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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爵位
释义

爵位,又称封爵、世爵,是古代皇族、贵族的封号,用以表示身份等级与权利的高低。

先秦时代夏商周

案《通典·职官·封爵》记载,自尧帝、舜帝以及夏朝,置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商朝置爵三等:公、侯、伯,无子、男二等。究竟事实怎样,并无实物资料佐证。

周代,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均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在封国内行使统治权。各诸侯国内,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国等置执圭、执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对封邑也可以行使统治权、唯受命于诸侯。

参考:

《孟子.万章篇》:“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於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普遍废除了卿大夫的采邑制度而实行郡县制,出现了有别于之前卿大夫的封爵,如通侯、君等。这些新设的封爵有大小不等的食邑,但不能世袭。

秦朝

秦朝,继续使用自商鞅变法后定下的自公士至彻侯二十等爵,专门用以赏功。彻侯食县,其他诸爵得食俸禄如官吏。

公士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一级,即最低一级。有此爵之民,仍须服役,仅身份略优于无爵之人

上造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二级,只高于公士。《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此爵仅高于无爵,仍须服役。

簪袅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三级,高于上造,仍须服役。公元前186年汉代的《田律》和《户律》规定受田数额为簪袅3顷(300亩),簪袅3宅(宅地的标准是以30步见方的土地为一“宅”)。出土秦代竹简表明:在军中,每顿吃的饭菜因爵位不同而不同。簪袅可以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干草半石。

不更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四级,不更者,即可免充更卒(轮流服役的兵卒)之意,其他之役,仍须照服。

大夫1、大(da)夫:古代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因此为一般官员的通称。秦汉以后,中央要职有御史大夫,备顾问者有谏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至唐宋尚有御史大夫及谏议大夫之官,至明清废。又隋唐以后以大夫为高级官阶之称号。清朝高级文职官阶称大夫,武职则称将军。宋徽宗政和年间重订官阶时,在医官中别置“大夫”以下官阶,故今仍沿称医生为大夫。

官大夫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六级。《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加官、公者(接第七级为公大夫),示稍尊也。”汉时,第八级公乘以下仍须服役。汉代《田律》和《户律》规定官大夫受田数额为7顷(700亩),宅地的标准是7宅(30步见方的土地为一“宅”)

公大夫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七级,又名七大夫。高于大夫、官大夫。秦时,民爵公大夫以上者,见县令、丞揖而不拜。汉高祖令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始为高爵,仅得免役,公大夫仍须服役。

公乘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八级。以得乘公家之车,故称公乘。秦与汉初,从第七级的公大夫(七大夫)起,即为高爵,汉高祖规定: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为高爵,五大夫的侍遇不过免役,公乘以下仍须服役,东汉明帝规定: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

五大夫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九等。汉初以第七级公大夫以上为高爵,都有食邑。汉文帝以后,改五大夫以上为高爵,仅得免役。

左庶长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级 商鞅变法之前,秦国有四种庶长:大庶长、右庶长、左庶长、驷车庶长。四种庶长都是职爵一体,既是爵位,又是官职。大庶长赞襄国君,大体相当于早期丞相;,左庶长为非王族大臣领政,左庶长可由非王族大臣担任,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官制仿效中原变革,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有实职权力。商鞅曾任此职.

右庶长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一级 右庶长为王族大臣领政,是王族专职。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官制仿效中原变革,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有实职权力。

左更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二级。“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更卒之将为爵位名。

中更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三级。“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更卒之将为爵位名。其爵处左右庶长和大少上造之间,在商鞅改革前是职爵同体,是九卿中第二,地位显耀。

右更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四级。“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更卒之将为爵位名。

少上造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五级。《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言皆主上造之士也。”

大上造 大上造即大良造官名。战国初期为秦的最高官职,掌握军政大权。同时又为爵名。商鞅制定二十等爵,列为十六级。亦称大上造。与第十五级少上造均取“主上造之士”之意得名。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自从秦惠王设立相国掌握军政大权后,主要用作爵名。汉代沿用。

驷车庶长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七级。取乘驷马之长而为众长之意,是专门执掌王族事务,是王族专职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官制仿效中原变革,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有实职权力。

大庶长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八级,仅次于列侯、关内侯。据《史记·秦本纪》,宁公(前716-704年在位)时已有此官。 商鞅变法之前是职爵一体,既是爵位,又是官职。大庶长赞襄国君,大体相当于早期丞相。

