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军人敕谕 |
释义 | 军人敕谕是什么日本在1882年由明治天皇颁布的对军人的训令。 标志着什么《军人敕谕》的颁布标志着以儒学理念为核心的传统武士道精神的新发展,为日本军国主义的发展奠定了广泛而坚实的思想基础。民俗学家柳田国男曾指出:"明治维新以后,过去只占日本人小数的武士阶级的生活方式成了日本全体国民的理想。""日本全体国民的武士化,涵盖了明治以后所有日本知识分子的生活方式。"《军人敕谕》的确具有象征的意义。敕谕的发起人山县有朋和起草者西周都具有深厚的儒学素养,陆军的缔造者山县有朋曾就学于松下村塾,深受吉田松阴思想的感染。西周被誉为"日本近代哲学之父",作为启蒙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家活跃一时,但其思想的根基是植于儒学的沃土中。早在1878年上半年他就在军中连续发表了著名的《兵家德行》的讲演,强调兵家德行除应具备一般的智勇兼备、忠诚仁爱之外,更重视军秩之制,官阶等级之差。为确保军中"忠良易直"之风尚而严格将其与当时社会上风行的"民权家风"、"状师家风"(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风气)、"货殖家风"相峻别。同年10月,山县有朋发布了《军人训诫》,其思想精神都体现在后来的《军人敕谕》中。 意义《军人敕谕》开宗明义,"我国军队世世代代为天皇所统率",此乃日本的"国体"。在强调天皇对军队的绝对统率权,宣布"朕是尔等军人的大元帅"的同时,也指出天皇与军人一心相连,荣(誉)辱(忧)与共,朕赖尔等为股肱,尔等仰朕为头首,其亲特深。"之后对军人精神提出五条标准,即"忠节"(军人以尽忠报国为本分,义重于山岳,死轻于鸿毛)、"礼仪"("须知下级奉上级之命,实为直接奉朕命之义。"《军人训诫》中规定:"为部下者,其长官所命,纵有不合情理之处,亦不可有失恭敬奉戴之节。")、"武勇"、"信义"、"质朴"。在结尾处将这五条标准归为一点,即是"诚心","心诚则无不成"。并推而广之,提而升之,说这五条标准是"天地之公道、人伦之常经",这样,"军人精神"便具有了"普遍的"、"永恒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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