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孔贞兰 |
释义 | 个人简介孔贞兰,女,61岁,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九汲村残疾农民。20多年来,孔贞兰先后将10个因患先天残疾而遭父母遗弃的婴儿抱回了家,并像对待亲生孩子一样将他们养育成人。她的事迹,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颂,并多次受到有关部门的嘉奖。 人物特写1982年寒冬的早晨,她听邻居说庄稼地里有个被遗弃的婴儿,就像所有好奇的人一样跑过去看。“那是个不足月的小生命,在寒风中冻得连哭声都快没有了。” 回到家后,孔贞兰一直惦记着这个孩子,一口饭也吃不下。自己也是残疾人,特殊的经历使孔贞兰对残疾孩子有着特殊的感情。思索再三,她又跑回那片庄稼地,把这个婴儿抱回了家。 孔贞兰给这个女婴取名范润艳,这是她收养的第一个孩子。范润艳因患有脊椎瘤被亲生父母抛弃,孔贞兰四处借钱给她做了手术。令孔贞兰感到欣慰的是,范润艳术后健康成长,而今已是山西大同市一所医学专科院校的学生。 孔贞兰所在的村子离一家医院很近,医院门口每年总会有几个被遗弃的残疾婴儿。孔贞兰在20多年时间里接连将10个婴儿抱回了家,并四处求医为孩子们治病。 村里很多人并不理解孔贞兰的行为,认为她很“多事”,平白给自己招来很多麻烦。她的丈夫范步成起初也不支持,孔贞兰一面晓之以理,一面又以“离婚”相逼。时间长了,丈夫渐渐理解了妻子的爱心之举,并像她一样,爱上了每一个来到自己家里的孩子。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残疾人收养弃婴不能超过3人,民政局工作人员曾多次前往孔贞兰家做她的工作。但是孔贞兰却舍不得与朝夕相处的孩子们分开,一提及与孩子们离别的事就眼泪汪汪,民政部门也不能采取强制手段把孩子带走。 由于孔贞兰的做法不合规定,民政局不能按照国家相应政策给予孔贞兰任何补贴,只能捐助衣物、食品等临时救济。对此,孔贞兰也很感动,她对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最后表态说:“如果再遇到被抛弃的婴儿,我一定交给民政部门。” 在当地民政部门的帮助下,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孔贞兰收养的3个兔唇婴儿进行了免费治疗。在此期间,看到孔贞兰对孩子们如此疼爱,医院的医护人员都深为感动,医院因此为孔贞兰提供了免费食宿。 孔贞兰一家人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丈夫在外做泥瓦匠。孔贞兰每天要拎4吨重的水泥灰赚钱补贴家用。 每天起床之后,孔贞兰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孩子们喂奶、换洗尿布。照顾这么多孩子的吃喝拉撒,有时自然会忙得顾不过来,年龄稍大点的孩子们此时已经懂得为妈妈分担家务,有的负责做饭,有的给弟弟妹妹洗尿布,有的打扫家里的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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