关内侯秦、汉二十等级之第十九级,位于彻(列)侯之次。有其号,无国邑。一般系对立有军功之将的奖励,封有食邑多少户,有按规定户数征收租税之权,可世袭。南北朝时沿用,仅成为爵位的一种品级。

彻侯秦、汉二十等爵的最高级。汉武帝时,以避帝名讳(武帝名彻),改名通侯,亦称列侯。汉初列侯封邑,大者万户,小者五六百户。封邑一般为县,东汉初有封四县者,小者为乡或亭。汉初户口稀少,历年既久,人口增加,萧何、曹参、周勃、灌婴等的封地,户数最多者达四万户。列侯得征收封地租税,地方行政由中央政府所派官吏治理,列侯不得预闻。后又有仅赐名号不给封邑者,加霍去病封冠军侯,另行指定地方为封邑。列侯多居京师,与所封之地关系淡薄,奉命“就国”(回到封邑居住)者,反似贬逐。

最高的爵位,统一天下,也就是皇帝。

汉朝

西汉,沿用秦二十等爵,另增设王爵。初,王爵有功臣得之者,高祖时诛伐殆尽。此后,王爵仅皇族可得。早期的诸侯王国大者列郡数十,小的也有数郡,皆由诸侯王自治其国,汉廷仅为之置太傅而已,其余丞相、内史、中尉、御史大夫之类皆王自置。经过七国之乱和汉武帝下推恩令、汉成帝绥和元年改制,诸王仅得食本国租税,不得预国政。尽废内史、御史大夫、郎中令、廷尉、宗正、太仆等与汉朝设置相同的官称,改丞相为相,治事如郡太守,令中尉治事如郡都尉。自此,王国与列郡无异。东汉王国制度与西汉后期一致,国与郡等,唯改太守为相、都尉为中尉,另置傅领王府事。

西汉初大封功臣,受封列侯(避汉武帝刘彻讳,改彻侯为列侯)者一百四十三。列侯封地称国。侯国大者数万户、小者五百户。侯国置国相如县令,受命于所在郡守。列侯自置家丞、庶子、门大夫、洗马、行人等官治府事。列侯居京师则主爵中尉领之,就国则郡太守时时巡察之。东汉侯制与西汉无别,唯侯国较小,大者不过四县、小者有仅食一亭者,东汉末年,曹操在列侯、关内侯下置名号侯十八级,关中侯十七级,关外侯十六级,五大夫侯十五级,以当时蜀、吴两国所辖邑名封之,受爵者无从收取租税,开后世虚封先河。

汉武帝时,为筹措战费,令卖二十等爵(关内侯以下),致使二十等爵为人所轻。于是为将士立功者另设武功爵十一等(一级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九级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后亦卖之。

曹魏

曹操废二十等爵、武功爵等所谓赐爵。魏文帝黄初年间,定爵制为九等:王、公、侯、伯、子、男、县侯、乡侯、关内侯。王爵至男爵皆有国号、封地,县侯以下无封地而有租税。九等爵之外,曹操创立的名号侯、关中侯、关外侯、五大夫侯作为赐爵保留,仍无封、无食。 魏制:皇子封王,王之庶子封乡公,嗣王(非始封王者)之庶子封乡侯,公之庶子封亭伯;王国大者郡、小者县。

两晋

西晋爵位非常繁复,设置了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乡侯、亭侯、关内侯、关外侯共十八级。

王爵非皇子不封;公(郡公、县公)、侯(郡侯、县侯)、伯、子、男五等爵专封宗室;功臣封爵为“开国”诸爵及乡侯、亭侯、关内侯、关外侯。自先秦以来沿用的赐爵制度正式废止。

西晋诸侯王与西汉初年诸侯王相类,得专制其国。案《晋书》记载,大国二万户,兵五千(置三军,中军二千,上下军各千五百);次国一万户,兵三千(置上下两军,各千五百);下国五千户,兵一千五百(置一军)。五等爵之公国之制同下等王国,侯国不满五千户,亦置一军,兵千人。其余诸爵与开国爵封地称国而但封君不治国事,乡侯至关外侯无封邑。诸王子除嗣王外,依次按公、侯、伯、子、男递降世袭。

