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克里斯托弗·哈顿 |
释义 | 大学校长克里斯托弗克里斯托弗·哈顿爵士(1540-1591),伊丽莎白一世的宠臣。24岁入女王卫队,仪表堂堂,善舞,获31岁的女王恩宠,他32岁任卫队长,37岁任王室副总管,48岁任牛津大学校长。 律师事务所克里斯托弗克里斯托弗(1925~ )Christopher,Warren,美国国务卿(1992~)。出生于美国北达科他州。1949年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获法学士学位。后曾在美国最高法院、洛杉矶奥梅尔维尼-迈尔斯律师事务所工作。 肯尼迪政府期间,出任对日贸易谈判代表,主持对日本的纺织品谈判。1967年担任约翰逊政府司法部副部长。1977年出任J.卡特政府副国务卿。1985年任奥梅尔维尼-迈尔斯律师事务所董事长。1992年任克林顿政府国务卿,负责美国对外事务。克里斯托弗是资深外交家、谈判高手和外交政策执行者。卡特曾授予他美国文职官员最高奖励“自由勋章”。他曾帮助卡特政府说服参议院批准巴拿马运河条约。1979年代表美国政府前往台湾,通知台湾当局中美建交事宜。1992年在洛杉矶事件中,担任调查洛杉矶市警察殴打黑人罗德尼·金一案的民事委员会负责人,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震动全美的骚乱事件。1993~1994年期间,穿梭于中东各国,促使巴以双方坐到谈判桌前,达成解决中东和平方案。在外交政策方面,他主张促进美国经济安全,获得更广阔的国际市场,减少美国外债负担,保持强大防务力量,鼓励支持集体安全机构。提倡全球性民主革命,主张加强亚太合作,一直到1996年,他主张要特别重视同中国的关系,强调克林顿政府只承认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继续依照中美三项公报所阐明的原则处理中国大陆和台湾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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