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君主 |
释义 | 君主(monarch)指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具备国家雏形以後,对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作为术语多与君主制、封建制度相联系;在封建时代,君主多实行君位世袭制,在任期上实行王位终身制。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上出现的分封制,即由共主分封土地、封赐爵位,共主和被赐封的人被称为君主。 君主的分类(后 天子 皇帝 太上皇帝 泰皇 国王 诸侯王 王 君王 天王 霸王 摄政王 监国 相国 总管 节度使 单于 昆莫 颉利发 俟斤 候娄訇勒 可汗 赞普 诏 骠信 夷离堇 都勃极烈 扎萨克 土司 头人 大君 大王 天皇 关白 将军 法王 土王 沙阿 万王之王 法老 酋长 哈里发 苏丹 埃米尔 贝伊 帕夏 赫迪夫 瓦利 伊玛目 巴塞勒斯 勒克斯) 君主的分类在非洲、中东、欧洲和中国情况由于文化传统导致社会形态有不同,很难归类,其对象如下。 后中国原始社会解体、奴隶社会形成时期,一些部落首领的称号,例如夏后氏。 天子周王认为自己是天之骄子,所以自称“天子”,后来用作对皇帝的别称 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天为父,所以号“皇天”,地为母,所以叫“后土”。因此,凡人皆为天之子。按照宗法制度来说,只有嫡长子才有权力继承父的遗产,因此天子就是天的嫡传子孙。一般认为,将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称为“天子”始于周代。儒经《尚书》中说,天神改变了他对自己的长子、大国商国君主的任命。因此,天子的含义,乃是天的长子或嗣子,即后世所说的太子、今日君主制国家的王储。因此,原则上说,许多人都是天神之子,都有做天子的资格,只要有德行。儒学把《尚书》作为自己的经,也就对《尚书》的说法坚信不移。中国历史上想做皇帝(天子)的人人数众多,儒经为他们提供了理论根据。 皇帝我国和西欧历史上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我国皇帝称号始于秦始皇,而西欧最早采用这一称号的是罗马帝国的戴克里先,往往含有“将军”、“统帅”的意思,一般只有统治范围辽阔的君主才有资格叫。在中国,皇帝最早是皇、帝的合称。“皇者,大也,言其煌煌盛美。帝者,德象天地,言其能行天道,举措审谛。”又《春秋繁露》:“德侔天地者,称皇帝。”所以人们考量上古时的贤君,根据他们各自的功绩,将能够配得上皇、帝之称的八人合称为“三皇五帝”。但此时皇、帝还分别为两个称号,不同时用于一人身上。首次将二者合并,成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则始于秦始皇。至此后,皇帝一词正式成为中国封建王朝最高统治者的专称。近代以来,“皇帝”也是对其它强大帝国的国君的翻译。 太上皇帝清高宗乾隆给自己起的一个称号,比以往的太上皇多了一个“帝”字,这表明他虽然退位,但是仍然把政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泰皇在《史记·秦始皇本纪》说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26年)李斯说古代有三皇,其中泰皇最贵。泰皇,较后的书称为人皇,即传说中的太昊伏羲,建议赢政采用它作为君主称号。 国王在我国曾经是最高一等的封爵,在中世纪的西方是在自己领有的王国内部仅次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最高统治者称号,现在多为立宪君主国的国家元首,在位而不统治。 诸侯王中国学者对中国历史上出现的封地(诸侯)的最高统治者的称谓 ,也叫藩王。 王在秦始皇以前是国君的称号,自汉朝起成为第一级封爵,分为亲王(有时是国王)和郡王两等,大多封给宗室皇亲。 君王中文对君主和王的合称,和“帝王”是同义词,一般用以总称称号不同的各类君主。 天王1.犹天子。殷周时天子但称王,春秋时,楚、吴诸国国君亦相继称王,因尊称周王为天王。 《春秋·昭公二十六年》:“天王入于成周。” 后世亦用以称皇帝。 杜甫《忆昔》诗:“百官跌足随天王。” 2.犹大王。 《国语·吴语》:“敢使下臣尽辞,唯天王秉利度义焉。” 3.五胡十六国时期,许多少数民族政权的君主都称天王,而不称皇帝。 4.农民起义领袖的君主称号: (1).隋朝末年,河北农民起义军首领王须拔,自称漫天王,国号燕。 (2).南宋初年,湖南农民起义领袖杨幺,自称“大圣天王”。 (3).元朝初年,江西农民起义领袖杜可用,自封号为杜圣人,称天王,立年号万乘。以谭麟为副天王。 5.太平天国时期,领袖洪秀全的君主称号。全称是“太平天王大道君王全”,简称为“天王”。 太平天国是一个以宗教立国的政权,天王洪秀全自称上帝耶和华的次子、天兄耶稣的亲弟弟,说自己是受命下凡做“太平天王大道君王全”,拯救世人“斩邪留正”的,自己的儿子洪天贵福和“代代幼主”都被过继给耶稣作干儿子,因此也是半人半神的天生法定继承人,太平天国世世代代都是受命于上帝的国家,这个和谐无比的神人家庭其他成员,还有上帝的太太“天妈”,上帝的妾“其他亚妈”,耶稣的太太“天嫂”,洪秀全的“天妻”正月宫,以及耶稣在天上的三个儿子、两个女儿等等。 霸王1.西楚霸王:项籍(前232—前202)字羽,通常被称作项羽,中国古代著名将领及政治人物,汉族,秦下相(今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秦末时被楚怀王熊心封为鲁公,在前207年的决定性战役巨鹿之战中统率楚军大破秦军。秦亡后自封“西楚霸王”,统治黄河及长江下游的梁楚九郡.后在楚汉战争中为汉高祖刘邦所败,在乌江(今安徽和县)自刎而死。项羽的勇武古今无双(古人对其有“羽之神勇,千古无二”的评价),他是中华数千年历史上最为勇猛的将领,“霸王”一词,专指项羽。 2.西秦霸王:薛举(?-618) 隋河东汾阴(今山西万荣西)人。其父汪,徙居兰州金城(今甘肃兰州)。 举容貌瑰伟,凶悍善射,骁武绝伦,家产巨万,交结豪猾,雄于边朔。 