南朝

南朝封爵沿袭东晋,唯封君对封国再失治权。陈朝增郡王爵、藩王爵。

北朝

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始封五等爵,天赐元年废伯爵、男爵,后复之。除皇子外,功臣也得封王。景明元年定制:置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封国租税取率: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封爵品级:王超品,开国郡公正一品,开国县公、散公从一品,开国县侯正二品,散侯从二品,开国县伯正三品,散伯从三品,开国县子正四品上阶,散子从四品下阶,开国县男正五品上阶,散男从五品下阶。官属:王至侯国等置官属。

北齐:置王爵与五等爵,王爵超品,其余诸爵视魏制各将一阶,诸爵皆开国置官属。

北周:初置开国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五等爵后据《周礼》改制,置亲王、郡王、县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乡男十一等爵。

隋朝

隋文帝置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九等;隋炀帝留王、公、侯三等爵,其于均废止。

唐朝

唐朝,分亲王、嗣王(承袭亲王的为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国公以下,均加开国字样,如××郡开国侯、××县开国子。唐朝的封爵有食邑,但往往为虚封,唯加实封者可以享有所封地的租税收入(后改为领取俸禄)。

宋朝

宋朝封爵制度基本上同唐制。魏晋至宋,爵位分为世袭和不世袭两种。宋代及以前的世袭爵位具有以下特点:可以世代相传;子孙承袭爵位时一般不降等;当承袭爵位的子孙死后无嗣或是获罪时,爵位通常会被削除,但有时候皇帝会找(受封者的)旁支子孙继续承袭爵位,称为“绍绝继封”。不世袭的爵位及受封者本身而止,身死则爵除。宋朝世袭的爵位很少,大多数爵位都只是不世袭的终身爵。

宋朝依唐制保留封君食邑,自—万户到二百户,共十四等。食邑数字只是虚衔,唯食实封才可以领取相应的补贴。实封最多千户,少者百户,每户每月折钱二十五文,随官俸发给,可知宋朝的封爵收入颇低。

元朝

元朝,王爵唯皇族、蒙古贵族可封,宗室封亲王、远支宗亲与贵族封国王。其于国公等爵封赐甚滥。

明朝

明代封爵虽仍分为宗室和异姓两类,但具体爵称有较大变动。

宗室男性爵位

亲王:皇嫡长子立为太子,皇帝诸子年十岁立为亲王,有封地,故又称藩王,亲王的正式名称为王,其封地称国, 王玺称“某国之宝”,二十岁就藩.

郡王:亲王嫡长子年十岁立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 亲王诸子年十岁,则封为郡王;

镇国将军:郡王嫡长子为郡王长子;嫡长孙则授长孙;郡王诸子则授镇国将军;

辅国将军:镇国将军长子袭位镇国将军,诸子为辅国将军;

奉国将军;辅国将军长子袭位辅国将军,诸子为奉国将军;

镇国中尉;奉国将军长子袭位奉国将军,诸子为镇国中尉;

辅国中尉;镇国中尉长子袭位镇国中尉,诸子为辅国中尉;

奉国中尉,辅国中尉长子袭位辅国中尉,诸子为奉国中尉

所有爵位世袭,永远有别于齐民。

自亲王以下,不再食租税而领取岁支禄米。

亲王封号一个字,如周王,燕王等。一般在亲王死后由皇帝赐予谥号,称呼时采用封号加谥号加王的方法:如朱樉,封秦王,谥号愍,习惯上称为秦愍王。

郡王封号为两个字,如靖江王,宁靖王等。

洪武二十八年,重定岁支禄米数额,

亲王 一万石,

郡王 二千石,

镇国将军一千石,

辅国将军八百石,

奉国将军六百石,

镇国中尉四百石,

辅国中尉三百石,

奉国中尉二百石。

此外,国家还为宗室修建宫邸、坟墓,提供随从官员、仆役以及其他待遇。

明初,宗室封爵中亲王名高位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洪武年间,朱元璋授予亲王以兵权。特别是分封在北方沿边的藩王,不仅拥有直属的护卫军,还经常统率大军出征,称为塞王。其中的燕王朱棣,在朱元璋死后不久,发动靖难之役,夺取皇位。朱棣即位后,逐步解除藩王兵权,加强对宗室的限制和监视,从而形成了“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的局面。

