要考虑,如工业区、商业区和休闲旅游区等之间排放权应合理分配。 垃圾排放权交易市场可跨域同享,当然需要建立起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对那些失去发展机会的地区予以适度补偿。 熊孟清还提出,这个体系的关键在于不应该由政府硬性操作,对垃圾排放的惩罚、对受害者的经济补偿,都是政府说了算;而应该让排放方、处理方都有软性讨价还价的余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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