大业十三年(617年)与其子仁杲(gao)起兵,自称西秦霸王,年号秦兴。据陇西之地,众至十三万。不久称帝,迁都天水(今甘肃天水)。 摄政王摄政王(prince regent),即代替或代表出国的、年幼的、生病的或神志不清的君主行使国家领导权的人。通常由君主的亲族或戚族担任。如中国清世祖时睿亲王多尔衮摄政,宣统中醇亲王载沣摄政。英国还制定有专门的摄政法。 监国监国,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政治制度,通常是指皇帝外出时,由一重要人物(例如太子)留守宫廷处理国事。也指君主未能亲政,由他人代理朝政。 相国春秋时齐景公设左、右相,相成为齐国卿大夫的世袭官职。以后其他诸侯国也有设置,或称“相国”,或称“相邦”,或称“丞相”。秦国于秦惠王十年(前328)始设,以张仪为相,在蜀地也任命陈庄为相。秦武王二年(前309)设左右丞相,但也设立相。楚国战国之世设相位不多,只有司马翦、张仪等少数人担任过,仍以令尹为最高官职。秦统一有左右丞相,相国废置。汉初先置丞相,后改为相国,各诸侯王国亦设过相国,后改称为相。金文都作“相邦”,文献记载作“相国”,当是后人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东汉不设相,以大司徒任宰相之职。东汉末,献帝时始改司徒为丞相,曹操担任。三国曹魏建国,再次设立相国,在汉丞相之下,钟繇和华歆担任过,曹丕代汉后,改相国为司徒。三国后期,曹魏议封司马懿为丞相,被辞让,又议封相国,再次辞让。其子司马师也辞让相国。魏末司马昭为晋公时,也兼任相国,与曹操任魏公兼任丞相相仿。两晋南北朝时期,只有权臣担任丞相、相国。隋唐以后,多用以作实际任宰相之职者的尊称。宋辽金时期,继承隋唐把执政的都称为相,已经有丞相、宰相、副相、辅相等名目,元朝一般分左右丞相。明、清两代则用宰相作为对内阁大学士和军机大臣等执政的尊称。 从魏国魏文侯以李悝为相以后,列国纷纷开始设置“相”这个文官总长,以及“将”这个武官总长,文武开始分立。官分文武分散了大臣的权力,强化了君权。 总管三国、魏黄初年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 北周 武成 元年(559年)改为总管。 周武帝 以 王谦 为 益州 总管,总管之名始于此。 隋 于各州置总管,重镇要州置大总管。 唐 初犹然。 北宋 马步军都总管或兵马总管由知府、知州等各级地方长官兼任,掌管路或府、州的兵马。 辽 金 各总管府的兵马总管,兵马都总管, 元 诸路总管府的达鲁花赤、都总管或总管,或兼管军民。 隋及唐初有行军总管、行军大总管,是出征时的军队主帅。 后唐 时 石敬瑭 曾为蕃汉马步军都总管,是最高军事统帅。 宋钦宗 曾设东、南、西、北道都总管,分统四方勤王兵。 元代中央和地方有各种名目的都总管府或总管府,如管理全国工匠的诸色人匠都总管府;管理地区财赋的 江 淮 等处财赋都总管府;负责守护行宫及皇帝游猎事务的尚供总管府,都设有达鲁花赤和总管。 清 代内务府设内务府总管大臣,掌管宫廷事务,其属官有行宫总管,专管 热河 行宫(在今 河北 承德 )事务。又 明 清 宫内的宦官首领称总管太监,俗呼为总管。 节度使官名。唐初沿北周及隋朝旧制,重要地区置总管统兵,旋改称都督,惟朔方仍称总管,边州别置经略使,有屯田州置营田使。唐代开始设立的地方军政长官。因受职之时,朝廷赐以旌节,故称。《资治通鉴》第二百一十卷唐纪二十六有载: 唐睿宗景云元年(公元710年),丁酉,以幽州镇守经略节度大使薛讷为左武卫大将军兼幽州都督,节度使之名自讷始。景云二年,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节度使开始成为正式的官职。 单于匈奴称“撑犁孤涂单于”,简称“单(chán)于”、单于妻称“阏氏(yān zhī)”。 是匈奴人对他们部落联盟的首领的专称,意为广大之貌。单于始创于匈奴著名的冒顿单于的父亲头曼单于,之后这个称号一直继承下去,直到匈奴灭亡为止。而东汉三国之际,有乌丸、鲜卑的部落使用单于这个称号。至两晋十六国,皆改称为大单于的称号,但地位已不如以前。 昆莫“昆莫”是少数民族乌孙对其国君的称呼。犹匈奴之单于。后又改称“昆弥”。 颉利发《旧唐书·突厥传上》“其大官屈律啜,次阿波,次颉利发,次吐屯,次俟斤,并代居其官而无员数,父兄死则子弟承袭。” 王国维 《高昌宁朔将军曲斌造寺碑跋》:“诃黎伐,亦俟利发或颉利发之音变也。” 而除“颉利发”, “俟利发”之外,还有“俟利发”、“俟利伐”、“俟列弗”、“俟列发”、“希利发”等异写,而“颉利”则又有“伊利”、 “一利”、“意利”、“伊 离”等异文,足证此号乃极常用突厥之官号。 俟斤俟斤(Irkin)原为部族首领之称, 铁勒诸部酋长,皆称“俟斤”。《隋书·铁勒传》:“独洛河北,有仆骨、同罗(Tonqra)、韦纥、拔也古(Baqirqu)、覆罗,并号俟斤。” 拔也古君长之称“俟斤”,突厥碑文中亦曾言之(见突厥文《阙特勤碑》东面三十四行)。原文为 Ulugh Irkin,汉文“大俟斤”。突厥官号之加 “大”字,常见不鲜,非止“俟斤”一名也。史称多览葛酋长亦号“俟斤”。多览葛为九姓回纥之一,其酋号“俟斤”固宜。 候娄訇勒高车称“候娄訇勒”。 可汗中亚及北亚游牧民族的君主,还有的则叫大汗,应该和皇帝是同一个级别了。又称大汗,亦可简称为汗,古代北亚游牧民族柔然、突厥、吐谷浑、铁勒回纥、高昌回鹘、铁勒、契丹、蒙古等建立的汗国,其最高统治者皆称可汗。最初,这个称呼是部落里一般部众对首领的尊称,鲜卑语称“可寒”,原意是“神灵”、“上天”之意。可汗作为一国之主的称号最早始于402年柔然首领社崘统一漠北自称丘豆伐可汗。唐杜佑谓:其“犹言皇帝”。蒙古语又作“合罕”,窝阔台汗称合罕,文献中常以“合罕皇帝”专指窝阔台。 唐朝贞观四年,击败东突厥后,西域各国君主在长安尊唐太宗为“天可汗”。 赞普吐蕃王号。赞,雄强之意,普,男子。在政治制度上,松赞干布仿唐朝的官制,赞普是最高统治者。 诏古代西南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Zhao〗 南诏蛮,本乌蛮之别种也,姓蒙氏。蛮谓王为“诏”,自言哀牢之后。——《旧唐书》 骠信唐代南诏王称号:意为“君主”,南诏王閤劝(808-809年在位)自称。 夷离堇官名。辽政权建立前,为契丹各部军事首领。辽太祖以迭刺部夷离堇建立政权称皇帝后,于天赞元年(922)分迭刺部为五院(北院)与六院(南院)两部,各置夷离堇,分掌部族军民政事。