明中期,宗室受封人数不断增加,禄米成为明政府的沉重负担。藩王也竞相非法占田,少者几千顷,多者数万顷,减少了明政府的赋税收入,激化了社会矛盾。万历以后,为解决这些矛盾,朝廷被迫开放宗室出仕的禁令,允许镇国将军以下参加科举考试,以期宗室自养,而不再寄生食禄,但收效甚微。

宗室女性爵位

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册,禄二千石,婿曰驸马都尉。

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郡主禄八百石,余递减有差。

异姓爵位

明初一循元代旧制。洪武三年(1370),定封爵之制,分公、侯、伯三等,罢子、男不置。有明一代,受公、侯、伯爵者除功臣、外戚外,还有宦官子弟与少数民族首领。

受封而领铁券者,为世袭封爵,否则为流爵。袭封则还其诰券,核定世流降除之等。爵位世袭,或降等以袭,如封侯而世袭伯。

公、侯、伯封号分四等:

佐太祖定天下者,曰开国辅运推诚;从成祖起兵,曰奉天靖难推诚;余曰奉天翊运推诚和奉天翊卫推诚。武臣曰宣力武臣,文臣曰守正文臣。岁禄以功为差。

洪武初规定:

公 五千石至二千五百石,

一等开国辅运推诚,

二等奉天靖难推诚,

三等奉天翊运推诚,

四等奉天翊卫推诚,

侯 千五百石至千石,

一等开国辅运推诚,

二等奉天靖难推诚,

三等奉天翊运推诚,

四等奉天翊卫推诚,

伯 千石至七百石。

一等开国辅运推诚,

二等奉天靖难推诚,

三等奉天翊运推诚,

四等奉天翊卫推诚,

但有的伯仅当侯爵俸禄的三分之一或六分之一。洪武十年后,伯之禄与侯等;至永乐初,规定伯之禄居侯之下,正一品之上,其阶勋皆与侯等,而伯爵益重。公侯伯入则可掌参五府总六军,出则可领将军印为大帅督,辖漕纲,但不得预九卿事。

番外

明朝初年功臣有死后被追封为郡王,如魏国公徐达洪武三年十一月丙申大封功臣,进封奉天开国推诚宣力武臣魏国公,禄五千石,世袭。十八年二月己未卒。追封中山王,谥武宁。

南明时也有功臣因勤王有功被封郡王,如延平王郑成功。

对于朝贡国,一律封为郡王,如朝鲜王,越南王,日本王等。

清朝

清朝的爵位分宗室、功臣两种。

宗室爵

和硕亲王、世子(亲王嫡子)、多罗郡王、长子(郡王嫡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一至三等镇国将军、一至三等辅国将军、一至三等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共十四级,(“和硕”、“多罗”、“固山”都是满语转音。“固山”就是“旗”,“多罗”指一角,“和硕”指一方,都是指所担当方面范围的大小,以“和硕”为最大。)辅国公之前八等称入八分公,与之后的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等爵位不同。“入八分”与“不入八分”的“八分”是指八种待遇的标准。“不入八分”者不能享受这八种待遇。八种待遇是:(1)朱轮(红车轮)(2)紫缰(乘马用的缰绳)(3)宝石顶(一品用珊瑚顶,宝石顶在珊瑚顶之上)(4)双眼花翎(5)牛角灯(6)茶搭子(7)马坐褥(8)门钉(府门上的钉)。

除了清初受封的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和硕承泽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和顺承郡王勒克德浑、雍正时怡贤亲王、同治时恭亲王、光绪时醇亲王、庆亲王共十二个王可以世袭罔替外,其余宗亲世爵只能世袭。

封爵分功封与恩封。功封是因功而封,可以“世袭罔替”——辈辈长子承袭爵位不降级。满族人入关后,有睿、礼、郑、豫、肃、庄、克勤、顺承八家功封的和硕亲王是“世袭罔替”的,俗称八家铁帽子王(后来又增加了雍正时怡贤亲王、同治时恭亲王、光绪时醇亲王、庆亲王共四家)。恩封的爵位则是长子承袭时,辈辈经父亲下降—级爵位。但是亲王之子孙降到镇国公为止,不再下降;郡王的子孙降到辅国公为止;贝勒的子孙降到不入八分镇国公为止;贝子的子孙降到不入八分辅国公为止;镇国公子孙降到镇国将军为止;辅国公子孙降到辅国将军为止。

宗室爵俸禄:

亲王岁俸银1万两,禄米1万斛;

