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控制职能 |
释义 | 控制职能是与计划职能紧密相关的,它包括制定各种控制标准;检查工作是否按计划进行,是否符合既定的标准;若工作发生偏差要及时发出信号,然后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纠正偏差或制定新的计划,以确保实现组织目标。 控制职能的实行条件1、有明确的执行标准,如数量、定额、指标、规章制度、政策等; 2、及时获得发生偏差的信息,如报表、简报、原始记录、口头汇报等; 3、纠正偏差的有效措施。缺少任何一个条件,管理活动便会失去控制。 控制职能的系统结构(1)控制的目标体系:是控制系统存在的前提,也是控制系统的依据。控制的目标体系和组织的目标体系是相辅相成的。 (2)控制的主体:组织中控制主体是各级管理者及其职能部门,其作用是非常关键的。一般地说,中、低层管理者主要进行常规的、例行的、程序化的的控制,而高层管理者则主要是进行非常规的、例外的、非程序化的控制。 (3)控制的客体:组织中的控制客体是整个的组织活动,包括组织中的资源(如人、财、物、时间、空间、信息),也包括组织活动的内容(如对各级组织机构、活动过程、生产过程)。值得注意的是,控制客体有两个共同特点,一是控制客体有多种发展的可能性,二是控制主体可以在这行可能性中进行选择,可见控制是与事物发展的可能性密切相关。 (4)控制的方法与手段体系:主要包括控制的机构、控制的手段、控制的方法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控制职能的基本方式1.控制时间:任何任务的完成都必须具有时限性,节省时间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 2.控制数量:心中有数,才能统观全局,全局上的很多指标是通过数量反映出来的。 3.控制质量:以质量求生存是重要的经营之道,没有质量就没有数量,没有质量就没有效益。 4.控制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资料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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