辽太宗会同元年(938)改北、南院与乙室部夷离堇为大王,其官署称王府。其他各部夷离堇则太祖时改称令稳,圣宗时发放改称节度使。金角移里堇司,设移里堇一员,掌管边疆部落与部族村寨。后来大辽直接把“夷离堇”改用汉语称呼“大王”。小说里面萧峰担任的就是南枢密院大王。 都勃极烈都勃极烈为金朝一官名,实际上是大酋长,即金国首领。 都勃极烈一词第一次出现在《金史》是《太祖本纪》中说1113年10月(阴历),“康宗即世,太祖袭位为都勃极烈”。1115年1月(阴历),完颜阿骨打称帝。 扎萨克清代将蒙古族住区分设为若干旗,每旗旗长称为扎萨克,由蒙古的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贵族充任,管理一旗的军事、行政和司法,受理藩院和将军、都统监督。下设协理台吉二人或四人,助理旗务,官属有管旗章京、副章京、参领、佐领和骁骑校等。 清朝统治者在内扎萨克郭尔罗斯等13旗首封扎萨克,在清代比较权威的文献《大清会典》、《大清会典事例》、《大清一统志》、《理藩院则例》和《皇朝文献通考》、《钦定外港务蒙古回部王公表传》、《蒙古游牧记》等中的记载互有歧异,并且进一步依据有关材料,确定了13旗的首封扎萨克。中华民国建立后的扎萨克形同虚设。 土司土司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土司既指少数毛南族地区的土人在其势力范围内独立建造的且被国家法律允许的治所(土衙署),又指“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土官。狭义的土司专指“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统其兵、世袭其职、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土官。 头人清昭连《啸亭杂录·廓尔喀之降》:“有 丹津班珠尔 者,本班禅部下头人。” 华山 《山中海路》二:“党委唯一可以帮忙的事情,就是把牧区各个兄弟民族的头人请来,和他谈谈。” 清 林则徐 《查勘矿厂情形试行开采折》:“有所谓火耗、马脚、硐主、硐分、水分,以及 西岳庙 功德,合厂公费等名目,皆头人所逐渐增添者,虽不能尽裁,亦必须大减。” 陈残云 《山谷风烟》第六章:“你是乡里的头人,怎不跟我说句公正话?” 中国民主改革前,一些少数民族地区首领的汉语称谓。藏族称部巴,哈萨克族称巴斯,佤族称扩或涵痕,等等。一般多为世袭,也有由土司或地方政府指派,由当地富户霸居,或通过当地传统的选举形式产生。头人有大小之分,职权各族各地也有所不同,但除阶级分化不明显民族外,头人都享有一定的特权,对人民进行剥削和压迫。在民主改革后,头人的职位和特权均被废除。 大君(1)李氏朝鲜的王子,(2)印度等国大土邦的邦主,不丹国王至今仍享有这个称号。 大王大和国(倭)君主的正式称呼原本是“大王”(治天下大王)。故中国南朝的正史中称五位遣使朝贡的倭国君主为倭王,史称倭五王(赞、珍、济、兴、武)。 天皇“天皇”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名号,出现在远古中国。先是在三皇五帝时代,后来在唐代,都曾有最高统治者被称为“天皇”。“天”来自“盖天论”,为“三才”之首;“皇”的意思是王者头戴白色大羽冠。天皇作为日本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源于中国道教。道教出于史官,故“天皇”并非道教神仙体系中的虚拟仙号,而是出于史书。现在,天皇是日本国君主的称号,日本国家元首和国家的象徵。天武天皇因喜欢道教而使用“天皇”作为君主的尊号。 日本皇帝,自称是“日出处天子”。 关白关白为日本古代职官,本意源自中国。关白本为“陈述、禀告”之意,出自《汉书·霍光金日磾传》“诸事皆先关白光,然后奏天子”,也就是说任何大事皆先陈述或禀报给霍光知道,然后上奏于皇帝。 该词经遣唐使引入日本,逐渐成为日本天皇成年后,辅助总理万机的重要职位,相当于中国古代的丞相。在古代日本,摄政并不常见,后至平安时代,藤原氏始开关白一例。而摄政与关白,合称摄关。当时藤原氏掌朝廷并且架空天皇,所以摄关一变为常设职位,几乎每一代天皇皆有摄关治政。所以藤原氏及其直属后裔即称为摄关家。 将军全称征夷大将军,幕府的首领。 幕府政治 (ばくふ)(Bakufu Politics,or shogunatepolitics)是日本封建武士通过幕府实行的政治统治。又名武家政治。幕府一词始自古代汉语,指出征时将军的府署。 法王1642年,菩提亚族的蓬楚格·纳穆加尔(Phuntsog Namgyal)建立了纳穆加尔王朝,自称法王(Chogyal),锡金成为世袭君主国。蓬楚格·纳穆加尔是来自西藏康巴地区的普提亚(Bhutias)贵族,在宁玛派(红教)传教士的支持下降服了锡金土著雷布查族势力。 土王南亚和东南亚穆斯林国家的土邦领主,也可以表示大君的王子,英文为Raja; 沙阿沙阿是波斯语古代君主头衔شاه(英语Shah)的汉译名。“沙阿”在中文文献中又简称为“沙”,如“花剌子模沙”等。波斯语的头衔“沙阿”在历史上为波斯语民族和很多非波斯语民族所使用。 “沙阿”是古代伊朗高原诸民族的君主头衔,古代波斯人为伊朗高原诸民族的一支,他们缔造的地跨三洲的阿契美尼德王朝波斯帝国的君主,同样采用了“沙阿”作为头衔。其实阿契美尼德王朝波斯帝国的君主头衔的完整形式为xšāyaθiya xšāyaθiyānām,即汉语的“王中之王”,而此头衔与中古波斯语šāhān šāh相一致,šāhān šāh字面上的意思就是“众王之王”。此头衔的现代波斯语形式为shāhanshāh (شاهنشاه)。在希腊语中此头衔被翻译为"βασιλεύς τῶν βασιλέων (basileus tōn basiléōn)",βασιλεύς正是希腊语“国王”的意思。以希腊人看来,"βασιλεύς τῶν βασιλέων (basileus tōn basiléōn)" 王中之王在国王之上,和“皇帝”是同一等级。此头衔相应的印度语言头衔为rajadhiraja 或kshetra-pati ,后者更接近于 Padishah。正如此波斯语的完整头衔常简化为“沙阿”,希腊人也常将相应的头衔简化为basileus。 波斯语中另一个相关的词kshathra 来源于kshathrapavan,字面上是行省守护者的意思,是波斯帝国行省总督的名号。