世子岁俸银6千两,禄米6千斛;

郡王岁俸银5千两,禄米5千斛;

长子岁俸银3千两,禄米3千斛;

贝勒岁俸银2500两,禄米2500斛;

贝子岁俸银1300两,禄米1300斛;

镇国公岁俸银700两,禄米700斛;

辅国公岁俸银500两,禄米500斛;

一等镇国将军岁俸银410两,禄米410斛;

二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85两,禄米385斛;

三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60两,禄米360斛;

一等辅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335两,禄米335斛;

一等辅国将军岁俸银310两,禄米310斛;

二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85两,禄米285斛;

三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60两,禄米260斛;

一等奉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235两,禄米235斛;

一等奉国将军岁俸银210两,禄米210斛;

二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85两,禄米185斛;

三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60两,禄米160斛;

奉恩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135两,禄米135斛;

奉恩将军岁俸银110两,禄米110斛。

功臣世爵

乾隆十六年定制,功臣世爵为以下二十七等:

公,分一至三等,超品

侯,分一等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侯.超品;

伯,分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伯,超品;

子,分一等子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子,正一品;

男,分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男,正二品;

轻车都尉,分—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轻车都尉,正三品;

骑都尉,分骑都尉兼一云骑尉及骑都尉二等,正四品;

云骑尉,正五品;

恩骑尉,正七品。

功臣世爵俸禄

一等公岁支俸银700两

二等公685两

三等公660两

一等侯又一云骑尉635两

一等侯610两

二等侯585两

三等侯560两

一等伯又一云骑尉535两

一等伯510两

二等伯485两

三等伯460两

一等子又一云骑尉435两

一等子410两

二等子385两

三等子360两

一等男又一云骑尉335两

一等男310两

二等男285两

三等男260两

一等轻车都尉又一云骑尉235两

一等轻车都尉210两

二等轻车都尉185两

三等轻车都尉160两

骑都尉又一云骑尉135两

骑都尉110两

云骑尉85两

恩骑尉45两

不列等的闲散公255两

闲散侯230两

伯品级世职205两

子品级世职180两

男品级世职155两

轻车都尉品级世职130两

骑都尉品级世职105两

云骑尉品级世职80两

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银1两,兼支给米1斛。

清朝的封爵,与前代不同的是,所有的封爵只加美号,不加国号、邑号,如睿亲王、勇毅侯之类。

结束

中华民国成立后,废除了一切世爵制度。

西方爵位制度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侯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在英格兰,最著名的勋位是创立于4世纪中叶的嘉德勋位(the Order of Garter)。据传,爱德华三世设立这个勋位是为了纪念一次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在一次庆祝攻陷加莱城的舞会上,姿态秀美的索尔兹伯里女伯爵落下一只蓝色袜带,被爱德华三世捡起,缠在自己的腿上,旁观者见了哄堂大笑,爱德华斥责他们说:“凡是认为这是坏事的人可耻”。以后这句话成为国王在1449年建立袜带骑士团和颁发勋位的格言,它同蓝色袜带和圣乔治十字架图形一起出现在勋章上,激励武士们在战争——当时主要是百年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厮杀。爱德华本人也是袜带骑士团的成员。他与宠爱的武士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多次主持武士们的比武演技,使已经衰落的骑士精神有所振作。并使嘉德勋位成为以后英国最诱人的贵族勋章。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中间加中缀词。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 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侯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

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英国

Rex et Imperator / Regina et Imperatrix

国王兼皇帝/女王兼女皇,1876年维多利亚女王加冕为印度女皇,至1947年印度独立期间,英国君主的称号 。

King/Queen 国王/女王

Crownprince 王储,在英国称Prince of Wales,即威尔士亲王

Prince 亲王或王子。通常只表示“君主之子”(或女君主之夫)之意,而非具体的爵位。女性称Princess(公主),国王长女称Princess Royal,即“大公主” 。

Royal Duke 大公

Duke 公爵

Marquess 侯爵

Earl 伯爵

Viscount 子爵

Baron 男爵

Baronet 从男爵

Knight 骑士

其中皇帝/女皇和国王/女王称“Your Majesty”,亲王和公主称“Your Highness”,公爵称“Your Grace”,公爵之子、侯爵、侯爵之子和伯爵统称lord,即勋爵。

