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郡公 |
释义 | 郡公,中国古代的一种封爵。曹魏始置,一直延续到明朝初年。亦传至越南。 魏晋南朝魏晋南朝时期,郡公为异姓功臣(禅代前的权臣除外)的最高封爵,皆为实封,有封国、食邑,开国置国官,具有世袭性。食邑从数千户到万户不等。郡公以郡立国,封国置相,其职责相当於太守。 魏朝曹魏咸熙元年(264年),在晋王司马昭的主持下,创建了五等爵,分为郡公、县公、大国侯、次国侯、大国伯、次国伯、大国子、次国子、大国男、次国男十级,郡公为最高的一级,居第一品。郡公仅封一人,为长乐公司马孚。 晋朝晋朝郡公为第一品爵,食邑一般为三千户,置妾6人,车前司马14人,旅贲50人。配有:金章、玄朱绶、绿紫绀、三梁冠、九缝皮牟、八斿旗、七旒冕。 西晋时期郡公的国官有: 相:1人,第五品 三卿: 郎中令:1人,第六品 中尉:1人,第六品 大农:1人,第六品 上军将军:1人,第六品,置军1500人 侍郎:2人,第八品 四令: 典书令:1人,第八品 典书令丞:1人 典祠令:1人,第八品 典卫令:1人,第八品 学官令:1人,第八品 陵长:1人,第九品 庙长:1人,第九品 牧长:1人,第九品 谒者:4人,第九品 中大夫:6人,第九品 典医丞:1人,第九品 典府丞:1人,第九品 治书:4人 舍人:10人 世子庶子:1人 东晋时,省去中尉、上军将军,其它与西晋时相同。 [编辑]南朝南朝宋、南齐的制度与东晋相同。 梁朝时,开国郡公为十七班爵,位视三公(十八班),境内被尊称为第下,自称寡人,国官向其称臣。郡公的国官有: 相 三卿: 郎中令:七班 大农:六班 中尉:五班 侍郎:三班 典祠令 典书令:一班 典卫长 陈朝时,开国郡公为第二品爵,视中二千石。 北魏、北齐北魏、北齐时,异姓功臣可以封王,郡公为仅次於郡王的封爵,有实封、虚封两种。 北魏北魏初期的封爵皆为虚封,爵位可以世袭(追赠者不可世袭)。孝文帝时,改革封爵制度,郡公分为两类: 开国郡公,第一品,为实封,封国置相一人,其职责相当於太守。 散郡公,从第一品,为虚封。 北齐北齐时,开国郡公为从一品,散郡公为正二品。 北周到明朝从北周开始,开国郡公之上增设国公一爵。五等爵皆无实际封国,郡公虽带有“开国”二字,但并不开国,“开国”二字成为荣誉称号。唐朝以後,郡公一般不可世袭,常为虚封。明朝初年,取消郡公一爵,以後不再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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