后来这个词汇通过希腊语和拉丁语而为西方语言所吸收,例如英语中的satrap ,意为省长或总督,带有一点贬义。 万王之王相当于皇帝而高于国王的称号,以全球而言首见于波斯居鲁士二世的万王之王,这其实是救世主的称呼,后来变成对波斯帝国君主的尊称。 埃塞俄比亚也有“万王之王(国王们的国王),犹太人的雄狮”,但埃塞俄比亚大部分朝代,因为邻近的国家和部落多不是基督徒,所以一般信仰基督教并以其为国教的该国,较少有封立外国君主的行为,国王变成类似亲王的贵族头衔。 法老法老是古埃及国王的尊称,也是一个神秘的名字,它是埃及语的希伯来文音译,其象形文字写作,意为大房屋,在古王国时代(约前2686~前2181)仅指王宫,并不涉及国王本身。新王国第十八王朝图特摩斯三世起,开始用于国王自身,并逐渐演变成对国王的一种尊称。第二十二王朝(前945~前730)以后,成为国王的正式头衔。习惯上把古埃及的国王通称为法老。法老作为奴隶制专制君主,掌握全国的军政、司法、宗教大权,其意志就是法律,是古埃及的最高统治者。法老自称是太阳神阿蒙-赖神之子,是神在地上的代理人和化身。 酋长酋长是一个部落的首领。酋长制度在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广大地区比较普遍,尤其盛行在广大偏远、落后的地区。据考察,酋长制度最初是从原始的氏族制度发展演变而来的。非洲在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逐渐过度时,大大小小的酋长土邦和酋长制度便慢慢在氏族制度的基础上形成了。无论是过去和今天,酋长制度在非洲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埃米尔”和“谢赫”两类,不少阿拉伯酋长国的前身就是部落,所以酋长国其实就是部落国家化的产物。 哈里发哈里发(Khalifah) 伊斯兰教职称谓。中国穆斯林俗称“海里凡”。阿拉伯语音译,原意为“代理人”或“继位人”。《古兰经》中有“我必定在大地上设置一个代理人”的经文。穆罕默德及其以前的众先知即被认为是安拉在大地上的代理人、代治者。后该词被用于指称穆罕默德逝世后继任伊斯兰教国家政教合一领袖的人,伊斯兰教初期执政的四大哈里发即属此范围。其后又为伍麦叶、阿拔斯等王朝的统治者所袭用。 苏丹有的也译成“素丹”,伊斯兰世界许多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起始于奥斯曼土耳其,后被其他回教国君主广泛采用。阿拉伯文sultan的音译。一译“素丹”,旧译“算端”,“速檀”,原意为“力量”或”权柄“。迦色尼王朝统治者马哈穆德(998-1030在位)被称为苏丹,是用作国家统治者之始。以后的哈里发常将此头衔授予帝国辖内的各地君主。十一世纪被伊斯兰国家统治者广泛使用。十三世纪末,土耳其人建立奥斯曼帝国,其统治者亦称苏丹。 埃米尔埃米尔(أمير,Emir、Amir)阿拉伯语音译。其词来源于阿拉伯语,原意为“受命的人”、“掌权者”,伊斯兰教国家对上层统治者、王公、军事长官的称号。原为阿拉伯统帅的称谓,现为某些君主世袭制国家元首的称谓。其意义比较笼统和广泛:从其军事统帅意译为总督;亦从其功能意译为国王、酋长、头人、头目、首领、长官等;亦见有人以其作为贵族最高爵位之功能意译为亲王、大公等等。 贝伊奥斯曼帝国时对统治者的称谓。亦译“贝格”、“巴依”、“伯克”。系突厥语音译,意为“首领”、“头目”、“统治者”、“官吏”、“老爷”、“先生”等。在奥斯曼帝国时,此词先是对贵族或旁系王子的尊称,次于汗或帕夏,一般置于名前;后泛指各省区执政者。1705年突尼斯王朝的统治者称贝伊。1934年土耳其共和国政府明令将“贝伊”改为巴依(Bay),置于名后为一般尊称,相当于“先生”Jo中国新疆维吾尔族穆斯林称为“伯克”,泛指官吏或统治者;对一些封建主或宗教上层人士有时也称“巴依”或“巴依老爷”。 帕夏伊斯兰教国家高级官吏称谓。又译“巴夏”、“帕沙”。系突厥语音译,一说源自波斯语Padshah。 其义与阿拉伯语“埃米尔”略同。13世纪塞尔柱王朝首先使用这一称号。奥斯曼帝国时,为苏丹授予军事最高统帅的称号,后用于称呼帝国高级文武官员。只属个人,不世袭。奥斯曼帝国在统治埃及、伊拉克等地时,将委派为该省区的总督也称“帕夏”。如派往埃及的总督穆罕默德·阿里帕夏。此该称号一般置于名后。另外,一些重要官员也用这一称号,只是前面还要加上不同的前缀,例如海军上将为卡普丹帕夏,卡普丹就非人名,而是海军上将这一帕夏的前缀专称。1934年,土耳其共和国政府宣布废除此称,后埃及、伊拉克也相继停止使用。约旦等国仍继续使用,其义是对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名人的尊称,无特定职位。 赫迪夫赫迪夫或译赫底威(英语:Khedive、阿拉伯语:خديوي,衍生自波斯语勋爵,等同于欧洲的总督)这一称号首先被穆罕默德·阿里帕夏采用(非官方承认),穆罕默德·阿里帕夏来自奥斯曼帝国治下的卡瓦拉,位于当今的希腊境内,有阿尔巴尼亚人及土耳其人的血统,担任奥斯曼帝国的埃及和苏丹瓦利(统治长官)。 穆罕默德·阿里帕夏自称为赫迪夫(土耳其语:Hıdiv)后,奥斯曼帝国在1867年正式承认,后来被伊斯迈尔帕夏及其王朝的继承人沿用,直至1914年。 这名号由埃及和苏丹的穆罕默德·阿里王朝所采用,1867年英语首次出现赫迪夫一词,由法语khédive而来,法语khédive则由土耳其语hıdiv而来,最后可追溯至波斯语khidiw,是khuda的衍生词,意指“君主”,来自古波斯语khvadata,“主人”。 瓦利瓦利(阿拉伯语:والٍ)是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所用的称号,指政区的统治者。至今仍有一些穆斯林国家使用。 在阿尔及利亚,瓦利是国家48个省份的行政首长,由总统委任。 在伊朗,瓦利一词是指一地的统治者或首领。 瓦利是奥斯曼帝国最常见的一类统治者,通常都是帕夏,管治各省政务。 在阿曼,当她还统治肯尼亚的蒙巴萨时,会委任一名瓦利负责管治,该职位现时时称为里瓦利。 自1997年摩洛哥地区改革以后,瓦利是摩洛哥十六个地区当中其中一个地区的统治者。 在巴基斯坦,前王国斯瓦特的统治者称为瓦利。 伊玛目伊玛目,系阿拉伯语单词['D%E'E ]的汉语音译,波斯语音译为['E'E ],英语音译为[Imam],是对领导者的尊称。