法国

Empereur 皇帝

Roi 国王

Dauphin 太子

Prince 亲王

Duc 公爵

Marquis 侯爵

Comte 伯爵

Vicomte 子爵

Baron 男爵

Chevalier 骑士

神圣罗马帝国

Kaiser 皇帝

König 国王

Kurfürst 选帝侯

Fürst 亲王,或译侯爵

Prinz 亲王、王子

Erzherzog 大公

Herzog 公爵

Pfaltzgraf 宫廷伯爵

Markgraf 边疆伯爵或边境总督

Landgraf 伯爵

Graf 伯爵

Baron 男爵

Freiherr 男爵

Freier 男爵

Ritter 骑士

Junker 容克或乡绅

荷兰

Koning/Koningin 国王/女王

Kroonprins 王储

Prins 亲王

Aartshertog 大公(已废弃该等爵位)

Hertog 公爵

Markies 侯爵

Graaf 伯爵

Burggraf 子爵

Baron 男爵

Ridder 骑士

荷兰现有2个亲王家族,31名伯爵、103名男爵和8名骑士

比利时

Roi/Koning 国王

Prince/Prins 亲王

Duc/Hertog 公爵

Marquis/Markies 侯爵

Count/Graaf 伯爵

Viscount/Burggraff 子爵

Baron 男爵

Chevalier/Ridder 骑士

Squire/jonkheer 乡绅

截止至1986年,比利时有9位亲王、5位公爵、10位侯爵、85位伯爵、35位子爵、317名男爵和113名骑士

丹麦

Konge/Dronning 国王/女王

Kronprins 王储

Fyrste 亲王

Hertug 公爵

Marki 侯爵

Greve 伯爵

Vicegreve 子爵

Baron 男爵

Ridder 骑士

瑞典

Kung/Drottning 国王/女王

Kronprins 王储/Kronprinsessan 女王储

Furste 亲王

Prins 王子

Hertig 公爵

Markis 侯爵

Greve 伯爵

Vicegreve 子爵

Baron 男爵

Friherre 骑士

挪威

Konge/Dronning 国王/女王

Kronprins 王储

Furst 亲王

Hertug 公爵

Marki 侯爵

Greve 伯爵

Visegreve 子爵

Baron 男爵

Ridder 骑士

芬兰

Keisari 皇帝

Prinssi 亲王

Arkkiherttua 大公

Herttua 公爵

Markiisi 侯爵

Jaarli 伯爵

Varakreivi 男爵

Ritari 骑士

芬兰贵族制度从属于瑞典的贵族制度。1809年俄国吞并芬兰后,芬兰大公国建立了相对独立的贵族爵位等级制度,芬兰大公(由俄国沙皇兼任)只册封过伯爵和男爵两等爵位。

西班牙

Rey/Reina 国王/女王

Príncipe de Asturias 阿斯图里亚斯亲王(王储)

Príncipe 亲王

Duque 公爵

Marqués 侯爵

Conde 伯爵

Vizconde 子爵

Barón 男爵

Señor 乡绅

葡萄牙

Imperador 皇帝(仅用于巴西)

Rei 国王

Príncipe 亲王

Duque 公爵

Marquês 侯爵

Conde 伯爵

Visconde 子爵

Barão 男爵

意大利

Imperatore 皇帝(1936年意大利国王自封为埃塞俄比亚皇帝)

Re 国王

Principe 亲王

Duca 公爵

Marchesse 侯爵

Conte 伯爵

Visconte 子爵

Barone 男爵

Cavalieri 骑士

波兰

Krol 国王

Ksiaze 亲王或公爵

Margrabia 侯爵

Hrabia 伯爵

Baron 男爵

Rycerz 骑士

Giermek 乡绅

匈牙利

császár 皇帝

király/királyné 国王/女王

fejedelem 亲王

herczeg 大公

gróf 伯爵

báró 男爵

lovag 骑士

匈牙利本国并无皇帝,其君主称国王。奥匈帝国时期由奥地利皇帝兼任匈牙利国王

俄国

Император/Императора 皇帝/女皇

Цар/Царица 沙皇/女沙皇

Цесаревич 皇太子

Великий Князь/Инфант 大公/女大公

Князь/Герцог 公爵/亲王

Маркиз/Бояре 侯爵

Граф 伯爵

Виконт 子爵

Барон 男爵

Рыцарь 骑士

埃塞俄比亚

Negus Neghst 皇帝(万王之王)

