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目:苦主
拼音:kǔzhǔ
辨析:
《元史o刑法志四》中说:"诸杀人者死,仍于家属征烧埋银五十两给苦主。"
《初刻拍案惊奇o卷十一》中写道:"且请宽心调养,人命既是误伤,又无苦主。"
港台报纸在报道案件,尤其是命案的时候,也经常使用这个词。例如:"冤死车轮下,正义在哪里?犯后态度应列入量刑,苦主才能获得保障。"
基本解释
[the family of the victim in a murder case] 旧指人命案中被害人的家属
详细解释
命案中受害人的家属。
《元史·刑法志四》:“诸两家之子,昏暮奔还,中路相迎,撞仆于地,因伤致死者,不坐,仍徵钞五十两给苦主。”《水浒传》第三一回:“﹝知府﹞着人打捞起四个尸首,都检验了。两个是本府公人,两个自有苦主,各备棺木盛殓了尸首。”《官场现形记》第五七回:“地保又出去追问苦主,方纔晓得是豆腐店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