在当代,含义为领袖、表率、率领者、楷模、祈祷主持,可以理解为法学权威,此词汇的阿拉伯语原词在阿拉伯世界很少使用,但是波斯语、汉语词汇比较多见,各自的具体含义区别很大。 巴塞勒斯古雅典九大执政官之一。掌管神职,实际上是个高威望、无权利的名义执政官。 王者执政官的由来: 在原始社会末期,雅典所在的阿提卡共4部落,这些部落的军事总指挥叫做巴塞勒斯。但是后来,随着财富的增加和社会的分化,巴塞勒斯的欲望极度膨胀,除统帅军队外,还兼任祭司和法官等职务,集军政司法大权于一身,久而久之产生了一个问题:他的权势过大,足以左右部落联盟的局势和氏族的命运;他淫逸柔弱,不能领兵打仗、捍卫部族的利益。这样,群众和其他贵族的利益都得不到保障。因此,雅典就取消了这一职务,设立执政官。这事大约发生在公元前8世纪,因此,一般学者认为,阿提卡的统一和雅典的国家形成就在这个时候。 王者执政官是雅典设立的执政官之一。所谓“王者”,即巴塞勒斯的意译。 勒克斯相当于荷马时代的“巴赛勒斯”,可能由选举产生。他是军事首长、最高祭司和最高审判官。但还没有具备真正国王的权力,还没有掌握民政大权。自公元前8世纪中叶到公元前6世纪末这250年间,传统认为罗马共有七个王,即罗慕路斯、努玛、图鲁斯、安库斯、老塔克文、塞尔维乌斯和小塔克文。据说第一和第三王为拉丁人,第二和第四王为萨宾人,第五、第六和第七王为埃特鲁里亚人。 他们引进了伊达拉里亚式的豪华与威严:王在隆重场合头戴金冠,身着紫袍,手持鹰头权杖,坐在象牙宝座之上;王的身边有12侍从,手捧1束棍棒,上插斧头,谓之“法西斯”,它象征着1种绝对权力,因而成为以后专制独裁的代名词。另1种留传后世的礼仪则是凯旋式的举行,每当国王率军征战得胜回城,必举行盛大凯旋式:王着金紫大袍,立于战车之上,带着俘虏,抬着战利品,浩浩荡荡穿过城市街道,直达神庙奉献牺牲,而群众则夹道欢呼观看,场面盛大壮观。这种仪式后来成为罗马社会生活的1个重要内容。 其他时代和许多其他同时代的意大利城邦国家不同, 罗马的君主制不完全是世袭的。当一个王去世时,城市就进入了一个空位时期。城市由一名临时执政者统治,临时执政者将有权提名下一位王的人选。临时执政者由元老院提名,任期不确定。一旦临时执政者找到了一个王的候选人,他要将这个人选提交给库里亚大会(Comitia Curiata),一个人民的大会。如果这个人选被库里亚大会通过,元老院将批准这个投票。从理论上讲,人民选举出了他们领导,但元老院掌控着整个过程。 奥古斯都阿克提乌姆战役之后,屋大维已经扫清了他前进的一切障碍。经过多年内战以后,罗马几乎成了没有法律 的国家,但罗马并不愿接受一个专制君主。屋大维很聪明。首先,他解散了军队,进行选举。结果屋大维当选执政官,即罗马共和国的最高行政官。公元前27年,他在官方场合表态要还政元老院并让自己的势力退出埃及。元老院不仅拒绝他的请求,还授予他对西班牙、高卢、叙利亚的统治权——此为罗马兵力最富的三省。随即,元老院授予其“奥古斯都”(Augustus)号。这个称号和古代宗教有关,据说语源为“权威”(auctoritas)并和视者(augur)的灵践有关。在当时人的宗教信仰中,这个称号意味著持有者拥有超越人的权威且任何章程皆不能对其地位性质定义。此外,这种用来巩固屋大维权力的特别办法也让其即将来临的帝制与其还是个人时的恐怖统治判然分开。 一般奥古斯都最常用来指称第一位罗马帝国的皇帝“屋大维”;但奥古斯都也同样可以用作为罗马皇帝的头衔。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欧洲许多贵族也常使用奥古斯都当男子名,特别是在神圣罗马帝国的境内。 凯撒凯撒(前100—前44)是罗马帝国的奠基者,故被一些历史学家视为罗马帝国 的无冕之皇,有凯撒大帝之称。甚至有历史学家将其视为罗马帝国的第一位皇帝,以其就任终身独裁官的日子为罗马帝国的诞生日。影响所及,有罗马君主以其名字「凯撒」作为皇帝称号;其后之德意志帝国及俄罗斯帝国君主亦以「凯撒」作为皇帝称号。 宫相译自法文 maire du palais,官职名.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的宫廷总管.公元6世纪下半叶,王国分裂为三部分,并各设一名宫相.有一个共享叫查理·马特,他改变了以往将土地无偿分给贵族的做法,把土地有条件的分封给贵族。在这种分封的基础上,产生了西欧的封建制度。 7世纪中叶宫相开始专权,彼此争斗. 687年奥斯达拉西亚宫相丕平二世成为全国唯一的宫相和实际统治者.751年其孙丕平(矮子)在罗马教皇的支持下篡位,建加洛林王朝.此职遂废.为了回报教皇的支持,丕平把罗马附近的拉文纳地区送给教皇,史称“丕平献土”。它奠定了教皇国的基础。 首相首相为“首席宰相”的缩写,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中内阁首脑的中文通称。如英国、日本的内阁首脑。首相的产生各国规定不一。英国首相只能由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英王任命;日本首相由国会提名经议员选举产生,并经天皇任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议会中占多数议席的政党(执政党)的领袖(总裁)是当然的首相。首相是内阁的首脑,享有非常广泛的权力。 教皇教皇亦称“教宗”,译自拉丁文pope, 源于希腊文πάππας,意指“爸爸”,最初本为古代天主教对其神职人员的一般尊称,至今在东派教会中仍有以此称神父者。天主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后,罗马、君士坦丁堡、亚历山大里亚、安提阿和耶路撒冷五地的主教均用此称谓来表示其宗主教之衔,而罗马主教认为此衔仅指西部教会的领袖。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主教成为西方教会中的最高首领,加之756年法兰克王丕平“献土”后又在意大利形成“教皇国”世俗政权,“papa"这一称谓遂逐渐为罗马主教所独有,开始构成“教皇”之涵义。到11世纪时,罗马主教格列高利七世独占“papa"之称,从而正式形成了西方罗马天主教会的教皇制度。 “papa"一词也就作为“教皇”之专称沿用下来,即今日英语中的“pope”、德语中的“Papst“和法语中的“pape”。 