Negus 国王

Mesfin 亲王

Mesfin Ras 亲王公爵

Mesfin Dejazmatch 亲王侯爵

Ras 公爵(军事贵族)

Duke 公爵(授予外国人)

Dejazmatch 侯爵(军事贵族)(省总指挥)

Kegnazmatch 伯爵(军事贵族)(右翼司令官)

Grazmatch 子爵(军事贵族)(左翼司令官)

Balambaras 男爵(军事贵族)(要塞司令官)

Fitwrary 武士

Lij 公

游戏爵位

《魔域》爵位系统

王国将根据玩家的经济实力,并对在困难时期大公无私,慷慨解囊资助王国,对王国做出卓越贡献的玩家加官进爵,资助排行前50名的玩家将得到王、公爵、侯爵的爵位分配,每个爵位的人数设立有限。而50名外没有爵位的玩家可根据伯、子、勋爵的册封条件,进行爵位分配,只要达到该爵位册封条件即可被册封,人数不限。一旦获得爵位册封,不但能受到众人的仰慕,而且能得到相应的战斗力加成哦!爵位系统共分为6级,每级可增加不同的战斗力。

官位 设立数量 册封条件 战斗力分享

王/女王 3 捐献榜第1-3名 6

公爵 12 捐献榜第4-15名 5

侯爵 35 捐献榜第16-50名 4

伯爵 不限 捐献金额≥2亿金币 3

子爵 不限 捐献金额≥1亿金币 2

勋爵 不限 捐献金额≥3千万金币 1

《开心》爵位系统

广成子大仙将根据玩家的经济实力,并对在困难时期大公无私,慷慨解囊资助仙界,对仙界做出卓越贡献的玩家加官进爵,资助排行前50名的玩家将得到王、公爵、侯爵的爵位分配,每个爵位的人数设立有限。而50名外没有爵位的玩家可根据伯、子、勋爵的册封条件,进行爵位分配,只要达到该爵位册封条件即可被册封,人数不限。一旦获得爵位册封,不但能受到众人的仰慕,而且能得到相应的战斗力加成哦!爵位系统共分为6级,每级可增加不同的战斗力。还可享受聊天不同字体。

官位 设立数量 册封条件 战斗力分享

王/女王 3 捐献榜第1-3名 6

公爵 12 捐献榜第4-15名 5

侯爵 35 捐献榜第16-50名 4

伯爵 不限 捐献金额≥2亿金币 3

子爵 不限 捐献金额≥1亿金币 2

勋爵 不限 捐献金额≥3千万金币 1

相关典籍

作品简介

爵位是我国古籍《管子》里记载的一篇文章,见于《管子》第五篇。

《管子》是一部记录中国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齐国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及管仲学派的言行事迹的书籍。大约成书于战国(前475~前221)时代至秦汉时期。刘向编定《管子》时共86篇﹐今本实存76篇﹐其馀10篇仅存目录。

管仲(公元前723年-约公元前645年) 汉族,名夷吾,字仲,又称敬仲,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颍上(今安徽颍上)人。管仲少时丧父,老母在堂,生活贫苦,不得不过早地挑起家庭重担,为维持生计,与鲍叔牙合伙经商后从军,到齐国,几经曲折,经鲍叔牙力荐,为齐国上卿(即丞相),被称为“春秋第一相”,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的第一霸主,所以又说“管夷吾举于士”。管仲的言论见于《国语 齐语》,另有《管子》一书传世。

作品赏析

【爵位】

朝者,义之理也。是故,爵位正而民不怨;民不怨则不乱,然後义可理。理不正,则不可以治,而不可不理也。故一国之人,不可以皆贵;皆贵,则事不成而国不利也。为事之不成,国之不利也,使无贵者,则民不能自理也。是故,辨於爵列之尊卑,则知先後之序,贵贱之义矣,为之有道。

【译文】

朝廷是仪法的体现。所以,朝廷爵位安排正确,人民才不会怨恨;人民没有怨恨,就不会作乱;然后,仪法才可以体现。如果安排不公正,就不可能体现。看来,一国之人不可能都尊贵,都尊贵了,事情不好办,还对国家不利。正因为事情不好办对国家不利,若没有少数人尊贵,人们是不能自己管理自己的。所以,分清爵位排列的高低,人们才知道先后的次序和贵贱的仪法。管理起来也是有规可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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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17:40:00