沙皇斯拉夫国家的统治者,南斯拉夫、保加利亚、俄国在历史上都曾使用过该名号,它由罗马执政官凯撒的名字讹变而来,伊凡四世是第一个号称沙皇的俄罗斯君主,彼得大帝被枢密院尊为皇帝后,沙皇一词沿用为对俄国皇帝的俗称。 亲王亲王是种爵位头衔,本来是东亚王爵的第一等,后来常用作英语prince的翻译。也是大公国的君主头衔。 副王渤海国王之长子的称号,犹唐之太子。 “副王”(vice-Rei)制度就诞生了。所谓“副王”,顾名思义,就是国王的副手。具体说来便是代表国王在在边疆行使大权的超级总督。比如葡萄牙在巴西设立巴西副王(也叫巴西总督) 英国在剿灭印度大起义灭亡莫卧儿帝国之后,英王称印度女皇,并在印度设立印度副王代表英王统治印度。印度副王又叫印度总督。 大公地位介于国王与公爵之间的君主称号,也是俄国和奥地利帝国亲王的封爵。 公爵公国的统治者 侯爵侯国的统治者 伯爵伯国的统治者 子爵子国的统治者 男爵男国的统治者 团长骑士军事团的首领 总督总督(Governor-General),英国国王在尊其为国家元首的英联邦(除联合王国以外的)各成员国的代表。在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总督是英王在中央或国家一级的代表;在加拿大各省还有省督,在澳大利亚各州,还有州总督。总督职位随英联邦国家的宪法地位的演变而变化。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总督最初,是国王和英国政府的双重代表;1926年的帝国会议决定,总督在供职国家的作用和英王对联合王国政府所起的作用完全一样,这就意味着总督不再是联合王国政府及其利益的象征。总督任命的程式也发生了变化。最初,是根据联合王国政府的建议(事先和当地政府进行过蹉商)而得到任命的;但1930年帝国会议通过协定,确认总督应经过同国王的非正式协商、根据英联邦有关国家政府的建议而委任。 在某些英联邦国家的现代宪法中,有专门条款对总督选举作出规定。在早期,总督通常来自英国。现代习惯作法是任命一个“当地”人为总督。现代总督是实权总督,他们行使职能而无需将他代表的国王置于优先地位;不过,总督通常像英王在联合王国一样,行使其宪法及礼仪职能。 历史上西班牙在本土各行省、那不勒斯地区和美洲的殖民地, 以及英国在印度殖民地的统治者称viceroy,中文也多译为“总督”。Viceroy是拉丁文“vice”(来自宫廷的)和法文“roi”(国王)的组合。从职权范围上来说,这一类的总督更近似中国清朝的总督。一些文献中也将viceroy翻译为“副王”。 总督亦是英文中Governor及Governor-General的翻译。Governor一词可用作一些殖民地、部分国家的州或省的州长或省长,如香港总督、华盛顿州州长,但一般只有殖民地首长才会翻译成总督。部分殖民地,及英国的自治领(Dominion)的英国国王或女王代表叫作Governor-General,如加拿大总督、澳大利亚总督。 元首纳粹党将其党魁 阿道夫·希特勒(Adolf Hitler)称为“元首”;希特勒出任德国总理几年之后,总统兴登堡陆军元帅年老病故,希特勒兼任德国总统,独揽德国军政大权,德语中“元首”又成了总统和总理的统称。二战结束后,德国元首制废止。 女性君主欧洲国家信仰基督教,实行一夫一妻制,因此容易出现男性断嗣现象,所以他们也允许女子有继承权,故而也便有了诸如女皇、女王、女大公等一系列女君称号。 太后有王太后和皇太后之分,原本分别是国王和皇帝的妻子,但是在丈夫死亡、儿子年纪还小的情况下,她们就代替儿子执政,成为一个国家实际的君主。 王后国王的妻子,有一些强势的女性,往往代替懦弱的丈夫执政,例如朝鲜王朝的闵妃,只不过,她的正式称号为王妃。 皇后皇帝的妻子,有一些强势的女性,往往代替懦弱的丈夫执政,例如武则天。 娘娘原本为皇后的代称,清朝嘉庆时期,贵州南笼府(今安龙县)布依族农民起义女领袖王阿从采用为君主称号,自称皇仙娘娘,年号仙大,(公元1797年1月~9月),存在9个月左右。 公主公主:指古代帝王之女。《史记·六国表·秦灵公八年》:“初以君主妻河(伯)。”司马贞索引:“君主,犹公主也;妻河,谓嫁之河伯。” 后来有一些公主,在父母的纵容之下,开始干预朝政,并且自设官职,例如太平公主、安乐公主。 奥古斯塔帕尔米伦帝国阿姆拉吉王朝女王季诺碧亚占领埃及之后,给自己添加的君主头衔,是“奥古斯都”的女性化叫法,意思就是“第一女公民”。 君主立宪制与君主专制的区别君主立宪制中君王没有独裁的权力,其政治权力是受到法律严格限制和约束的.。 君主立宪制又称“有限君主制”,一些国家以君主(国王、皇帝等)为元首,但其权力按宪法规定受不同程度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立宪是资本主义国家君主权力受宪法限制的君主制,是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根据各个国家发展的不同情况,以及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君主的实际权力和地位在各国的差异很大。形式上分二元制和议会制两种,前者如从明治维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日本,后者如现在的英国。在二元制国家里,君主仍保持封建专制时代的权威,虽设有议会和宪法,但作用不大。在议会制国家里,皇帝或国王在名义上是国家元首,但国家的大权实际上则掌握在议会和政府的手中,世袭君主只处于象征的地位。 君主与君主国混合君主国,指的是一个原有的君主国把一块新征服的领土并入自己的版图之内。 马基雅维里为这样的君主提供了如下的建议:1、最好和最快捷的办法之一是君主御驾亲临,驻守在那里;2、最好的措施是向那里的要害之处派遣殖民;3、成为周围邻近比较弱小势力的首领和保护者,并且设法削弱该地区比较强大的势力,而且留心不要让某个与他同样强有力的外国君主利用什么意外事件插足这个地区。 在这样做的时候,君主应遵循以下的原则:1、尽可能不增加当地居民的负担,以免引起人们的怨恨;2、如果不得不伤害一些人,必须使他们无能报复;3、防微杜渐,竭尽全力及时采取一切措施避免可能发生的骚乱,决不能使混乱局面做大,必要时甚至要采取战争的手段。因为拖延战争并不能避免战争,拖延的结果只能使自己处在更不利的境地。 无论征服它们的人是谁,他若想保有它们,有两件事是必须做的:其一是对它们的旧君主的血缘后裔要斩草除根;其二是既不要改变它们的法律,也不要改变它们的赋税,这样一来,它们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与它们古老的君主国融为一体了。 普遍的法则,这条法则永远也不会或者极少有出错的时候:谁的所作所为导致了他人的强大,谁就一定要灭亡;因为这一势力的强大若不是他通过辛苦的劳作就是他凭武力而一手促成的,这两者都会引起强大起来的人的猜疑。 君主国划分为由君主与一群大臣统治的王国和由君主与一群诸侯统治的王国,前者难以获得却易于保有,后者则易于获得而难以保有。后者只要把王国贵族争取过来,就能轻而易举地侵入其中,原因是在那里心怀不满的人和渴望变革的人随处可见。他们会为你入侵鸣锣开道从而使你顺利地取得胜利。但是此后你若想保持住胜利果实,那么你就会面临源自曾经帮助过你的人和被你压迫的人这两方面无限的困难。你只是灭绝了国王的家庭是不够的,因为那里残存下来的贵州们成了改朝换代的新的首领,而且由于你既不能使他们得到满足,也不能灭绝他们,只要他们机会一到,你就会失去这个国家。 要想保有被占领前生活在自己的法律之下的城市或君主国,有三种方式:1、摧毁之;2、御驾亲临驻守在那里;3、扶植一个傀儡政府(允许他们生活在他们自己的法律之下,对他们收取贡献并且在这些国家之中创建一个使之与你保持友好关系的寡头政府)。 通过自己的军队和能力而获得的新君主国,名言:最不依赖幸运的人最能保持他自己的地位。 既然人们通常是走在由他人踏出的路上,而且在行动上亦总是以仿效他人的方式向前迈进,所以尽管他们或是不可能完完全全走在他人所走过的道路之上,或是不可能具备那些你所仿效之人的能力,然而一个明智的人总是应该追随伟人所走过的道路,并且效法那些已经成为最卓越者的人们,因此即使他自己的能力达不到那样强大的程度,但是至少会带有几分那样的气派。他应当像那些聪明的箭手那样行事,当箭手们想要射击的目标看起来距离太远,而且知道自己的弓力所能及的限度,他们瞄准的方位就会比要射的目标高出许多,这并不是要把他们的箭射到那样高的地方去,而是希望通过这么高的瞄准能够射中他们想射的目标。 与那些依靠能力之道而成为君主的人们一样,这样的人获得他们的君主国是困难的,但要保持它就容易了,他们在获取自己的君主国时之所以遭遇到那么多的困难,其部分原因是由于他们为了建立他们的国家并且要确保它们的安全而不得不倡导新的典章制度。所以应该雇的是,再没有什么比带头采取新的制度更困难了,再没有什么事情比这件事的成败更不确定更没有把握了,再没有什么比这事施行起来更加危险的了。因为新制度的倡导者使所有那些旧制度的既得利益者都变成了他的敌人,而所有那些可以从新制度得到好处的人们则只是他的三心二意的支持者。 依靠自己的力量并且有能力采取强迫的手段的时候,他们很少会失败。由此而论,凡是武装的改革先行者都是战无不胜的,而没有武装的改革先行者都是一败涂地的,因为人民的性情是易变的,说话他们很容易,但要让他们坚持这种信念是很困难的,如果他们不再相信了,那么君主就要依靠武力来迫使他们相信。 依靠他人的军队和依靠幸运而取得的新君主国。结论:任何人要是相信对那些大人物只要给他们新的恩惠就可以使他们忘却旧日的伤害,他就是在欺骗自己。 任何人如果开始的时候没有打好基础,事后当然也可以运用其卓越的能力来奠定基础,但是要想完成这项工作,对于建筑师来说是困难的,对于建筑物来说则是危险的。 那些通过犯罪的方式攫取君主国的人们。一个人从平民成为君主还有另外两种方式,而这两种方式都不能归结于幸运或是能力,一是通过邪恶和非法的方式登上君主国的统治地位,一是依靠他的同伴们的支持而成为君主。 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在夺取一个国家的时候,占领者应该审度所有一切对他来说有必要去犯的罪行,而且要毕其功于一役,以免自己不得不每日每时不断地重复这些罪行。由于没有重复这些罪行,他就能够使人们感到安全,并且通过施以恩惠的办法把他们争取过来。 市民的君主国,他或者依靠的是贵族,或者依靠的是人民,成为了君主。依靠贵族的帮助而得到君主权的人,比一个依靠人民的帮助而得到君主权的人更难以维持自己的地位。对君主来说,与人民保持友好是必要的;否则的话,当他身处逆境之时就无可救药了。 对于贵族主要必须从两种方式去考察,他们指导自己行动的目的是为了时时处处约束自己的行动以符合你的幸运,或者不是这样。对于那些约束自己的行动而不是贪得无厌的人,你一定要给予荣誉和慈爱,至于那些不这样约束自己的人则必须通过两种方式加以检验,他们这样做的原因或是出于胆怯,或是天生缺乏勇气,所以你必须利用他们,特别是利用那些能够给你提出好的意见的人,因为当你兴盛时他们会崇敬你,当你身处逆境时也不用惧怕他们,但是,如果他们很有技巧地并且为了实现某种野心的目的而不承担对你的责任,这是一个征兆,表明他们更多的是为自己着想而不是替你着想,你要防范他们,把他们当做公开的敌人来对待,因为当你身处逆境时,他们往往是毁灭你的帮凶。 一个依靠人民的帮助而成为君主的人应当使人民与他保持友好的关系,因为他们要求他的只是不受压迫而已。但是一个与人民的意愿对立而依靠贵族的帮助成为君主的人首先必须做的事就是设法把人民争取过来。 所有国家,无论它是新建的国家,旧的国家,或是混合的国家,它们的根本基础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良好的法律和精良的军队。而且因为哪里没有精良的军队,哪里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法律,而哪里有精良的军队,哪里就一定会有良好的法律。 雇佣军和援军没有益处而且是危险的,如果一个人把自己国家的基础建立在雇佣军之上,那么他的基础绝不会坚实也绝不会稳固,因为雇佣的军队是不统一的、怀有野心的、毫无纪律、没有信义的,他们在朋友当中蛮横无理,而在敌人面前则胆小如鼠,??有出现只不过是因为敌人的进攻推迟了而已,而且在和平时期你遭受的是这些雇佣军的掠夺,在战争时期你遭受的则是你的敌人的抢劫。其原因在于,他们除了不多的军饷而外,没有任何爱戴之情也没有任何理由使他们征战沙场,而这点儿军饷不足以使他们心甘情愿地为你去死,当你不打仗的时候,他们的确情愿做你的士兵,然而一旦打起仗来,他们不是逃之夭夭就是一哄而散。 共和国则必须委派自己的公民指挥参战,如果它所委派的人被证明是不能胜任的,那么就必须撤换他,如果他是称职胜任的,它就必须用法律来约束他,以免其逾越相应的界限。 英明的军队总是避免使用雇佣军和援军,而是依靠自己的军队,他宁可依靠自己的军队打败仗,也不愿依靠他人的武力克敌制胜。 就雇佣军而论,其懒散怯懦是最危险的,而就援军而论,其英勇善战却是最可怕的。 他人的铠甲不是从你身上滑落,或把你压倒,就是把你束缚得紧紧的。 人们总是不能够审慎明辨,就开始做一件初看起来不错的事情,却没有觉察到其中的隐患。世界上最虚弱和最不牢固的东西,莫过于不以自己的力量为基础的权力带来的声誉。 君主甚至应该把民事管理工作交给自己选定的其他官员,而自己则专心致志于军事,而且在和平时期比在战争时期更该注意这一点。为些有两种方法:其一是采取行动,包括整顿军队训练士卒,借狩猎锻炼体魄,熟悉地理形势等;其二是开动脑筋,时常思考战争的方法,阅读历史,从古人的成败中吸取经验教训。 除了战争、军事制度和训练外,君主不应该有任何其他目标和思想,也不应该把其他任何事情作为自己的专业,因为这是统帅者所应有的唯一专业。 为了训练思维,君主还应当阅读历史,研究历史上杰出人物的作为,看看他们在战争中是怎样做的,考查他们胜利和失败的原因,以便避免后者而仿效前者。 使人产特别是君主受褒贬之事。一个君主可能引起人们赞扬的各种善良品质和可能引起人们责难的各种恶劣品质,并且明确指出,君主拥有善良的品行受人赞扬固然是好事,但君主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拥有所有善良的品行,君主固然应该避免那些可能导致亡国的恶行,但如果某些恶行可以挽救国家的话,君主完全没有必要担心它们可能受到责备而良心不安。 人们仔细考虑一下,就会发现有些事看起来是好事,如果去做却会招致灭亡,有些事看起来不是好事,但做了之后却会带来安全和幸福。 慷慨与吝啬。被人们称为慷慨固然是好的,但它并不适宜于君主。君主只有在慷他人之慨时,例如带军队出征,靠掳掠、勒索、敲诈来补给时,慷慨才是必要的,而在其他情况下,君主为了保有慷慨之名声,势必耗尽财力,额外增加人民的负担,使人民仇恨他。而当他幡然悔悟痛改前非时,又会立刻被人称为吝啬。君主最应避讳的就是被人轻视或憎恨,而慷慨则会带来这二者。 要么你已经是一位君主,要么你正在争取君主的地位,如果是前者,慷慨只会带来害处,如果是后者慷慨则十分必要。君主所花费的钱财,要么是他自己的或是他臣民的,要么是别人的。如果是前者,他必须节约;如果是后者,他则不应该放过任何表示慷慨的机会。 明智之士宁愿承受吝啬之名,因为它虽然带来丑名却不引起憎恨,也不为追求慷慨之名,而终因贪婪而使丑名和憎恨两者俱来。 君主也许想受人爱戴和令人畏惧二者兼备,但实际上很难做到。如果必须在二者间作出取舍,则令人畏惧比受人爱戴要安全得多。因为人们都是忘恩负义、趋利避害的小人,靠惩戒维系的畏惧比靠恩惠维系的爱戴更为有力。人们冒犯一个自己爱戴的人比冒犯一个自己畏惧的人更少顾忌。但令人畏惧时,切忌招人怨恨,此时重要的是不侵害臣民和公民们的财产和妻女,因为人们容易忘记父亲之死而不易忘记遗产的丧失。人们爱戴君主,是基于自己的意志,而感到畏惧是基于君主的意志,所以聪明的君主应当立足于自己的意志而不是他人的意志。 君主还应注意不要太快地信任他人和急于行动,当然,也不必妄自担忧,他应当慎思明辩,慈悲为怀却又有节制地行事,以免由于过分自信而轻率卤莽,或是由于某种原因过分猜疑而不能容人。 笃守信义是值得赞扬的。但经验表明,那些曾经建立了丰功伟绩的君主们却并不重视遵守诺言,而是最懂得运用阴谋诡计,并最终征服了那些盲目守信的人。君主应勇猛如狮子,狡猾似狐狸,二者缺一不可,在遵守信义于己不利的时候,他决不应该遵守信义,但他务必要装出遵守信义的样子,至于其他品质也是一样。君主必须会做一个伟大的骗子和伪君子。君主要显得慈悲为怀、笃守信义、合乎人道、诚实可靠、虔敬信神,但同时又要有精神准备,一旦需要便能够并且知道怎样改弦易辙。如果可能,君主还是不要背离善良之道,但一旦需要,他必须懂得如何作恶。 君主必须注意避免那些可能使自己遭到憎恨或轻视的事情,贪婪、霸占臣民的财产和妻女,特别使君主被人憎恨;君主如果被认为变幻无常、轻率浅薄、软弱怯懦、优柔寡断、摇摆不定,就会被人轻视。因此,君主应该像提防暗礁一样提防这些东西。特别警告君主们,善行一样会招人忌恨和轻视。对于君主们来说,是否具有各种各样的美德并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并不因此而引起臣民的怨恨和篾视,遵守这一条,就可以泰然抵御外敌的入侵和内奸的阴谋。反之,违背了这一条,就会有杀身之祸乃至亡国之虞。 秩序井然的国家和英明的君主总是注意不要置贵族们于绝地,而且使人民得到满足,安居乐业,因为这正是君主们所必须做的头等大事之一。 君主务必把要担责任的事情委托他人办理,而把布施恩惠的事情留给自己掌管。君主必须看重贵族,但切记不可因此使自己招人民怀恨。 没有任何事情比从事伟大的事业和树立卓绝的范例更能为自己赢得尊重了。这包括建立强大的军队提高国力和国家的地位,在国家内部管理中赏罚严明,在国际舞台上敌友分明、立场坚定,对于自己的臣民珍爱才能等。 人们在避免一种不利的同时,总难免遭到另一种不利,但是,谨慎的选择就在于能够认识各种不利的性质,以害处最小的作为最佳的途径。 君主选用大臣。坚持有明君然后才有名臣,而有名卧则是判别有无明君的一个标志。识别大臣贤否的一个方法是看他是否在行动中把君主和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当然,君主为了笼络大臣,也要考虑到大臣的利益。正是中国古人所说的“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如何避开谄媚者。英明的君主应采取这种方式,即在国家中选择一批有识之士,只允许他们有讲真话的自由,而且也仅仅限于君主所询问的事情,除此之外在任何事上都不轻信他人。否则,君主不是被谄媚者所毁,就是由于没有主见、变更频繁而遭人轻视。 一切良好的建议,不论来自何方,必然是出自君主的贤明,而不是君主的贤明出自良好的建议。 当命运变化而人们仍顽强地坚持自己的方??同命运不相协调就会败坏衰落。迅猛胜于谨慎,因为命运之神是一个女子,如果想控制她,就必须攻击她、战胜她。人们可以看到,她宁愿让行动是迅猛的人而不是让那些按部就班毫无热情的人战胜她,因此,命运就像女子一样,常常是青年人的朋友,因为他们虽然欠缺小心谨慎,却更为凶猛、大胆而能够使她俯首听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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